主持人语: 艺术体系问题已成为近年来一个学术热点,但要真正弄清楚艺术体系演进的历史进程与其当下的共时性层次结构关系,还必须将研究朝着深化、细化的方向推进,需要逐一探讨各艺术门类与艺术体系整体之间的关系。其中,文学与现代艺术体系的关系,就是需要优先思考的问题。这一问题既关涉艺术学理论的领域,也关涉文学理论、文艺学(文学学)的领域。基于此,2021年8月,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当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课题组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学研究》编辑部共同举办“现代艺术体系与文学”高端学术论坛,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很多具有启发性的观点和有待思考的问题,包括有可能引起文学研究整体结构乃至现代艺术体系整体结构变革与重构的问题等。现将部分讨论观点整理成文,予以发表,期待各位同仁关注。 ——李心峰 一、艺术体系研究需要深化、细化 关于艺术体系的问题,在美学、艺术理论和一般艺术学研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理论问题。所谓艺术的体系,主要是探讨由艺术的种类或叫门类所构成的系统,艺术类别的划分,分类的依据是什么?艺术的类别系统有哪些层次?各个层次、各个要素(艺术的类别)以怎样的关系连接在一起,构成一个有序的结构系统?实际上就是艺术的现实存在、艺术世界的要素构成、层次结构关系的问题。这恰恰是艺术的本体所在,涉及艺术的创作实践与理论、批评的方方面面。在一定的美学或艺术哲学、艺术理论体系中,艺术的体系往往成为与其核心艺术理念有密切的内在逻辑关联的基本构架。像黑格尔的本应称之为“艺术哲学”或“美的艺术哲学”的三大卷《美学》就是如此。 然而,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段内并不太重视对艺术体系的研究,没有取得明显进展。可喜的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围绕艺术体系尤其是现代有中国特色的艺术体系的探讨开始趋于活跃。最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课题“当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18ZD03)的立项与推进,愈益引起学界对艺术体系问题的关注与重视。仅在2020至2021年,有关艺术体系的探讨就迎来了一个小高潮。被视为“写专论确立美的艺术体系的第一人”①的法国18世纪艺术理论家夏尔·巴托的代表作《归结为同一原理的美的艺术》这部早就应该被译介却迟迟未能被译介到我国的艺术理论经典之作,其最为重要、核心的部分即该书的“前言”和“第一部分 通过创造艺术的天才之本性来确立艺术之本性”的全部六章内容,已由青年学者高冀译出并发表,为艺术体系的研究提供了最基础的、关键的原典文献②;张法《中国古代艺术的体系构成》③,在中国古代文化演进的宏观背景和发展走势中梳理中国古代艺术的体系构成,概括了中国古代艺术从礼之艺到文之艺、术之艺、玩之艺、伎之艺、工之艺的演进过程。蓝凡《媒介变革与媒介变量:实用艺术新论》④认为不应沿袭传统理论把实用艺术视为艺术分类的概念且仅仅局限于造型艺术范围内的做法,认为实用艺术作为与观赏艺术的“纯艺术”相比较而存在的艺术形态,普遍存在于各个艺术门类之中,其与纯艺术的区别主要取决于它们所使用的材料及其被使用的领域。该文澄清了人们有关实用艺术的一些误解。 随着对艺术体系研究的展开,人们意识到,如要真正弄清楚艺术体系演进的历史进程与其当下的共时性层次结构关系,还必须将研究朝着深化、细化的方向推进,需要逐一探讨各种艺术种类(门类)与其他艺术种类以及艺术体系整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基于这样的见解,以笔者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课题“当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学术团队,开始逐步探讨各种主要艺术门类与艺术体系的关系问题。比如,2021年,子课题负责人、北京大学图书馆的祝帅和笔者分别发表了有关造型艺术(美术)与中国现代艺术体系的论文——祝帅《作为艺术学门类中层理论的“造型艺术”观念辨析》⑤认为在一般艺术学的宏观层次和具体门类艺术的微观层次之间,应构建一个中观层次,认为“造型艺术”就应作为艺术体系中的“中层”概念予以定位、阐释;笔者的《“美术”与中国现代艺术体系》⑥分析我国当代美学、艺术理论有关美术在艺术体系中的定位的两种不同理论范式,即把绘画、雕塑等看作艺术的基本门类,还是把包含了绘画、雕塑等多种艺术类别的“美术”作为艺术的基本门类,分别从历史与学理上论证“美术”作为艺术世界的“中观层次”之艺术家族的地位。同年11月,课题组与《中国摄影家》《现代传播》杂志及其他机构共同在线上举办“摄影艺术与现代艺术体系”高端论坛,邀请美学及艺术理论、摄影、电影、美术等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深层次跨界对话,取得丰硕成果。⑦ 实际上,关于“文学与现代艺术体系”的探讨,才是有关各艺术门类与现代艺术体系研究系列中首个被选中的主题。当时,课题组共列出十余个关于各门艺术与现代艺术体系之关系的研究主题,计划将各相关领域专家邀请到一起举办专题论坛,进行多学科、跨学科的对话,前述“摄影艺术与现代艺术体系”论坛即是其中之一。另外,课题组还准备分别就书法、舞蹈、戏剧以及曲艺、杂技等与中国现代艺术体系的关系问题举办论坛进行深入探讨。而“现代艺术体系与文学”高端论坛,是所计划的系列论坛的第一场。之所以把文学与现代艺术体系这一主题作为首个论坛的选题,是由于关于文学与艺术的关系、文学在艺术体系中如何定位,存在的问题乃至可能出现的争议更多一些、更复杂一些,牵涉的面更广一些,我们期待在这个问题上能够率先有所突破,以带动其他主题的探讨。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此课题在申报之初的标题确定为“现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但在课题评议与立项的过程中,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最后把课题的名称调整为“当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然而,经过三年多持续不断的思考与研究,课题组认为该课题的名称仍应改为“现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这主要是因为,“当代”这一词语在今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存在着太多的歧义:有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到当下的历史时段都称之为“当代”;有人仅把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称之为“当代”;还有人特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历史时段称之为“当代”。而艺术的体系问题,主要由艺术自身的媒介、种类、形态、技术的变革发展以及各种艺术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用前述那些主要以社会变迁与政治沿革为依据而划分的历史时段所界定的“当代”概念,作为艺术体系研究的时间框架,显然是不甚合适的。比较而言,将与“传统”相对而称的“现代”一词,用作衡量文化艺术之历史变迁的概念,显然更适于用来作为研究艺术体系问题的时间框架。在这里,我们所说的“现代”,不是纯粹历史科学中与所谓“近代”“当代”相区别的时间概念,而是泛指与传统社会历史文化形态相对比而成立的、比较晚近的一个社会历史文化时段。在中国,从文化艺术上来说,大体上可以把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直到当下这个历史时段,都界定为“现代”。这一“现代”概念,实际上跨越了历史学领域中的所谓“近代”“现代”与“当代”。我们所要探讨的现代艺术体系,是由古典的、传统的、古代的艺术体系沿革演变而来的,有所承袭、有所接受,但它又经过了现代的转型、转换、变革、发展,所以它是一种不同于古代传统艺术体系的、有着新的质的规定、新的要素与结构构成的“现代艺术体系”。我们所要研究的,正是这种“现代艺术体系”,而且是“现代中国的艺术体系”。基于这样的考虑,课题组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提出申请,将课题名称改回“现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今后发表或出版与该课题相关的成果时,也将相应地把课题名称更确切地表述为“现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