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与治理术批判  

作 者:
季勇 

作者简介:
季勇,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南京 210023)。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相较于权力的微观物理学和生命政治学,福柯的治理与治理术批判尚未获得与其理论地位相称的对待,而由此造成的理论遮蔽不仅影响到福柯理论形象的重构,而且无益于当代批判理论的更新。基于上述理由,有必要在福柯权力分析及其自我深化的框架中理解治理与治理术批判。治理问题式抛弃了权力的战争话语,使得着重分析国家(政治治理形式)和主体的同构、再理解政治经济学与自由主义等问题的治理术批判成为可能。然而,此理论进展在缓和对于生命政治的过分批评的同时,仍未摆脱唯名论立场的固有问题。有鉴于此,必须思考福柯的治理、治理术批判以及它们的启示性价值和方法论缺陷。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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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权力的微观物理学是福柯理论形象的代名词和同义语,此“习惯性联想”对于国人而言近乎是不言而喻的。近年来,随着某些当代西方左翼学者的持续走红,生命政治学成为继肉体解剖学之后进入福柯思想世界的另一重要入口。此外,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这些原已占据理论舞台中央的阿甘本化、奈格里化甚至是埃斯波西托化福柯的阐释策略又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与这些研究相比,福柯的治理与治理术批判尚未获得与其理论地位相称的严肃对待与认真思考。考虑到以下事实,这无疑是非常奇特的理论景观:一方面,福柯的生命政治概念仅见于其为数不多的著作,且没有得到全面透彻的分析①。近期出版的一手文献表明,在其名下展开的分析绝大多数偏离原有主题而致力于治理术批判。另一方面,在英语世界,反倒是关于治理术的研究成为福柯“所有作品中最具活力的部分”②,受其刺激和启发的理论实践与创新成果丰厚,且适用领域仍在持续拓宽之中。既然福柯的权力分析并不仅限于《规训与惩罚》以及《性经验史》第一卷,生命政治学与治理术批判之间的边界有待廓清,那么借鉴既有成果摆脱主流阐释的无意识遮蔽,尝试在权力分析发展的背景中理解和评估治理与治理术批判及其与生命政治学的复杂关系就变得必要与可能。

      (一)“尼采的假设”:福柯的权力分析新图式

      福柯发展其权力分析而非权力理论的动因是多方面的。这除了弥补先前考古学研究方法论上的内在缺陷之外,也是源于回应特定历史形势特别是“五月风暴”及其余波的理论需要。关于前者我们已在他处有所说明③,因而本文侧重于对后一方面的更进一步解释。正如其他论者所言,“五月风暴”可看作20世纪西方社会政治史的重要分水岭。此前各类新社会运动在“五月风暴”中真正浮出水面,并在其余波中成长起来。这些新社会运动及其组织大多不以夺取国家政权为目标,而是有着生态、平权、民主等方面的多元化诉求。换言之,新社会运动不太关注传统民主议题而是针对日常生活领域,在使得全社会政治化的同时提出了如何理解非阶级(政治)的政治这一时代课题。因此,在该运动及其余波中为人高举的“3M”肖像以及各色左翼宣传标语,制造的不过是一种马克思主义正在卷土重来的理论假象。在尚未替新社会运动寻找到、锻造出有效的分析工具、概念装置之前,马克思主义似乎成为填补此一理论真空的权宜之计。按照布尔格·朱利安的说法,在这种注定短命的话语上的“大一统”和阵营上的大联合之后,将是剧烈的政治分化和理论反动④。

      福柯目睹这一切并日益参与其中,但他关于政治介入亟须的思想武器之锻造,是与更为全面的理论反思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是在系统批判传统权力理论或其所称的权力的司法话语背景下进行的。权力的司法话语认为,权力本质上是为一定中心或机构(如国家、政府)所拥有的东西,其行使方式主要表现为镇压、禁止和否定,而其行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是政治批判得以展开的基础。福柯的反对意见是,西方社会虽自18世纪末以来逐渐摆脱君主专制的束缚,但人们思考政治、表述权力的方式仍无意识地与其纠缠。具体而言,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作为其对立面出现的马克思主义,都在权力问题上最终滑向还原论的“经济主义”立场:前者将权力视为可让渡的、可占有的商品,权力与财产、权力与财富的类比贯穿始终;后者则将权力的主要职能归结为维持生产关系、再生产资产阶级统治。这就意味着,至少就我们的政治理论和政治想象而言,人们还一直不曾砍去国王的脑袋⑤。有鉴于此,福柯倡导一种关于权力的非经济的谱系学研究,其关键是“对权力的分析,对各种权力的分析,能否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简化为对经济的分析”⑥。福柯特别反对教条的马克思主义将一切社会关系还原为基于生产过程的阶级关系,他实质上采取了还原论的另一种形式,将社会关系直接等同于动态开放的权力关系、力量关系,要求以权力分析的“尼采的假设”⑦取代“经济学的图式”,以“战争—镇压的图式”替换“契约压迫的图式”。“尼采的假设”具体表现为:

      第一,权力并非可占有或让渡的一定实体,而只能首先被理解为“多种多样的力量关系”。一方面,既不能将其视为可占有或交换的商品/财产,也不能将它们与其所采取的具体物质形态混为一谈,而必须将权力从实体主义理解中彻底解放出来。这就是福柯更偏爱使用权力关系而非权力这一表述,致力于展现其权力分析的关系性视角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由于既强调权力的不及物性又反对将其视为若干基本要素的组合,这种关系性的权力分析与结构主义若即若离。因此,福柯实际上推崇一种唯名论的权力分析:“我们必须是唯名论者,权力不是一种制度,不是一个结构,也不是某些人天生就有的某种力量,它是大家在既定社会中给予一个复杂的策略性处境的名称”⑧。

      第二,权力并非可直接等同于政治权力,因而权力分析的焦点必须偏离国家问题。在通常的理论模式中,人们往往将国家主权、法律形式或统治体系假定为自明的前提,并从这样的唯一中心点出发展开自上而下的分析,将一切地方的、从属的权力视为前者的派生形式或效应。如此一来,权力关系的基础和原则被预先规定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二元对立,日常生活的一切层面的对抗和冲突皆可由此得到解释。福柯对此提出质疑,主张权力来自下层并因而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分析方式。在他看来,权力关系的范围和功能远超于国家制度和政治权力,国家主权不过是权力的终端形式,正是多元权力关系彼此间的复杂战略关系导致了国家的形成和运作。这似乎是在提醒我们,革命政治若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在完成夺取政权、控制国家机器的任务之外同时摧毁支撑它们的微观权力形式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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