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国到人民共和国:“天下—中国”转型的历史逻辑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雪阳,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教授,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江苏 苏州 215031)。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作为一个政治早熟的文明共同体,中国社会在数千年前就形成了特有的“天下”观和“天下大一统”理论。然而自启蒙运动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和“人民主权”“民主共和”理念的传播,传统以“天子”为核心的君主国模式,因其无力维系国家的和平统一与社会的稳定发展,黯然退出历史舞台。在此后的百余年内,中国人对如何统一中国为“真正的人民共和国”进行了艰难且曲折的探索。最终,中国共产党创立的“基于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国家建构模式,既落实和维护了中华文明“天下—中国”的传统,又符合了民主共和理念的基本要求,同时还丰富了现代民主共和国的多样性,因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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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22)05-0107-12

      人是一种群体性的社会动物。在早期的人类社会,社会是以家庭为基础自然生长和发展的。按照恩格斯的研究,世界各地的人们首先是组成了母系氏族,数个氏族结合成一个亲属胞族,数个亲属胞族组成一个部落,数个部落联合成一些小民族。但是在小民族这种社会共同体内部,氏族、胞族和部落仍然完全保持着它们的独立性。①随着部落间战争频发,领地扩大,人口增加以及农业、手工业、商业等生产部门分工的发展,氏族制度既无法有效处理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也难以将所有的人口(特别是移民和奴隶)都纳入以血缘为基础的既有制度之中,“国家”这种超级社会组织于是不知不觉发展起来了。②

      对于“国家应当如何建构”这一问题,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世界各地的人们发展出了城邦、王国、帝国、天下、民族国家等各种不同的理论模型和制度模式。但是进入现代社会之后,民主共和理念成为时代趋势和世界潮流,即使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体来说,也需要按照这种新的理念来进行社会转型和国家重构。但任何社会或民族如果希望存续和发展,就必须有明确的自我意识,了解并尊重自己的文明形态、历史与国情,确定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然后顺应时代潮流来决定自己的国家建构之路。201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36条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第一条第二款。2021年11月11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又进一步指出,中国近一百年形成的首要历史经验是“坚持党的领导”。为了更加系统、全面地分析和阐释这些重要的理论创新、制度变化,本文拟通过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揭示中国共产党创立的“基于社会主义的人民共和国”国家建构模式,对于中国国家建构模式转型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以及相应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一、“天下”观与古代中国国家建构模式的形成与发展

      在讨论中国的国家建构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何为中国”。而要合理地界定“中国”,就必须回到“天下”这一东亚文明中独有的概念,因为中国人在思考社会秩序和国家建构问题时,正是以“天下”为基本单位的。

      (一)天下与作为国家的“中国”

      在中华文明起源之初,中国人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认为,上天是世界万物的主宰,其通过遴选子嗣来统治天下万民。从表象层面观察,这种世界观衍生出来的国家建构理论和模式,与世界各地其他国家的“君权神授”建构模式似乎属于同一类型。但深入到表象背后就会发现,基于“天下”理论所建立的“中国”极为独特。

      首先,虽然所有的“天子”都宣称其统治权源自上天的赐予,但中国人早在西周初年就提出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理论。③根据该理论,“天子”虽然受命于天,但如果不尊天道、不敬厥德,那么上天就会在人世间选择新的“天子”来统治万民。与其他基于“君权神授”理论不同的是,中国的“天下”理论认为,“天”不言不语,亦不选派使者(比如教皇或先知)到人间传达旨意,其主要是通过“民心”来进行显现的。因此,“天”是与符合自然之理的公正社会秩序联系在一起,具有强烈的世俗化特征。④当然,“天下”作为一种理论框架并没有提供测度“民心”的具体方法和路径,因此“天”确实具有难以言说的神秘性。

      其次,在部落联盟时期,“天下”与“国家”是分离的。比如,中国的第一位“天子”少典氏族的轩辕,率众征炎帝、杀蚩尤,“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⑤不过,黄帝只是“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⑥,并不直接统治万国。到了有明确历史记载的周朝,“天下”依然带有世界制度或国际体系的明显印记,因为周的天子只是“天下共主”,其他诸侯不但有自己独立的领地和统治权,而且有区别于周的国号,所以此时的中国社会呈现“家—国—天下”三层结构。不过,将此时的“天下”理解为国内法层面的“联邦体制”也并无不妥,因为各诸侯国的国号、领地和统治权都源自天子的分封,而并不是诸侯国的自我确认。到了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并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之后⑦,“天下—中国”已经基本从世界制度或国际体系转变成为一种国家制度,此时的社会结构开始呈现“家—天下(国)”二元对立形态。从现代法政理论层面来看,将此时的“天下”解释为“单一制”国家形态更为妥帖。⑧

      最后,“天下”一词的含义多元且具有弹性,其在日常生活、文化、政治、地理空间以及哲学等层面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不过,就地理空间层面而言,其并不是无边无际、无远弗届。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天下被设定为“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乡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的区域。⑨秦之后的历代王朝更替不断,但“天下—中国”的领土和版图比较稳定。比如,诸葛亮在著名的《出师表》中谈到“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时,其所指称的“天下”在地理空间层面是指秦汉以来的中国版图,在政治文化层面是指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秩序和政治实体。虽然在古代,“天下-中国”的具体地理边界变动不居,但其不是毫无逻辑地随意变动,而是指东亚大陆上农耕文明和礼制秩序能够达到的地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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