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22-02-008 从西方阐释学①发展史来看,阐释活动主要由“理解”“解释”“应用”三大要素构成。“理解”与“解释”的含义经过历代阐释学家的研究现已较为清晰和明确。然而阐释活动要素中“应用”的含义长期处于晦暗不明的状态。“应用”既是阐释结果得以获得肯綮并凝结成概念范畴的途径,也是阐释主体自我证成的方式。本文试图通过对阐释学中理解、解释、应用三者统一关系的阐明,探讨阐释学“应用”概念的基本形态及其内涵。在局部/一般阐释学、哲学阐释学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实践阐释学中呈现出“应用”概念的技艺-方法论形态、本体论形态以及合规律与合目的相统一的实践论形态。阐释学“应用”既体现出理论视域与生活视域的融合及发展,也彰显了生存的本真与生活世界的源初意义。 一、古典局部-浪漫主义一般阐释学中作为技艺-方法论形态的“应用” 当神使赫尔墨斯从奥林匹亚神山飞向人间,向凡人传达神的旨意,阐释活动便产生了。即将属神世界的语言及意义翻译、解释、转换为属人的,将人类不可理解的东西化为人类范围内可以掌握的。这一活动中所包含的理解、翻译、解释、阐明、宣告、应用等就成为阐释学(Hermeneutik)的技艺实践。阐释学从起源上来说本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一种技艺、工具、方法、实践。从词源学上,阐释学(Hermeneutik)的词尾ik(ics)与一般情况的某某学的词尾ologie(ology)不同,ik一般指实践与方法,因此Hermeneutik的严格译法应是阐释技艺[1]3。在阐释技艺的传统影响下,形成了以神学、法学和语文学等为代表的局部领域的阐释学,它们以阐释《圣经》、罗马法、古代经典文本等独特领域的对象为主。此时,理解、解释、应用等都仅仅是作为阐释的技艺,在阐释活动中被使用。即针对具体领域文本进行具有实践操演性质的技艺方法式读解。阐释技艺的本质是应用,目的在于理解陌生事物以应用于自己熟悉的具体世界之中。 阐释学的“应用”在各种局部领域的阐释学中已具备了重要作用和价值。帕尔默归纳出阐释学从古至今所出现的六种定义,首先是关于《圣经》的阐释理论[2]51。信仰是宗教的基础。凡是神所说的都是真理,神的话具有抗阐释性,只要在信仰中践行并应用即可。基督教《圣经·旧约》作为文字记录下来的历史流传物,记述了神向人们所传达的旨意。而神意与传播者所记述的可能存在着矛盾,由此“圣经注释学形成与发展的真正动力就在于这种信仰与解释以及不同的解释之间的矛盾所产生的张力”[3]73。为了能够更加清晰确定地传达神的旨意,寻找圣经的正确意义,历代神学家形成了各种解经方法和原则,如文本校勘、隐喻解经等。在宗教改革时期也形成了“圣经自解”的原则和方法。被称为新教第一位阐释学家的弗拉西乌斯制定了虔信、语法、心理的解经三原则。1654年可以称之为阐释学元年,因为丹豪尔出版了第一部带有阐释学一词的著作《作为圣经解释方法的阐释学》,可见此时方法的应用在阐释中的核心地位。在神学阐释学中,一系列阐释方法和技艺的应用在于确保神的旨意能够正确传达给人们,并使人们把所获取的教义应用到自我的实际生活之中。 古代文本除《圣经》以外还有许多具有丰富精神意蕴的历史留存物,尤其是古希腊罗马文学作品。正是对这些古典文学作品的解读形成了语文学阐释学。“任一语文学闸释的出发点是所阐释文学作品的最真实的原文。”[4]114因此,首要任务是寻找确认文本真实性的技艺。其次以历史语法学等方法确定古代文献的文字义。语文学阐释学的目的在于保存文本和阐述原意,“古典文学理论给予一部作品的灵感、创造性、内容或者思想深度很少的空间,往往极其重视如技艺或加工润色等规则。完美的形式,即精彩的语言和修辞、优雅的表述被认为是文学最重要的特征之一”[4]37。语文学阐释的重点首先在于发现技艺方法,其次是培养人们对修辞术的运用以及语言表达的机敏、精炼、优美等。这都要依赖于解释技艺的训练和应用,诚如后世阐释学家狄尔泰所说“诠释科学就是解释文献的技艺学。”[5]78 从阐释学的起源与局部阐释学的发展上看,作为阐释学基本问题的“应用”是指人们掌握工具方法,从而对文本实施解读操演的技艺,以及在技艺的正确操作下所获取的知识内容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实践。局部领域中生成的技艺方法在于确保各自领域历史流传物的正确性以及传统能够不断被承继,如神学阐释学中,《圣经》的记录等于神的旨意,确保阐释出圣经的原意,就是保证遵守神的旨意,从而维护信仰。伽达默尔在重提“应用”的重要性时举出“法学诠释学的典范意义”,法学作为古代局部阐释学之一,是指把法律条文具体应用到每个特殊的案例之中,在精巧的技艺方法程序应用中确保审判的正确性。在局部阐释学中所产生的具有阐释性质的技艺方法和实践应用思想的“典范意义”,在于蕴含着方法作为一般阐释原则的可能性,只是限于时代因素,尚未形成系统的方法论。伽达默尔等后世阐释学家认为浪漫主义一般阐释学曾出现对“应用”的忽视问题。实际上所“忽视”的正是古典时期所形成的关于特定文本的阐释技艺。在一般阐释学中“理解”作为精神科学领域整体而普遍的方法论正凸显了出来,即在局部领域中的阐释技艺方法扩展为普遍“理解”方法的应用。 在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宣告下,主体性哲学喷薄而出,人遂从自然之中分离出来,并逐步上升到最高位置。作为现代性开端的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促使人直接与上帝沟通,自由阅读和理解《圣经》,无须再通过教会神职人员的阐释。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启蒙运动的扩张、新教的普及等呈现出一个现代世界,它不同于禁锢独断的古代世界。康德统合近代理性派与经验派哲学,产生了哲学史上的“哥白尼式革命”,即客观对象符合主体的认识形式。紧接着费希特提出“绝对自我”,黑格尔提出“绝对理念”“客观精神”等。浪漫主义运动正是在这样的哲学观念与社会背景之下兴起,并且更加张扬主体精神。得益于整个精神领域的发展变化,阐释学遂从古典局部阐释学向一般阐释学转化,即阐释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特定的文本如《圣经》、罗马法等,而是扩展到一切精神科学领域,而且“他们对于解释中的主体性因素,对于个体性与理解的历史性、整体性给予了更多的关注”[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