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22)04-0155-10 詹姆逊早期学术思想、批评方法与现象学密切相关,尤其深受萨特主体超越论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哲学、文学的影响。但是,已有詹姆逊研究普遍存在“两个集中”“一个忽视”的问题。“两个集中”指在批评文本上,集中于詹姆逊的“马克思主义三部曲”即《马克思主义与形式》(Marxism and Form,1971)、《语言的牢笼》(The Prison-House of Language,1972)①、《政治无意识》(The Political Unconscious,1981)以及后现代文化、晚期资本主义、电影研究、科幻文学批评等;在批评理论上,集中于黑格尔哲学、马克思主义、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意识形态批评等。“一个忽视”即对詹姆逊早期的学术著作与思想方法关注不够,尤其对《萨特:一种风格的始源》(Sartre:The Origins of a Style,1961)②的研究,忽视了现象学对其批评理论的思想源起、方法初萌时的重要影响与独特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少数英美权威专家的“看法”禁锢了思维,部分启发性阐释也局限于詹姆逊借助存在主义现象学,打破美国新批评主流范式,从萨特处寻求马克思主义批评的“新契机”。如道格拉斯·凯尔纳、肖恩·霍默认为,詹姆逊最初转向萨特,代表一种初始选择、角色模式、理论模式,表明他渴望把自己塑造成萨特式的激进知识分子,并借用萨特的范畴(如瞬间、行动、事件、看、情境等)破除保守的新批评主义范式。换言之,詹姆逊对萨特而不是对胡塞尔、梅洛-庞蒂的纯粹现象学关注,其实具有重大意义。③ 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起,现象学作为一种理论话语和批评方法,持续融入詹姆逊“新马克思主义风格诗学”的建构。简要说来,该风格诗学大致历经三个阶段:发生期(50至60年代)、形成期(70至80年代)、拓展期(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以来)。其中,形成期、拓展期的批评形态分别是辩证批评、社会形式诗学,两者皆因凸显詹姆逊新马克思主义批评的多元包容、异质融合、创新发展等理论特质而被学界广泛关注。相比而言,“发生期”的批评形态则隐匿在一种朦胧、含混的“风格化”叙述中,至今仍颇为沉寂、少有问津,有待理论化、范畴化。究其根源,发生期的首部著作《萨特:一种风格的始源》,因长久被视作一个“前马克思主义文本”而未引起学界重视。然而,以该批评专著为起点,潜藏着从现象学走出美国马克思主义批评困局、塑造“境遇风格诗学”,创建“新马克思主义风格诗学”的初步愿望。从境遇风格诗学到辩证批评、再到社会形式诗学,清晰呈现了詹姆逊新马克思主义风格诗学体系的萌发、生成、发展的演进轨迹,而现象学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换言之,现象学对于詹姆逊的新马克思主义批评而言,恰如萨特对于詹姆逊,很像“引发一个人的‘筹划’的东西”④。 鉴于发生期的批评形态“境遇风格诗学”是目前学界的一个“理论盲点”,本文拟以《萨特:一种风格的始源》为考察对象,探讨现象学对詹姆逊新马克思主义风格诗学体系初萌、形态初建时的重要影响与独特作用,主要涉及:第一,在范畴转换上,从现象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冲突、融合,剖析詹姆逊从萨特“意识—事物”的意向性理论,转入“语言—反映”的马克思主义文学观念过程。第二,在方法实践上,从现象学与新批评、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的共存、对话,阐发詹姆逊在理论生成与批评方法中对现象学的具体应用。第三,在潜在体系上,从詹姆逊对萨特“境遇”的理解,发掘“新马克思主义风格诗学”的初步形态即“境遇风格诗学”。最终,尝试打通从“境遇风格诗学”到“辩证批评”“社会形式诗学”的道路,深入揭示现象学对詹姆逊批评理论的重要价值,希冀深化学界对其新马克思主义批评多元杂糅、融合创新以及“折中主义”局限的认识。 一、范畴转换:从“意向性”到“反映论” 20世纪50年代,詹姆逊的学术批评发轫自麦卡锡高压反共下衰落困顿的美国“左翼”马克思主义批评和30年代以来逐步繁荣强盛的新批评两者交互形成的“双重语境”之中。在此背景下,寻找一种既不同于旧式政治学、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又异于固守文学内部标准的新批评,且具有新生命活力的批评方法,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美国文学批评家文森特·里奇指出,在20世纪50至60年代,美国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将目光转向欧洲大陆哲学,把现象学和存在主义作为“有生命力的新的文学批评模式的方法”⑤。对于50年代中期留学德法的青年詹姆逊而言,向欧陆哲学寻求新话语,选取萨特进行风格批评,或许能从现象学找到突破美国本土“双重语境”限制、吸收借鉴各种理论资源的融合创新之路。 从现象学的角度看,萨特对詹姆逊早期学术思想的影响突出体现在他对萨特“意向性”结构的理解和改造。在意向性问题上,萨特融汇胡塞尔的“意向性”结构和海德格尔的“此在超越论”,将意识带进人类存在的现实世界。胡塞尔把“意向性”理解为一种体验特性,解作“相对于某物的意识”,⑥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意向活动(noesis)和意向对象(noema),而意识的基本结构就是“noesis-noema”(“诺耶思—诺耶玛”)⑦。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先验意识中主体的封闭性必然面临超越性难题,可“意向性(Intentionalit
t)就只有根据超越才是可能的”⑧。海德格尔的“此在”是意向性实现主体超越的基础,但“此在”及其超越论带有玄奥的本体色彩,阻断了通向现实世界的道路。萨特同样否定胡塞尔的先验意识,认为“先验的我(I)是意识的死灰”⑨,没有存在的理由,但他保留胡塞尔的意向性结构“noesis-noema”,在关系性的整体中谈论意向性。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指出,意识没有实体性,也不能先于存在而存在,其本质意味着“实存的存在的意识,就是说,其中显象呼唤着存在”⑩。萨特的意向性结构即“意识—存在”,也可具体化为“意识—显象”,“显象”就是揭示“存在”的直观。同时,萨特又吸收海德格尔的超越论立场,避开“此在”的本体论,转向“实存”的存在。萨特说,“意识的存在只体现在对某物、即对某个超越的存在的揭示性直观上”(11)。因此,意识的“主体超越性”和对“存在的直观”(即显象)的依赖是萨特意向性理论的核心,其本质是一种主体超越论的现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