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19X(2022)01-0001-12 DOI:10.19618/j.cnki.issn2096-319x.2022.01.001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的法定前提。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制度的建立是保障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的根本措施。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是我国教师教育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具有当代意义的教师资格制度开始萌芽,90年代中期初步建立,进入新世纪开始实质性运行,发展至今天已具有新时代的特征,其间经历了一段虽短暂却有创新的改革历程。探寻这段历程的背景与特征,认识这个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把握改革发展的主要趋向,有助于对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全面理解和认识。 刘利民会长曾任首都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副部长、教育部总督学等职,现任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他在2010-2016年间担任教育部副部长,主要负责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教育督导、教师教育(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工作。他亲历了我国教师教育的转型变革及诸多教师教育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如教师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推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国培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设计,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研制等,尤其是推动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改革,创立了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他还担任第一届、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关注和参与我国教师教育和教师资格制度的改革。2022年1月15日下午笔者就教师资格制度改革问题对刘利民会长进行了专题访谈。 一、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与特征 李瑾瑜:尊敬的刘会长您好,很高兴有机会能够就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一些问题向您请教。回顾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资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些时间节点和政策线索。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教师资格制度的概念;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教师资格制度为我国教师职业许可制度;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规定到1997年底基本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过渡工作;2000年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进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2011年教育部在湖北和浙江两省启动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2013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2015年基本全面实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截至目前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实施新的教师资格制度,也标志着教师资格制度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从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看,您认为教师资格制度对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发展具有怎样的历史意义? 刘利民:教师资格制度作为国家对教师实行的职业许可制度,一般包括教师资格基本条件、资格认定、丧失和撤销的原则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程序等内容。如你所言,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和改革过程,尽管这段历程很短,却对我国教师队伍建设乃至整个基础教育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 20世纪80年代,我国教育事业开始步入健康发展轨道,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教师资格制度的概念,正是基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那时候的教师队伍,不仅仅是数量短缺,素质也普遍偏低,还存在着各种复杂的情况,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成为困扰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为了顺应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求,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1993年《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教师资格制度为我国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也就翻开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新篇章。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和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标志着我国教师资格制度进入具体的实践阶段。通过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过渡性”认定,既解决了历史积累和遗留下来的老问题,又开始新制度的规范运行。从这个角度说,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建立也是国家教育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设计对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特别是2010年我国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首先要把门槛设立好,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确保教师队伍来源的质量。当时随着义务教育从基本普及转向全面普及,如何巩固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如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教师问题至关重要,教师资格制度的改革也就乘势而行。2011年我国全面普及义务教育,2011年至2012年教育部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提出了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四大指标,其中最重要的指标是教师,无论是东、中、西部区域之间的差距,还是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差距,最根本的差距是教师差距。因为其他指标可以通过经费的投入、硬件的建设来解决,唯有教师队伍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而且中小学教师需求日趋饱和,教师供求关系的改变使得人们对教师质量的关注成为必然;与此同时,国家基础教育新课改的全面推行对教师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教师资格证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可以说,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与时俱进,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