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22)01-0084-12 DOI:10.15983/j.cnki.sxss.2022.0108 古代乡学的本质不是单纯的“学校”或“教育”,而是乡村社会体系、文化秩序和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作为一种“在乡的”教育与“在市的”教育,具有完全不同的社会功能。乡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并非只是地理关系的区分,而是两种文化存在的方式。然而,伴随当今社会的变化与发展,乡村学校在传统社会的风采已时过境迁。在城市化的历史趋势和当下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改革中,乡村学校面临着“在乡性”的冲击和危机,即城乡并轨与文化断裂的二元对立。面对这一大的历史趋势和背景以及蕴含其中的历史性和必然性,我们应当如何应对?乡村学校在这一社会变革中将如何重建自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似乎缺少严谨的讨论,许多观点和主张,要么不顾乡村学校的历史与传统而盲目追求城市化;要么无视城市化的进程和步伐而沉浸于浪漫主义的想象中。面对乡村教育发生的重大变局,教育理论工作者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拿出值得信赖的思想和主张,为乡村学校的文化选择提供理论支撑。我们必须意识到,对于乡村学校而言,物理性的离乡无疑是危险的,但文化的离乡才是问题的关键。当下乡村学校的文化失语是教育主动放弃的结果,而不是由物理性的离乡这个单一原因造成的。 一、乡村教育“在乡性”的本质 (一)作为社会和文化的乡村 中国传统的文化本质时常被认为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但事实上,在古代社会乡村就已经作为与城市社会完全不同的文化存在,在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上与城市社会相区分和对立。市与乡原本只是“聚”的差异,但当聚达到一定规模和程度便产生了治理与道德上的本质不同。中国史籍中有两处谈及乡与市的关系,是值得关注的。《史记·五帝本纪》载:“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1]4《周礼·地官司徒》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2]31作为代表古代帝国的“都”与“市”一旦形成,便会产生完全不同于乡村社会的价值、信念与道德,以及社会合作和交往的关系和方式。作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体系主流的儒家哲学,虽然具有农业文明的性质和特点,但并非单纯代表乡村或简单地发源于乡村。作为古代社会的官方哲学,儒家哲学首先表达的是帝王政治的价值与信念,是一种“适应上层社会的努力”[3]。周代把王土分为国与野。在王城之外、四郊之内设六乡,在六乡之外则称之为“野”,设六遂,是为“国野乡遂之制”[4]。孔子更关心的是“国”而不是“野”,即国人与天子的关系。孔子在《论语》中虽将《乡党》专列一章,但所论述的礼仪内容似乎并非只为乡党社会所有。 从商周以来,中国古代以农业立国。周代的“乡野”或“野遂”逐渐演变为后世乃至今天意义上的乡村。儒家的“天人合一”、《周易》的“安土”以及老子的“谷神”,都充分体现了农业文明的思想价值。然而以儒家为主体的古代哲学,因为经历了帝王政治的洗礼和都市信仰的改造,其文化根基虽然出于乡土社会,但却不仅仅局限于乡土社会。在儒学的主导思想中,天道和治国、大同与天下、为政与忠君,实际上都可归之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城市价值观。事实上,那时的哲学对乡村社会是鄙视的。孔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5]32在当时,即便是卿大夫的采邑,也被贱称为“都鄙”。由此可见,乡村与城市在形成初期就是不同甚至是对立的,尽管从表面看来,城市只是乡村的聚集和扩大。在中国古代社会,城市社会的文化观念代表中国古代社会的“大传统”,而乡村社会只是这个大传统中的“小传统”,早期儒家思想实际“正是这一大传统发展的结果”。[3]那时虽然没有西方式“商业城市”的文化和基础,①但都市社会实际上是社会生活的中心。在那种脱离了乡村家族与亲缘关系的都市生活中,人们对上流社会的崇拜,对权力和财富的追逐,甚至对亲情和邻里的冷漠,便可能成为一种道德现实。尽管中国古代的城市与现代城市在经济基础和生产方式上完全不同,但在价值与信仰上却有很多相似之处。乡村人与今天一样向往帝都的繁华和生活,即便生为农家弟子也是以入仕为人生最高的理想。相较于今天而言,乡农社会不仅同样存在离土和留土问题,而且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宋人汪洙有《神童诗》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6]309张衡在《思玄赋》中说:“羡上都之赫戏兮,何迷故而不忘。”[7]230在此,古人入仕荣生的情怀以及对王城的痴迷可见一斑。汉代《西京杂记》述“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所失者日有十余”,一时惊动长安,引世人以拾丸为生,曰:“苦饥寒,逐金丸”。[8]25而晋代两大家族斗富,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景观。刘禹锡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9]172抒发其内心的感慨。 我们时常认为,乡村与城市在性质和功能上的不同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但事实却相反,古代社会亦是如此。中国古代的城市与乡村在价值与观念、文化与生活等方面依然有着巨大差别。乡村始终以自己独特的价值与信仰,显示出不同于城市的文化魅力。这主要表现为天人合一的世界观、兼爱大同的社会观以及与世无争、邻里和谐、勤俭互助、安详和乐的人生观,等等。《周易》云:“安土敦乎仁。”[10]360老子讲:“上善若水。”[11]53在这里,“安土”与“尚水”都同样表达了对乡土世界的推崇和敬畏。老子认为,“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为天地根。”[11]43对于老子来说,只有“谷神”才是天地之“根”。朱熹说:“祭神如神在,何神也?曰:如天地、山川、社稷、五祀之类。”[12]558与老子一样,具有农业社会象征的天地、山川、社稷等都被他作为神明的对象而祭祀。可见,中国人的思维与信仰与农业社会的生活景观紧密相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研究者指出:“前现代的中国哲学具有乡土性”,这些思想观念“适应了农业生产和乡土社会的要求”,以儒家哲学为主体的中国古代哲学是一种“农业哲学”或“乡土哲学”。[3]事实上,中国人的这种价值观只是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之下才得以改变的,而中国人的生存方式也随之逐渐远离原有的家、国和天下的序列,一步一步地转向现代文明。[1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