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要内化中华民族的历史精神,具有历史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如何培育儿童青少年的历史精神、历史责任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培根铸魂、启智润心。”[1]如何引导学生建立历史理解和历史责任感,传承和发扬国家与民族延绵积淀的精神血脉?如何促进学生的国家认同与责任担当、身份认同与历史使命感?这是当前深化育人方式改革的核心问题。 一、历史精神及其育人价值 (一)历史精神的本质 历史精神是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的精神世界、精神属性的历史确证。人作为一种精神存在,是一种相对于物质存在而言的人的主观存在和意识存在,反映了人对存在的意识状态,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主观理解、感受、向往与追求。[2]p19“一部人类文明史,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人类通过与物质世界的精神交往,并在改造物质世界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存在状态的精神进化史。”[3]p1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在长期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历史实践中,也不断实现着内在精神世界的创造、建构、传承和超越。人类的社会历史实践最终指向人内在精神世界的建构和发展,这种根植于人的社会历史实践形成和发展的精神因素构成了人类精神传承的历史基因,并在群体的理解、转化和超越中延绵积淀,凝结成了一种共同坚守的、具有恒定持久价值的历史精神。它是“一种新的独特的历史在人的经验中的展现”,是“易朽的东西中”筛选出的“永恒的东西”,是“纯粹自然的东西中”筛选出的“精神的东西”。[4]p80尽管历史精神“漂浮于真实的事物之上”,但体现着人的“信念的一致性”[5]p164。历史精神也是对时代精神的凝练与升华,时代赋予了历史精神新的内涵。新时代的时代精神,是历史精神的发展。历史精神印刻着人类的精神历史,同时又具有超越历史时空的价值,这也正是实现个体历史精神传承与践行的意义所在与可行性体现。历史精神是几千年来凝聚在群体文化和历史中的精神基因,它所具有的恒定持久的生命力和精神价值在不同的领域具有丰富而深刻的体现。史学研究中历史精神表现为一种求真求实的精神,体现了史学研究考信实录直言不讳的态度。文学中的历史精神,是作家在进行文学创作时对历史事实的尊重与想象,表现为一种“合乎规律”的创造精神。民族学中的历史精神指向民族整体“历史行进的精神动力及其价值指向”和具体个体“对于这种历史形式的把握及其参与精神。”[6]在具体个人的生活中,历史精神是个体在民族历史文化基因“唤醒”下,基于不同的历史情境与个体经验而生成的精神意志与品质。 历史精神是丰富且深刻的,反映着人的精神的“类”本质、“团体”本质和“个体”本质。历史精神既作为一种“类”概念指向人类的历史精神,也作为“团体”概念指向民族的历史精神,并最终作为“个体”概念指向具体的人的历史精神。人类的历史精神是人类基于共同认知,在共享的价值追求引导下形成的精神向往与精神追求,是对民族和个体利益的超越,指向对人类精神共同体的构建和坚守。民族的历史精神是具有相同的历史文化和价值标准的群体构建起的精神信念,是不同民族精神特质的体现,反映了不同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各民族独特的文化心理结构。西方文化塑造下的来世精神和东方文化塑造下的现世精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西方的宗教传统使西方人崇尚一种来世的超验观念,人现世的向善向美是为了进入更高的世界;相反,东方文化崇尚一种基于现实的“不朽论”,注重人当下的内在修养和理想人格,追求精神的崇高境界。这种历史精神的民族特质是不同社会历史文化和实践的结果,但也体现了人类内在共同的、恒久的对善、对美、对精神自我的追求。从根本上说,历史精神是具体的人的历史精神,反映了人的精神世界的超越性维度,即“超越各种界定,揭示理想世界”。[7]具体个人的历史精神内在包含着人类、民族共同坚守、共同尊崇的情感、理想、信仰寄托和追求,具有永恒持久的意义。因此,人类的历史精神、民族的历史精神能够超越历史的时间与空间,被当下的人理解、传承和创造转化,又指向和指导着个人未来的“生活世界”。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观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历史精神是人的历史精神,对历史精神内涵的把握可以从人的关系属性角度来理解。进一步来讲,历史精神的丰富内涵深刻体现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之中,体现在哈贝马斯所说的人的“生活世界”的实践之中。从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来看,历史精神表现为人在对客观世界的主动选择、改造和创造中的探索精神、求知精神,表现为人与自然相处中的敬畏精神、和谐共生精神。哥白尼为真理献身,牛顿从一个苹果到提出牛顿定律,人类一直在发现和探索着自然界的规律和奥秘,这种探索精神、求知精神推动着人类的进步与发展。同时,人类在对自然的探索进程中也不断反思着人与自然的关系,积极践行着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存理念。从人与社会世界的关系来看,历史精神表现为一种集体精神、“利他”精神,体现了人在处理与社会、与他人关系中的“为他”特征。自古以来舍生取义、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人和事都反映了人内心深处对善的追求,是人“利他”“为他”精神的重要表现。从人与主观世界的关系来看,历史精神指向作为个体的人对自身内在生存状态的关注,表现为对人格理想、信念和崇高精神境界的向往与追求,是个体对理想的精神“自我”的刻画。如,“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等精神境界都蕴含着前人的哲思和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