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89(2021)04-0060-06 一、中国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的“私性”意识表现 中国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的实施跨越了漫长的农业社会,深深烙上了农业社会的痕迹。第一,中国古代生产力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低,个体必须倚仗家庭才能得以生存。对个体而言,家庭是增大生存机会、提高生存能力的群体生活场所;而对家庭来说,个体既是照顾的对象,更是提高家庭生产能力的要素,是改善家庭生活状况的责任人。很大程度上,个体是家庭的附属品,个体必须为家庭服务。第二,农业社会的经济形态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个体的工作与生活都主要在家庭内进行,家庭之间很少有生产方面的联系。第三,农业社会的生产以土地为依托,绝大多数人从一出生开始就不得不固守家园,这种状况形成了以“家庭—家族—村落”为轴线的熟人社会。小农经济不需要个体之间的社会合作,熟人社会的运转不在于如何协调个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而在于确定伦理等级以保证每个个体都能安分守己。以上所有这些情况,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的观念、内容及方法,并赋予其鲜明的“私性”特征。 (一)中国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的“私性”意识明显,强调为我所有 马克思曾把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阶段。因为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的依赖关系占据社会统治地位,儿童是家庭附属品的想法成了社会的普遍意识。一是认为儿童是家庭财富,父母对儿童拥有绝对的支配权,作为附属品的儿童必须服从父母的安排。二是把儿童家庭教育当成纯粹的个人事务。与儿童为家庭财富的私心相呼应,中国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的直接受益者是父母及家庭其他成员,父母对儿童的各种教育活动,自然也被视为很“私性”的个人事务。同时,在以个体劳动为特征的小农经济下,儿童接受家庭教育的实际状况很难影响家庭以外的其他人。因此,在儿童家庭教育过程中,旁人不能干预、也不想掺和到与己无关的别家私事中。 (二)中国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的“私性”内容突出,明确为我所用 一是突出成才教育,强调儿童有出息。儿童既然为家庭的财富,那么对其进行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想方设法让财富不断增值,即通过让儿童掌握社会所需的才艺,来换取改变家庭境况的各种资源。二是重视伦理灌输,在意儿童要听话。在古代农业社会,伦理道德围绕忠孝思想,以三纲五常的方式体现于日常生活中。到了近现代,伦理思想以另一种方式存在,那就是听话、乖巧,并把儿童的听话行为与尊敬长辈的道德品质融为一体。三是强调防范谨慎,重视儿童不吃亏。首先叮嘱孩子要恪守儒家的中庸之道,不做出头鸟,凡事要多看别人的应对方法。其次告诫孩子不要太相信别人,要处处谨小慎微。再次担心孩子被人算计,总是提醒孩子不要太忠厚,并把个人尽量攫取利益的行为当成一种值得称颂的聪明加以夸赞。 (三)中国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私性”的方法明确,意在为我所控 一是传统儿童家庭教育方法以“个人—个人”的角色关系为基础,即使在教育过程中孩子有不同意见,甚至产生了一些矛盾或问题,那也只是家庭成员个体之间的私事。二是传统儿童家庭教育方法以代际相传与经验摸索为主要来源。一些家庭在家庭教育方法上有独到之处,通过个人经验的代际传递,留给家庭的下一代成员,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氏家训(家规)”。而大多数的普通家庭使用的常用方法要么来源于个人小时候的家庭教育经历,要么是个人在抚养多个孩子后逐渐积累的一些家庭教育经验。三是传统儿童家庭教育方法在操作层面过度倚重等级压制与情感绑架。为了确保孩子最终按照父母的意愿行动,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借助辈分的等级身份来进行压制,利用长辈权威迫使儿童就范。传统儿童家庭教育中常用的第二种方法是情感绑架,即以爱的名义向孩子传递父母的意志。很多父母都喜欢把“为了你好”这句话挂在嘴边,让孩子心甘情愿接受自己的安排。 受“私性”意识支配的传统儿童家庭教育,有特定时代的合理性,但在今天看来,其弊端明显。首先,儿童人格不健全,对他人尊重意识不够。传统儿童家庭教育把重心放在了孩子成才上,而对其成人所应有的人格、品德的培育不足。不少学习成绩好的孩子,有出息但不会做人,缺少对他人的赏识与尊重。学习成绩优异,但心胸狭隘,甚至冷漠残暴的孩子也不在少数。而更多的孩子则不是在性格上有缺陷,就是心理上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其次,儿童独立性欠缺,责任心不强。“顺从”“听话”并不是一个值得追求和赞誉的优秀品质,当我们想尽一切办法控制孩子,让孩子服从家长意志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意识到,深藏在家长们心中的那个“乖”孩子情结正粗暴地剥夺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1]事实上,由于片面推崇孩子听话以及偏爱等级压制的家庭教育方法,让儿童从小养成了顺从依赖的不良习惯,导致个体在为人处世中表现消极:遇到问题时盲目依从、毫无主见;面临困境时被动逃避,了无责任担当。最后,儿童分享、合作精神淡薄。因为传统儿童家庭教育给儿童灌输占小便宜即聪明的社交法则,不少儿童成年后片面强调个人的利益,不愿付出,难以有效地与人合作共事。同时,由于害怕吃亏,儿童不敢也不愿与同伴交流分享,容易养成了独来独往的处世风格,自然难以得到他人的接纳与认可。 二、中国社会转型及加强儿童家庭教育“公共”精神建设的内涵 从20世纪开始,中国开启了现代化的进程,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并逐渐从世界工厂向世界创新强国迈进。社会巨变及其转型,对民众的素养提出了不同以往的要求。第一,工业经济下的社会化大生产需要人的合作。工业经济下的商品主要用来交换,人类的生产劳动性质从原来的私人活动转为了公共活动,其生产过程是一种需要多人合作的、高度社会化的活动。第二,商品经济需要人的独立性。工业社会的根本是商品,为了获得商品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就必须鼓励人口的自由流动。流动的前提是个体离开家庭而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个体生存状态要从马克思所说的“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向“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阶段”迈进。第三,陌生人社会需要个体遵守公共规范。工业生产使个体纷纷从传统的村落熟人社会中脱离出来,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形成了城镇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的维持,单靠伦理道德无法实现,必须建构基于契约之上的公共规范来约束个体行为,个体必须具备一定的公民素养。无论是合作意识与能力,还是独立性和公共道德规范,均不是“私性”意识占主导的传统儿童家庭教育所能培养的。工业社会中的儿童家庭教育状况会影响他人,具有鲜明的公共性。若是家庭教育能够自由自觉地承担起其应尽的社会责任,重视准则的传授,那么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促进社会好公民养成的积极倾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