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5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21)06-0001-09 DOI:10.16697/j.1674-5485.2021.06.001 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教师教育政策的历史,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教师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领导教师教育,教师教育政策贯穿1921年党成立以来至今的百年历程,在党的教师教育政策指引下,我国教师教育经历了多个阶段的重大变革,实现了兼顾外延与内涵的跨越式发展,在支持体系建设、发挥制度优势、壮大师资规模、提升培养质量、巩固职业地位等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本文立足于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以中国共产党百年教师教育政策文献为研究对象,梳理党的教师教育政策百年发展脉络,总结过去百年教师教育政策取得的历史经验,对当前教师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理性审思,力求为规划我国未来教师教育发展愿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师教育道路提供借鉴。 一、中国共产党教师教育政策百年历程 (一)深重国难中卓绝探索(1921-1948年)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中国革命迈入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教师教育政策在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时代大潮中呈现着全新的样态和特征。一是确立了独立的教师教育体制。1934年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制定了《小学教员训练班简章》《短期师范学校简章》《初级师范学校简章》《高级师范学校简章》等一系列规章[1],同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小学教员优待条例》,以保证教师地位和待遇。[2]至此,苏区根据地独立的教师教育体制正式确立。二是形成了宽松型教师准入机制。1939年中共中央通过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决定》、1940年《中央关于开展抗日民主地区的国民教育的指示》等文件直接推动了教师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旨在不分民族、不分党派、不分信仰接受一切有抗日意愿的教师,形成了区别于苏区严格教师准入的宽松机制。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现职教师培训,“特别强调对现职教师的政治领导,以形成反帝、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治立场”。三是推动了师范教育新型正规化进程。1946年山东解放区发布的《山东省政府关于发展中等教育的指示》、1946年苏皖解放区发布的《苏皖边区国民教育实施法(草案)》等规定了师范教育的方针、学制、课程、课时安排,促成新民主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师范教育“新型正规化”[3]发展。在正规化师范教育政策的推动下,各解放区培养了一大批中小学师资,为将来大规模的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提供了人才储备。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洗礼,党的教师教育政策在深重国难中一路砥砺前行,艰难求索,自下而上地创造出了中国历史上一种全新的教师教育模式和体制,这种体制为革命根据地培养了大批工农教师,保障了普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健康运转。 (二)百业待兴中艰难构建(1949-1977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改造旧的教师教育体制、确立社会主义的教师教育体制刻不容缓。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教师教育政策探索之路呈现出在破与立中曲折发展样态。一是以苏联为师,确立教师教育体制。为借鉴苏联建设师范院校的经验,1950年教育部先后颁布《关于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报告》《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等文件,力求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为新型师范教育的范本。195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与《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标志着新中国师范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寻求内生,突破僵化单一模式。师法苏联虽迅速推动了教师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但也让教师教育陷入僵化和单一模式的状态。1957年至1958年中共中央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文件,力求突破苏联模式的束缚,但伴随着“左倾”政治运动的展开,政策调整跨步过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三是反思调整,恢复教师教育秩序。随着1961年中央提出“八字方针”,教师教育领域也着手进行政策调整。1962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国师范教育会议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师范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各级各类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4]为更好落实改革精神,1963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草案)》,修订了数十个师范专业教学计划。[5]新修订的教学计划吸取了“教育大革命”时一些有益经验,克服了“大跃进”中出现的严重错误和缺点,对重建以教学为中心的师范教学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中国教师教育体制经历了从外化效仿转向内生改革,着力探索一条适合本国教师教育现状的发展之路。当然内生之路不易,表现为制度的转向及断裂十分明显,经历了效仿、反省、试误和调整,属于典型的激进性变迁。但不容置疑的是,新中国初期的政策实践建构了教师教育的基本框架,为改革开放时期的教师教育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改革开放中凸显特色(1978-1999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教师教育发展陷入停滞的状态。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结构的变革与调整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师资短缺和达标问题成为恢复教育事业、发展社会经济的限制条件。这一时期,恢复教育事业正常秩序,助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成为教师教育政策的核心任务。一是迅速恢复秩序,明确发展方向。1978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明确师范教育“是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建设,百年大计”[6],此后其地位作用与发展方向不断得以厘清。1980年第四次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将师范教育定位为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7],进一步将师范教育提升到重要战略位置。二是借鉴国际经验,进行本土探索。受国际终身教育思潮的影响,教师的职前职后一体化和继续教育获得足够关注,我国积极借鉴学习国际教师教育思想及实践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及教育现状积极开展教师教育体系开放化、综合化的本土初步探索。三是扩大教育规模,提升学历层次。在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扩大规模的背景下,教师教育政策在规模效益的基础上注重教师学历层次的调整和提升,在“九五”期间由三级师范(高师本科、高师专科、中等师范)向二级师范(高师本科、高师专科)学历体系转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