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雅明悲悼剧研究中的文学史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云帆,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认识批判序言》是本雅明《德意志悲悼剧的起源》的序言。它并非仅仅是一篇哲学论文,而是蕴含了本雅明特殊的文学史研究方法。通过区分“理念”和“概念”所体现的两种普遍性,本雅明将“悲悼剧”定义为一种“理念”,并将之置于文艺复兴戏剧和社会转型的前历史和后历史的处境中,从而以悲悼剧这一极端特殊的范例,呈现同时代戏剧发展的普遍图景。这一研究呈现出细节和普遍性的辩证综合,反对以线性进化论为基础的文学史书写方式。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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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认识批判序言》看“德意志悲悼剧”的定义

      《认识批判序言》(Erkenntniskritische Vorrede)(以后简称《序言》)是本雅明《德意志悲悼剧的起源》的序言。由于这篇文章晦涩难懂,学术界通常习惯于将其单独加以讨论。①这类讨论有助于澄清早期本雅明的哲学和文论思想,却无意中让许多研究者和读者将《序言》的论述与整个《德意志悲悼剧的起源》的正文割裂开来。而本雅明过于“哲学化”的行文,也会使读者和研究者将《序言》看作一部单纯的思想类作品,而与讨论“悲悼剧”这一文体的《德意志悲悼剧的起源》联系并不那么紧密。但是,如果深入阅读《序言》,我们就会发现,如果没有对序言的深入理解,我们很难理解本雅明研究“德意志悲悼剧”的真正意图和其理论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雅明之前,德语文化界对“悲悼剧”作为一种特殊研究对象的自觉意识并不那么强烈。尽管歌德、叔本华和尼采已经对现代德国悲剧的特殊性有了一定的把握和认识,但是,巴洛克时期的“悲悼剧”作家对此并无真正的自觉意识。按照本雅明的论述,这些人几乎都试图通过“标榜”自身和古希腊罗马悲剧作家的关系,来呈现自身戏剧创作的价值。②但是,这些作家的创作实践与其标榜和模仿的前辈南辕北辙。这种标榜和偏离的张力恰恰证明了如下两个事实:首先,巴洛克悲悼剧作家并未刻意产生一种自觉的文体意识,并以此为目标而创作出一系列“悲悼剧”;其次,“悲悼剧”的产生并非是艺术创作进入经典序列的成功,而恰恰是因为一系列对经典悲剧概念的误解而产生“偏离”效果的产物。显然,本雅明之所以选择研究巴洛克悲悼剧,并非因为其自觉的文体创新,也并非因为“悲悼剧”真正意义上成为一种经典的概念和创作典范。相反,联系同时期西班牙、法国和英国戏剧的创作,本雅明集中讨论的“德意志悲悼剧”中并不存在后人一致推崇的文学经典。这一耐人寻味之处,恰恰是理解本雅明悲悼剧研究核心价值的前提,也昭示了其文学研究(乃至后期文化研究)方法的一个特点:对边缘和失败之物的收集和探求。③

      简单将这种搜集和探求归之于本雅明的个人气质,而忽略其潜在的方法论基础,往往让我们错失了把握《德国悲悼剧的起源》背后所蕴含的文学理论意义,尤其是本雅明对文学史理论写作的重要贡献。在《认识批判序言》中,本雅明指出:“若将悲悼剧看作一个文化哲学的论域,它是一个理念。”④这就为《认识批判序言》的哲学方法论和其“悲悼剧”研究建立了一个清晰明确的联系。由此,我们也发现,本雅明并不是将悲悼剧看作一个“概念”,或者一种文学“现象”来进行理解的,而是将之看作一种“理念”来进行把握的。

      那么,作为一种“理念”的悲悼剧,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呢?要了解这一点,我们首先必须将本雅明“理念”定义的几个层面进行梳理。首先,我们认为,在本雅明看来,“理念”不是一种可被感知所把握的现象()。他指出:“在理念中,现象不能彻底被融合进理念之中,理念无法被现象所包含。”但是,理念“为一切事物的现象提供更真实(virtuel)的秩序,并对现象加以客观解释”⑤。换句话说,“理念”并不等同于具体可感可见的现象,但是,它却是现象得以在世界中呈现出来所依赖的前提条件。这个前提条件不能被人类的感性经验所把握,是一个先验普遍的前提条件。

      其次,我们发现,在本雅明心目中,“理念”也不等同于概念。概念是人们把握可感现象本质的一种方式。通过抽象出一系列现象的共有特点,人们构造了一系列现象的“类别”和“形式”,这些“类别”和“形式”就成为了事物的概念。这就让概念成为对一系列现象的归纳,从而获得了一种类属意义上的普遍性。但是,本雅明明确指出,“理念”不能等同于概念,而是“类别或形式的极端状态”(Extrem einer Form oder Gattung)⑥。怎样理解这种“极端状态”呢?本雅明认为:“作为概念,悲悼剧可以自如地进入美学意义上的概念分类体系之中;可是,作为理念,它不得不介入分类系统本身所在的领域之中。”⑦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把“悲悼剧”当作一个概念,它就不过是一个“戏剧”中的子类别,而戏剧不过是美学学科对艺术本身进行分类时所产生的一个子类别。这样一个子类别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能够概括一系列戏剧作品的共有特性,却不会挑战和动摇美学学科既定的分类原则。但是,如果将“悲悼剧”当成一个理念,它就挑战了“戏剧”,乃至“艺术”本身的分类原则。原因在于,一旦成为理念,悲悼剧就具有另外一种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并非产生于通过类别对现象的归纳和抽象,反而成为类别和分类原则得以产生的基础。因此,本雅明指出,作为理念的悲悼剧“不能被任何类别所界定,而且包含了每一类普遍性,在分类体系中,任何一种概念阶段都以这一概念的普遍性为基础”⑧。

      从上述这段表述中,我们可以理解出本雅明分辨“概念”和“理念”的依据。概念通过抽象出不同现象的“共有”特点,但是,由于这种抽象总是基于既有现象的公共部分,排斥这些现象中一切特殊而无法被归纳的独有特质,从而让概念最终呈现为一种削足适履之后的平均状态(Durchschnitt)。一系列概念依据自身的共有属性,既能抽象出更为普遍的概念形态,也会组合在一起,形成某种分类学体系。依靠这种分类学体系,更多的现象以丧失其特殊性为代价,被统摄到既定的概念之中。而概念对现象的统摄也会反过来巩固既定的分类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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