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百年发展进程中,文艺价值观的时代创生与理论探索构成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当代文艺理论教科书写作,通常是从共时性角度界定马克思主义文艺价值观的理论内涵,将其视为一个由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审美价值以及交往价值、经济价值、娱乐价值等多种价值成分共同构成的系统。实际上,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价值观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和思想文化语境的规约,以上诸种文艺价值往往并不是在每一个时期都得到同等重视,通常是在一个时期会有一种价值观念占主导地位,并与其他辅助性价值观念共同构成那一时期的文艺价值观。巴赫金在批判形式主义文学观念时曾经指出:“每个时代都有其意识形态视野的价值中心,意识形态创作的所有道路和意向,似乎在它那里会合。正是这个价值中心成为这个时代的文学的基本主题,或者更确切地说,成为各种主题的基本复合体。”[1]巴赫金的这个论述对百年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价值观的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提示。 从价值中心变迁的历时性角度纵观,百年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价值观的嬗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20世纪20-40年代以政治革命为核心的宣教价值为主的阶段;二是新中国成立后五六十年代以现实生活反映为核心的认识价值为主的阶段;三是八九十年代以张扬情感和形式自律为核心的审美价值为主的阶段;四是新世纪以来以时代精神价值重塑为核心的文化价值为主的阶段。四个阶段各以其主导价值为中心,建构起各个时代的基本文艺主题以及时代性艺术原则、创作方法与批评标准,等等,也在历史性变化中合力建构起马克思主义文艺价值观的基本思想谱系,累积下丰厚的理论积淀,成为指引中国现代文艺走向进步、服务人民的思想火炬与灯塔。 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价值观的萌生和发展是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相伴随的。在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后,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巨大影响,为因应中国社会现代转型和历史变革的现实需求,早期共产党人李大钊较早开始向国人系统介绍以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其中包含着文艺属于“观念的形态”(即“意识形态”)的思想[2]。自此以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和文艺属于意识形态的观点开始被进步思想界和文艺界所知晓和接受。20世纪20年代初期,瞿秋白、邓中夏、恽代英、萧楚女、沈泽民等早期共产党人开始自觉地进行文艺与生活、文艺与阶级、文艺与革命的关系等方面的理论探讨,初步形成了“以文学与革命的关系为中心议题的属于无产阶级的文学观”[3]。此后,随着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的发起和论争、左翼文艺运动的发展和“左联”的成立,再加上马列著作包括其文艺论著在中国的传播,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文艺意识形态理论与列宁《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提出的文艺党性原则的时代化合,文艺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观点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中国文艺界的主导文艺观念。至革命文学运动时期,“文学为意德沃罗基的一种”[4]“文艺为意识形态的一部门”[5]之类文艺观念和定义便已极为流行。与这种主导文艺观念相伴随,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逐步形成了其在当时居主导地位的宣教价值观。 所谓宣教价值,即把文艺的基本价值或曰功能(文艺价值在社会中的具体实现)定位于宣传教育。早在1923年,郭沫若在倡导革命文学时便提出“艺术家要把他的艺术来宣传革命”[6]。在翌年写给成仿吾的一封书信中他又宣称“现在是宣传的时期,文艺是宣传的利器”[7]。此后,革命文学论争期间,致力于革命文艺建设的文艺家们还直接拿来美国进步作家辛克莱《拜金艺术》中“一切的艺术,都是宣传”的观点,把新兴革命文艺的基本功能定位于做提高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服务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宣传工具或宣传机关,要求文艺要有意识地“在社会变革的战术上由文艺的武器成为武器的文艺”[8]。“左联”成立后,潘汉年撰文论其意义与任务,其中主要的就是“加紧思想的斗争,透过文学的艺术,实行宣传与鼓动而争取广大的群众走向无产阶级斗争的营垒”,以及“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宣传与斗争”[9]。直到延安时期,毛泽东从文艺的“观念形态”即意识形态性质出发,依然将文艺工作从属于革命工作的时代任务,强调为了把革命工作推向前进,“要使文艺很好地成为整个革命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的武器,帮助人民同心同德地和敌人作斗争”[10]。 文艺宣教价值观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历史事件,而是有其内在理论逻辑与客观历史必然性的。从内在理论逻辑来看,它直接导源于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文艺观的政治化解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意识形态是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争取社会控制与领导权、为谋取阶级利益进行政治斗争的实践工具。因此,既然在理论上接受了意识形态论的文艺本质观,就必然会看重文艺的阶级倾向性,重视文艺作为政治斗争工具和手段的宣传教育价值和作用。而就历史语境来看,文艺宣教价值观则是历史进程之客观要求的反映。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民族争独立人民求解放的时期,以政治为主导的革命和斗争是历史生活的主旋律,这也必然会在艺术的价值诉求上得到体现。就此,李初梨明确写道:“无论什么文学,从它自身说来,有它的阶级背景,从社会上看来,有它的阶级的实践的任务。”“有产者既利用一切艺术为他的支配工具,那么文学当然为无产者的重要的战野。”[11]后来鲁迅在批驳“自由人”“第三种人”的“文学自由论”时,讽刺他们“生在有阶级的社会里而要做超阶级的作家,生在战斗的时代而要离开战斗而独立,生在现在而要做给与将来的作品”,“实在也是一个心造的幻影”,“恰如用自己的手拔着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12],其讽刺反驳的理据也正是着眼于这种历史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