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嵘“滋味说”批评标准的生成与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开亮,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茶道哲学研究所;张烁,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茶道哲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中国文艺评论

内容提要:

钟嵘对“滋味说”内涵的创造性阐发具有晋宋之际美学经验与诗风新变所带来的新意蕴。通过将“兴比赋”作为五言诗三义以及对风力与丹采的注重,钟嵘确立了五言“滋味说”的具体内涵。检视以谢灵运为代表的山水诗及其背后“寓目美学观”的兴起,可知钟嵘“滋味说”的这种新意蕴是时代诗风所带来的,明显受到了晋宋山水诗“寓目美学观”的影响。通过“滋味说”对比兴二法“因物”特性和赋法创作的强调,通过“滋味说”对“即目”“直寻”感知经验的重视,可以看出,“滋味说”是传统诗学与寓目美学加以调和的产物。因此,钟嵘的“滋味说”和刘勰的“情景交融”理论一样,当是儒家诗学发生转折的核心关节点。时代新变对“滋味说”内涵塑造的历史个案可深化关于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应如何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自觉思考。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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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勰的《文心雕龙》与钟嵘的《诗品》是齐梁年间文学理论著作的双璧,二者都在坚守儒家传统思想的基础上呼应时代的变化,提出了更具合理性的新美学观念。本文试图立足于钟嵘《诗品》“滋味说”的具体内涵,在晋宋时期美学经验与诗风新变背景下,阐释钟嵘是如何将诗学传统与时代新变相结合而提出“滋味说”诗歌批评标准的。通过对历史个案的梳理,以期给当前文艺批评推进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一条可能的思维路径。

      一、钟嵘“滋味说”与传统儒家诗学

      钟嵘以“味”论诗源自先秦的味觉文化,更具体地说是来自于儒家以“味”论礼乐的思想传统。许慎《说文解字》云:“味,滋味也,从口,未声”。“味”作为一个哲学美学概念在先秦就较为普遍。在老庄那里,“味”是体道的一种方式与境界,表现形式是一种“淡味”;在儒家那里,“味”在饮食文化的基础上引申出两种主要内涵:一是指大飨之礼乐的“大羹遗味”之感,表现形式是一种体现至敬之情的简素“本味”;二是指礼乐形式多样性统一及其带来的生命和谐感,表现形式是一种“和味”。从味觉隐喻上讲,儒家最理想的人文世界和生命世界都应是五味的调和,是一种几种味道相成相济、“以他平他”的“和味”。相较于道家味觉思想,讲究多样感性形式统一与内在情理中和体验的“和味”当为儒家味觉论的特性。《论语·述而》所载的孔子闻韶乐,所体验到的“三月不知肉味”之味,实来自韶乐尽美尽善的和谐。《论语·学而》也载有子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

      “味”这一概念大量进入文学理论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方面,刘劭、王弼、嵇康、阮籍、玄言诗人、宗炳等发展了道家的“淡味”“无味”思想;另一方面,陆机、刘勰、钟嵘等人则发展了儒家的“和味”思想。陆机《文赋》论及文章之病云:“或清虚以婉约,每除烦而去滥。阙大羹之遗味,同朱弦之清汜。虽一唱而三叹,固既雅而不艳。”“阙大羹之遗味”源自《礼记·乐记》的“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不过,陆机引用时已脱离了《乐记》“大羹不和”“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的伦理教化语境,只是认为简约清虚的文章缺乏一种余味,并将“雅而不艳”视为文病之一。继陆机在《文赋》中以“味”论文之后,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屡次使用“味”来品评诗文,如“余味”“可味”“遗味”“道味”“辞味”“义味”“滋味”“味之必厌”“味飘飘”等。陆机与刘勰虽以“味”论诗文,但“味”并未在他们那里自觉成为一种范畴,而更多的是在评论时附带谈及。到了钟嵘的“滋味说”,“味”与诗文之美的密切关系始得以根本确立。①

      钟嵘的“滋味说”作为一种批评标准,其提出的目的乃欲对当时诗坛盛行的五言诗予以“辨彰清浊,掎摭利病”。其《诗品序》(《诗品·总论》)云:

      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耶!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②

      因《诗经》的典范效应,四言诗往往被儒学思想家视为雅言正体,所谓“雅音之韵,四言为正”(挚虞),“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刘勰)。与视四言诗为诗文正体的保守理论家不同,面对“云会于流俗”的新五言诗体,钟嵘不是予以打压与漠视,而是积极主动地肯定了其“居文词之要”“众作之有滋味者”的存在地位。钟嵘将五言诗抬升到比四言诗更高的位置,足显其面对新文艺的胆识魄力。不过,这种胆识魄力并不意味着钟嵘走向了儒家的对立面。相反,从《诗品序》对气化宇宙观、物感论、诗言情志等观念的论述可以看出,钟嵘是一位明显具有儒家思想倾向的理论家。其“滋味说”的提出,既坚守了传统儒家精神的基本内核,又以一种新的内涵发展了传统儒家诗学。

      钟嵘的“滋味说”对传统儒家诗学的继承与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针对“诗刺道丧”“兴义销亡”的诗坛现状,钟嵘再次高扬了儒家的“兴”“比”“赋”三义,并赋予了三者不同于儒家旧说的新内涵。《诗品序》言:“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兴”“比”“赋”源出于先秦两汉以来的儒家《诗经》六义。儒家《诗经》六义讲“风”“赋”“比”“兴”“雅”“颂”。《诗大序》云:“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以郑玄为代表的汉儒对六义诠释道:“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③。郑玄以“美刺”释义比兴,从政治教化的角度阐释诗之六义。钟嵘则从诗之六义中直接截取了“赋”“比”“兴”,将其重新排序为“兴”“比”“赋”,既继承了传统儒家诗学的诗学手法,将其作为五言诗的三义,又赋予了三者不同于儒家旧说的新内涵。钟嵘指出:“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④。可见,“兴”即“因物起兴,言尽意余”。“兴”使得诗文中蕴含“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的无穷情味;“比”即“因物喻志”;“赋”即“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这里,钟嵘对“兴”和“比”的解释都直承儒家起情言志的诗学传统而来。只不过相较于《诗大序》的“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诗言志”面向,钟嵘更强调比兴皆“因物”而起,并在其“滋味说”理论中突出了“物感”之“物”的形象性美学价值(“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物感”之“物”不再仅仅作为“仁智比德”的道德象征,而是注重二者的贴切性(“因物喻志”)。“物感”之“感”也借由对物的直接感受而更显切实与生动(直书其事,寓言写物)。“滋味说”对“兴、比、赋”的弘扬与酌而用之,对物象形象性、直感性的注重都表明了钟嵘对传统儒家诗学精神的继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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