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学实践中能力化倾向的公正性审视  

作 者:
肖李 

作者简介:
肖李(1988-),男,四川相如人,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教师,主要从事艺术教育、民族美育研究(北京 100081)。

原文出处:
美育学刊

内容提要:

艺术教学的公正是教育公正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在现今的艺术教学实践中,却存在着严重的能力化倾向,即教师在艺术教学中只关注天赋能力、学习能力、专业能力、组织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而相对忽视能力表现不突出的学生,由此人为地强化了学生之间的差距。这种现象与当下艺术教学的目的、过程、评价、风格有着紧密的关系。对此可以从道德应得的视角来反思这种倾向,并从艺术教学的理念、评价、制度和方式四方面来探索破解之道,给每一个学生创造公正的艺术学习环境,进而促进教育公正的真正实现。


期刊代号:J0
分类名称:艺术学理论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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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审视艺术教学中的能力化倾向是涉及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关键问题,倘若人们对此没有清晰的认识,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势必陷入混沌之中。进而言之,若不能对艺术教学的公正性问题有一个清晰而准确的把握,艺术教育理论便会缺乏坚实的根基。艺术教学的公正是教育公正不可或缺的部分。而现今对艺术教学的研究,多集中在艺术表现上,而对艺术教学中的公正性问题鲜有涉及。然而,在目前的艺术教学实践中却存在一种有违教育公正的现象,即教师在艺术教学中通常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群体上。而这类学生很可能在整个艺术教学活动中备受关注,因此获得更多提升发展自我的机会,而其他能力表现不突出的学生则几乎从不被教师提及,由此人为地拉开学生发展之间的差距。由此,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到艺术教学不同于艺术表演,作为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其旨归是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鉴于此,本文试图从“道德应得”的视角,对艺术教学实践中能力化倾向的公正性展开论述。

      一、艺术教学公正困境的理论解析

      (一)艺术教学中能力化倾向的价值反思

      艺术教学中的能力化倾向,是指教师在艺术教学中倾向于将关注、提问、鼓励、角色安排等系列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到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身上,而对其他能力表现不够突出的学生则较少或不予关注。例如,在艺术课堂上,教师通常倾向于让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担当某个艺术作品的主演。又如在师生互动上,教师也总是偏向能力突出的学生来回答课堂提问。在这样的能力化倾向的艺术教学中,“能力突出”的学生由于得到教师更多的关注与提升自我效能感的机会,所以会得到更多的个人发展,而没有“能力”的学生因为缺少教师的关注与鼓励则相应地失去一些发展机会。长此以往,这种能力化倾向的艺术教学就会人为地拉开学生发展的差距,阻碍教育公正的具体实现。

      通常而言,在人们的普遍观念里都有一种“道德应得”的倾向,认为应该依据个人的才能、品质等而获得收入、财富以及一切生活中的美好东西。[1]简而言之,就是利益与优良资源的获得都是依照个人的能力与表现等因素。具体到艺术教学中,很多人认为,把各种锻炼的机会和良好的教育资源倾注在“能力强”的学生上,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做法。因为从道德应得的视角来看,在艺术教学中教师给予能力突出学生的关注与机会是这些学生应得的奖励。或言之,此观念导致在艺术教学实践中,教师总会偏向于关注天赋能力、学习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他们认为能力突出的表现是个人后天努力得来的,因此就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与教育的机会。显然,这种做法是有失公正的。因为,能力突出的表现通常与偶然性结合在一起,比如个人的自然禀赋、家庭背景、社会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个体的能力及能力表现。而这些因素并不必然通过学生个体的努力得来,而很多时候都是偶然性的结果。试想一名演唱能力突出的学生,在各种比赛中都获得冠军。但如果这名学生出生在战乱频发的国家,或出生在排斥艺术的家庭,更或是他天生不能说话,那他还能有如此出众的能力表现吗?由此可见,学生能力的突出表现与其后天的个人努力并非必然关联,更多的是社会、家庭、个人偶然性结合的产物。

      (二)艺术教学能力化倾向的实践表征

      在当前的艺术教学实践中,道德应得主要表现为“能力化倾向”。然而很多艺术教师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在教学过程中以能力作为评判学生的唯一标准,或明显或隐蔽地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所谓的“差生”只能被列入放弃的行列。[2]而教师认为的“好”学生,即能力突出的学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能力。

      第一,天赋能力。天赋能力突出的学生,即是人们常说的“好苗子”,通常而言,教师们往往会在教学中给予这类学生予以更多的关注。因为“好苗子”先天条件好,起点较高,不需要费教师太多的指导就能获得专业上的进步,并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平。在艺术教学实践中,这类“好苗子”几乎不会脱离教师的视线,时刻被关注着。例如,在戏剧表演类的艺术教学中,形体修长、声音独特、形象较好的学生往往备受教师青睐,通常会被安排到重要的角色任务,也就是俗称的“主角”,而且也极有可能在整个学制的教学中,在所有的汇报演出中都能扮演“一号”或“二号”角色。其他同学可能也非常努力,但是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撼动天赋突出的同学在教师心中的地位。在音乐与舞蹈类教学中,领唱、领舞或是独唱、独舞的学生通常也是天赋能力出众的学生。即便是在再现类艺术如美术、设计、影视类的教学中,天赋能力突出的学生也备受教师关注,尤其体现在教学中的提问、互动以及对作品的要求中。

      第二,学习能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也就是常说的勤奋努力的学生,他们或许并没有较好的先天条件,但是至少在教师看来,他们非常努力上进。具体表现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积极主动参与教学互动、认真完成教学要求等,教师日常教学中布置的任务,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大都能呈现令老师满意的作品。如表演类的学生为呈现好的作品甚至会在教室通宵地排练。相比于天赋能力强的学生,教师对这类学习能力突出的学生亦偏爱有佳,在艺术教学示例、教学话语、教学互动中的“出镜率”也很高,对这类学生的作品也会重点分析并提出可以改进的方向。教师也普遍认为即使没有好的天赋,通过后天的努力,也能达到较高的专业能力,所以在艺术教学中,教师们也往往关注、偏向这类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时常敦促同学们将其作为学习的榜样,这样就更强化了此类能力学生的自信与自我效能感,由此促进其专业能力的提升。

      第三,专业能力。这类学生可能没有出类拔萃的天赋,平时也看不出有多努力,但是却能在考试中获得较好的表现。这大约就是人们常说的“黑马”型学生。尽管这类学生没有天赋能力与学习能力突出的学生更受教师的关注,但因为他们已经表现出了较强的“可能性”以及突出的专业能力,所以在艺术教学中也时常被教师关注。尤其体现在分小组练习或完成教学布置的任务时,“黑马”型学生通常会被有意地分进实力强的小组,共同完成教学安排的任务。例如在合唱排练中,教师会根据学生各自所表现出的能力高低进行分组,通常来说,能力优异的学生会被分成一个学习小组(A组),共同完成一个教师所期待的高质量作品,而其他能力一般的学生则被分为B组,如果人数较多的话,根据能力差异再分化出C组。而“黑马”型选手通常也会位列A组,作为重要的角色与其他能力突出的同学共同完成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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