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物对他事物所具有的价值,总是预设了其价值实现的前提和条件。理论在阐述一事物之价值时,因为抽象的需要往往略去价值实现的具体条件,从而导致实践者在应用理论时,只是单纯从理论阐述的有关价值命题出发。一旦根据理论的价值命题展开的实践不能够实现理论所阐述的价值时,实践者可能就会倾向于认为理论的价值命题本身出了问题,而没有意识到价值命题之实现是需要前提条件的。劳动的育人价值实现也是如此。劳动具有育人价值,这是现代劳动教育理论提出的最无可争议的命题之一。然而,劳动的育人价值之实现,并不是无条件的,而是以一定的条件为其前提。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育人价值的实现条件进行分析,以为劳动教育的实践展开提供有效保证。 一、劳动的育人价值与劳动教育的双重意涵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重要论题,也是近代以来教育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在相当长的社会发展历史中,人类社会的教育与劳动因生产力的低下而彼此分离,处于相互对立的状态,并被人们视为当然。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平等意识觉醒以及劳动观念的重塑,特别是马克思的劳动理论将劳动从最被贬低的位置抬升到人的活动的最高地位,劳动与教育的相互对立关系开始成为整个社会日益关注的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造成这种对立或冲突的根本原因或许在于,“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①,教育和劳动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各有其自身内在的逻辑规定和实践取向,因而在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生成相互否定或相互促进的关系,而这种相互否定或相互促进的关系所反映出来的,恰恰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教育与劳动相对立的现象进行了生动地刻画。马克思指出,一方面,“上层阶级和中层阶级的孩子们的片面的、不生产的和漫长的学习日,只是白白地增加教师的劳动,‘同时,不仅无益地并且是绝对有害地浪费着儿童的时间、健康和精力’”。另一方面,“现代工厂和手工工场雇用的大部分儿童从最年幼的时期起就被束缚在最简单的操作上,多年遭受着剥削,却没有学会任何一种哪怕以后只是在同一手工工场或工厂中能用得上的手艺”。马克思对于不同群体的孩子在教育和劳动中的不同情形的描述,让现代社会中的人们能够看到教育和劳动各自所具有的缺陷和不足。正是基于对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教育与劳动自身局限带来的两者对立与冲突之认识,马克思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命题,并把这种结合视为造就个体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以解决人的本质实现之难题。马克思指出,“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新人的唯一方法。”②而随着共产主义的到来,当整个社会“对一切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则明确提出“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的命题。③通过不同的结合方式来解决教育与劳动的对立,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重要论断。这就是说,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教育与劳动的结合关系是各不相同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特别是在教育尚不能普及的前提下,马克思强调生产劳动与教育的结合,以解决个体片面发展问题;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随着全民教育的完全实现,马克思更加强调教育与物质生活的结合,以真正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论述,为劳动教育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论述试图解决个体因教育与劳动的冲突而导致的片面发展问题,那么劳动教育的提出,则预示着通过劳动来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教育,以及通过劳动教育来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人们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观念弱化所带来的轻视劳动问题,因而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体的全面发展学说在新时代的进一步发展。它表明这样一种新的劳动与教育之关系的确立,即在教育普及的社会背景下,在劳动与教育的冲突不那么尖锐的社会背景下,通过重申学校教育中的劳动,并在学校教育中将劳动与教育综合为一体,劳动不仅是实现个体全面发展的方法和手段,而且也成为学校教育的对象和目标,劳动教育因而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培养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④ 劳动的育人价值是劳动的本质属性在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中的功能显现。马克思的劳动理论认为,劳动就是“劳动力的使用”,而劳动力则是“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过程就是个体运用其智力和体力的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自身的自然得到了重塑和改善。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我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作用于自然对象,一方面改变了劳动对象,另一方面也改变着劳动者自身。“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他自身的自然中蕴藏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⑤这意味着,劳动不仅是个体应用其智力和体力的过程,同时也是普遍地增加和改善个体的智力和体力过程。劳动作为个体对自己的劳动力的使用,即通过身体的智力的和体力的付出而介入对象物。由此,劳动一方面使得对象发生改变,从而实现劳动的对象化;而一方面则实现个体的自我改变。概言之,劳动是一种塑造活动,并且是一种具有双重塑造特征的实践活动,它将“一种给定的结构转化为另一种更高级的结构”⑥。在主体的意义上,它塑造着劳动者自身或马克思所说的“自身的自然”,属于劳动的主体化范畴;在客体的意义上,它塑造着劳动对象或“身外的自然”,属于劳动的对象化范畴。通过劳动实现对劳动者个体自身的塑造,进而完成个体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解放,所展示的正是劳动的育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