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一切社会的教育历史,都是教育实践与其他社会实践交织而成的历史。如果把此文视为一种宣言,一次吁求,那么这一吁求的目标朗然在目:试图以人类总体教育实践为视野,敞开更为宽广的前景,把更多社会能量与资源纳入其中,转化为教育融合力,从而确定教育的当下方位和未来前行的方向。 一、回到原点:教育实践的“旧象”与“顽疾” 教育是一种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或实践方式。既然是实践活动,必然会随之产生实践现象,即所谓“教育现象”。“现象”既可能是不带价值判断的客观事实,也可能含有被认定为“乱象”的价值判断。 任何以“新”来命名的思考与表达,都必然蕴含着对“旧”的质疑甚至否定,在“新象”与“旧象”的对比中,寻觅未来发展的方向。如同传统并不意味着不好,“旧”也不全然等同于“坏”,但“旧象”与“乱象”的相互缠绕是人类社会的常态,由“乱”而治,也是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内在运行逻辑。 (一)已有教育中的“旧象” 已有教育“旧象”中的关键现象或普遍乱象,可归结为“单向”“弱势”“割裂”“乏力”和“空泛”。 一是指向上的“单向”。这是处理教育与社会关系这一教育基本问题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它表现为社会单方面影响教育并对教育提出各种要求,这一思路关注的问题是,社会的变迁与发展,对教育产生何种影响、要求教育发生何种变化,如何通过“教育变”来为“社会变”服务,为社会变革创造教育条件,以及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教育如何承担好自己的社会责任。这是“社会变”导致“教育变”,“教育变”呼应“社会变”的单向式链条,始终缺失的是一种反向思路①:“教育变”如何导致“社会变”,变化中的社会如何为变化中的教育创造条件,承担社会各界自身的教育责任。如果说,这种“单向”的主要责任方或者过错方,是“社会其他实践领域”,它们习惯了对教育的“指手画脚”“颐指气使”,那么,另一种“单向”的责任主体则是教育本身,蜷缩在自己的圈子里唱“教育的独角戏”:“只管教育门前雪,不管社会瓦上霜”,面对社会变革,不关心、不介入、不转变,自动成为世界变革的边缘者和隐匿者。 二是地位上的“弱势”。在人类诸多实践活动之中,教育从来都是“高流量”“高分贝”“高关注度”的存在,但与之不相匹配的是,教育往往处于追随者和屈从者的地位,习惯于对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其他领域的排浪式追随、屈从式跟随,这种被动状态导致教育成为社会变迁以及其他实践活动的“应声虫”“跟班”“附庸”,甚至“奴仆”,因而在重大变革产生之际,各大实践领域众声喧哗之时,要么听从和附和,要么失声和失语。 三是关系上的“割裂”。一方面,是教育实践与其他实践的割裂。前者是以教育为核心职能的学校机构,后者则是承载了其他职能和目标的实践样式,诸如政治实践、经济实践、艺术实践等,它们依托政府、社区、企业、科研机构、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各种社会机构,它们的价值取向、利益诉求、评价标准均与教育、学校有所不同,即使同样做教育的事情,但时常各行其是、各说各话。另一方面,是教育实践内部的割裂。既有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学段之间的教育割裂,也有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类型教育的割裂,还有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教育内容之间的割裂。这些割裂导致整个社会的教育出现“领域分离”“领域割据”[1]以致相互矛盾、相互拆台的“乱象”。 四是来源上的“乏力”。这与“动力”有关。在教育实践内部,以中国为例,改革开放40年来的中国基础教育改革,无论是新课程改革,还是核心素养,或者是地方性的“新优质学校”“星级高中”等,主要都是自上而下的驱动,对于许多基层学校而言,这是基于行政力量的外部推动,而非基于内驱力、内动力的内生变革。至于前述所言的学校教育“不管社会瓦上霜”的现象,也与其缺乏“关注动力”有关。在教育实践外部,同样存在承担自身教育责任的动力源缺失的问题,除非这种教育担当与其自身利益建立关联……如何将“门前雪”和“瓦上霜”联结起来,产生承担教育责任的动力源,进而凝聚成全社会共同承担教育责任的“社会教育力”,也是一直困扰教育世界的瓶颈难题。 五是行动上的“空泛”。对于“单向”“割裂”或“乏力”之类的老问题,多少年已逝,它们依然还在那里“固守”,成为“嚼不烂的老问题”,只是问题的表现方式在“与时俱进”中有所增加,但此类问题的实质没有改变,且始终没有在根本上解决。究竟什么阻碍了这些难题的解决?我们该如何突破一圈又一圈瓶颈,闯过一道又一道险滩?问题的关键是:瓶颈是什么?险滩在哪里?它涉及当下教育共同面临的核心问题:如何通过挖掘、激发所有社会实践的教育价值、教育责任和教育动力、活力,从而让不同社会主体共同承担“教育”这一共同利益?这一问题的性质,既不是“为什么”的价值性问题,也非“是什么”的意义性、事实性问题,而是“怎么办”的实践性问题。这是当前最重要、最需要着力探索的一种教育实践,即“协同教育实践”,这一实践的作用和价值,在教育变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之所以采用“协同”一词,在于“协”有“协助”之意,更在于“同”,即“共同”,它强调的是社会不同主体对“教育”这一共同利益、共同责任的共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