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20-02-28 DOI:10.3969/j.issn.2096-8256.2020.02.014 中图分类号:I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56(2020)02-0112-08 人类文明史是人类不断与各种自然、社会灾难抗争的历史,也是人类在应对灾难的过程中探索社会发展理想模式的过程。灾难挑战人类社会制度的合理性,灾难之下,全民成为抵抗灾难的主体,其合法参与性不容质疑。在此过程中,社会体制与个体生命之间产生至为重要的关联,社会体制也在灾难的压力下自我规范和调整。在抗击灾难的历史长河中,文学从未远离,作为见证人,敏感地记录与民族集体记忆和心灵创伤紧密相连,与时代的转折有紧密联系的重大事件。由于这些事件凸显了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战争、死亡与瘟疫等,并在伟大的文学作品中得到最为鲜明的体现,因而成为世界文学乃至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大大超出了单一的国别文学或民族文学的范畴,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文学不仅是语言文字的艺术,还是社会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文学既反映人类社会生活中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等方面内容,又与它们一起共同构成社会上层建筑。广义而言,文学以多样的形式,如:神学经典、史书、医学典籍、小说、杂文、诗歌、传媒等,记录社会的发展。从以英国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戴维·米勒(David Miller,1940-)为代表的西方政治哲学家有关社会正义、世界正义、全球共同体的阐释出发,结合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分析灾变语境下中外文学作品中再现的社会现实,可以看出文学和社会政治哲学是两门互相交叉的学科,拥有公共的研究领域:古今中外不同时代的灾变文学作品中都程度不等地弘扬社会正义或世界正义的思想;而就世界正义和社会正义而言,这些作品在对灾变的理解和描述上又存在思辨的张力,折射出现实社会生活中国家内部和国际间政治话语方面的对抗与冲突。这种张力推动文学的发展,也推动社会制度的嬗变,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文学作品中有关全球共同体的思想,建构着全球共同体,其最终的发展趋势是达成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灾变文学与社会正义 正义的概念由来已久,某种意义上是指分配中体现的正义,社会正义则指社会领域内的分配正义。社会正义的概念起源于19世纪末,在20世纪初社会政治运动中被广泛使用,是主权国家内部争取民主权利的有力思想武器。在《社会正义原则》中,米勒提出了达成社会正义的三原则:需要、应得和平等原则[1]。社会正义的问题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便已产生,在人类对抗各种灾害的历史时期,由社会正义问题引起的相关社会矛盾尤为突出。 人们对于社会正义相关问题历史的了解主要通过传世的文学作品,其中历史书占据重要地位。比如阅读传世的灾变文学,后人可以从中了解抗击灾情及灾情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此外,著作者通过作品展示的社会正义思想也值得关注。《史记》记述:陈涉(即陈胜)年轻时,被雇佣耕地,某次他在劳动的间隙对朋友说:“苟富贵,无相忘”。别人取笑他异想天开,陈涉答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2]四十八·陈涉世家第十八简洁的话语透露出生活贫苦的陈胜对于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对社会正义的追求。秦二世元年七月,朝廷征调九百贫苦百姓去渔阳守边,陈胜、吴广在列,走到大泽乡时天降大雨,道路不通,不能如期抵达目的地。而迟到,按秦律当斩。陈胜、吴广被迫起兵,发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后建立“张楚政权”。当时,秦朝的横征暴敛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人民的基本需要无法保证,民怨沸腾,而连日暴雨导致道路冲毁,致使行程受阻,士兵的生命保障受到威胁,则直接诱发了起义,拉开了其他义军反秦的序幕,加剧了秦朝灭亡。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与灾变、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有着密切的关联。《史记》开纪传体史书之先河,为历史人物立传,在个人的传记中,有各种灾变的反映。“世家”是专为诸侯而写的传记体裁,司马迁将陈胜事迹记入《陈涉世家》,给予义军领袖陈胜极高评价,不以陈胜出身寒微,也不以成败论英雄,充分肯定陈胜起义在亡秦方面的重大历史意义;“本纪”为专门记录帝王事迹的文体,太史公将继承陈胜反秦大业,兵败垂成的项羽,和在刘邦死后理政,行使皇帝职责的刘邦的妻子吕雉事迹也记入本纪,充分彰显两千多年前史学家司马迁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的社会正义的思想光芒,也为后人探索国家治理与人类社会发展模式提供了借鉴。 在各种灾害中,以人类之间传播的瘟疫对社会正义的施行带来的危害最大: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导致人口锐减、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和军事失利。从现存史料来看,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对抗疫情,中国自秦朝起就拥有相当完备、先进的报告、鉴定、隔离体制。《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记载了秦朝设置的隔离麻风病患者的“疬所”,并记载了汉朝“已知的我国最早的关于防治传染病的法律”[3]。“疫病爆发,流行之后,两汉政府都采取了发放药物,医治疫病,强制隔离病人,安葬死者,控制疾疫传播等抗疫措施;减轻疫情,救济灾民的措施还有减免田租赋税,释放财务,开仓赈济,安辑流民,节用抗灾等。”[3]推出这些措施,有效缓解疫病发作期间社会生产力下降给人类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体现了社会正义的需要原则和应得原则。同时,当灾变发生的时候,两汉皇帝多次下诏书降罪于己,勇于承担统治者的责任,承认“政乱在予”[4]卷七《桓帝纪》,检讨政治制度的损益,省察自身的过犯,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正义的平等原则。此外秦朝迅速灭亡的历史教训,也使汉朝政府在最初推行修养生息、轻徭薄赋的政策,体现社会公平,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