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教育研究领域实征研究(empirical research)①之风渐起。质性研究作为实征研究的重要研究范式之一,在某些问题域上具备量化研究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在多以人为研究对象的教育领域,更有特别的意义。质性研究领域经常能够见到“现象学”的影子,但定位不清:有人将现象学视为质性研究范式下的一种具体的研究取径,[1][2][3]P14~16也有人认为现象学奠定了质性研究的理论基础。[4]笔者认为与作为一种具体的方法相比较,现象学对质性研究的方法论意义更为重要。[5]然而现象学对于质性研究的方法论导引具体是什么?它如何发挥方法论作用?对此问题继续深入思考下去,可以发现,现象学对质性研究的贡献或许并不仅仅是方法论导引这么简单,它奠定了质性研究的哲学基础。 关于现象学对于质性研究的“基础”作用,学界也有认识,但这种认识局限在把现象学看作众多影响了质性研究的理论源流之一,[6][7]认为现象学对质性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强调人们行为的主观意义,主张现实是社会建构的”,启示质性研究要“了解人们如何建构和解释日常生活经验的意义”等,[8]这其实极大地忽视了现象学的真正价值。本文尝试详细地阐明现象学对质性研究的理论贡献,基本观点为:现象学之于质性研究,并不仅仅是些微地影响了质性研究的发展,也不是泛泛地作为理论渊源之一,而是作为“基石”奠定了质性研究的“哲学基础”,进而在根本上规定了质性研究的基本研究原则。从根基上厘清质性研究的哲学基础之然及其所以然,能够帮助我们从根本上理解和把握质性研究,更好地应用和操作质性研究。 既然是要对现象学作为质性研究之“哲学基础”进行论证,就必须从对现象学在哲学一脉中的贡献和地位开始,将其从整个哲学体系中“分离”出来,过程中捕捉现象学哲学特质与质性研究之间关联的特定性,进而分析其对质性研究哲学思想内核的贡献,展示现象学对质性研究的引领和影响,并以教育研究的实例对分析所得的结论给出回应。 一、现象学的哲学贡献: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作为20世纪西方哲学的扛鼎之作,现象学启迪了现代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重要思想。之所以能够有这样的独特价值和贡献,是由于现象学对哲学根本问题之一——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问题——给出了与传统哲学完全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以下尝试阐述之。 哲学的使命,是追求真理。但到底什么是“真”?为什么对于同一个东西,不同人会“看到”不同的结果?古希腊哲学家的回答是:“真”就是实事的存在,它使事物是其所是;人日常所见的仅是实事的显现,我们需要通过实事的显现去把握实事的存在,即通过现象把握本质。② 问题在于,如何经由现象通达本质?这是西方哲学自产生以来,主流哲学就一直致力于解决、但又始终未达圆满的一个核心问题。[9]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哲人们进行过各种各样的尝试和努力。当代著名哲学家克劳斯·海尔德将这些努力概括为哲学史上的三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建立在巴曼尼德斯存在与真理之共属性基础上的早期古代希腊思维,第二条道路是随笛卡尔将意识提升为基质而开始的近代主体主义,现象学则是具体实践第三条道路的尝试。”[10]古希腊哲学和笛卡尔的近代主体主义思想,我们耳熟能详,但现象学为何能居为道路之三,这种道路之分对质性研究又有何意义,这是下文要详述的。为了能够更好地说明这三条道路的特点及其相互区别,笔者将它们的核心观点分别总结为:本质居于现象之先、本质居于现象之后以及本质寓于现象之中。 (一)古希腊形而上学之路:本质居于现象之“先” 古希腊形而上学之路从巴曼尼德斯的主张开启:实事的存在与它们的显现不可分割地共属一体,之所以每个人看到的现象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局限在自己的“局部世界”中,因而只能看到实事向我们显现出来的局部的、当下的一面,但一定有一个“共同世界”,它对任何人而言都是相同的,而且是向所有人的理性敞开的,因而人有可能籍由理性,去把握实事隐藏的、非在场的、全部的真实。 柏拉图继承了巴曼尼德斯的这一思想,进而提出了“理型”论。他认为每一类东西都有一个“理型”,这个“理型”是这些东西能够是其所是的根本和前提,而人类所身处其中的世界,人类所能接触到的现象,只是分享或者模仿了理型,人类理性的最高追求,就是经由现象去把握最终的理型。柏拉图的观点被后人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成就了西方哲学甚至整个西方科学的背景性立场。由于这条道路在逻辑上主张“共同世界”、理型是最初、最根本的肇始,现象只是理型的摹本,因而笔者将其概括为“本质居于现象之先”。 但是,这种主张是否有问题?在哲学层面,其一直受到怀疑论的诟病而且无力反驳:如果说人所能看到的是现象,需要去把握的则是本质,就好像说现象在此岸,那本质则在彼岸,二者之间隔着一条鸿沟,我们如何能够自明地声称人的理性可以跨过这条鸿沟?同时,我们如何能够自明地声称现象一定是本质的显现、二者一定是一体的?显然,第一条道路的成立是基于两个前提,这两个前提都被自明地预设为真。被预设为真的前提成了第一条道路无法自圆的弊端,也就是说,第一条道路成立的根基是被预设的,而这个根基并不稳固。这导致了后辈哲学家不断回到柏拉图等人的源头,对他们曾经讨论过的问题提出新的解释和观点,然而新的解释往往又引出更多的问题,导致始终未能有效突破困局,直到笛卡尔横空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