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定义嬗变的文化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永兵,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近70年来,对“文学”的定义随时代的发展呈现出变动中的阶段性样态。这一流变呈现为从“反映论”“审美论”到当下的“审美终结论”“文学终结论”等。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的“反映论”,与古典主义文论和美学呈现亲缘关系。“反映论”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政治、经济、社会实践的合拍性,实质上是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审美领域上对“卡夫丁峡谷”的双重跨越。而80年代以降审美现代性的发生,则是在这场跨越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活的新的美学表达。中国的审美现代性是采纳西方审美现代性与社会现代性的双重逻辑来发展自身的,当代中国审美自律和艺术的独立性并未被真正强调,可以说中国并未形成现代西方意义的审美现代性。考察近70年来“文学”定义的流变之意义,是在审美泛化的当下社会探索“定义”文学的新的可能。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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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70年来,关于“文学”的定义随时代发展而呈现出变动中的阶段性样态。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是第一个阶段,受列宁“反映论”和苏联文艺观的影响,这个时期文艺理论特别是教材对于“文学”的定义普遍采用“反映论”的表述方式,强调文学对现实的模仿,真善美混沌合一,语言能指与所指统一。这是一种服务于建立社会主义现代民族国家的宏大追求,诉诸政治理性的新古典主义美学理想与范式。80年代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开启了70年来“文学”定义嬗变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一时期,受“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时代思潮影响,文学发生了审美风尚和审美范式的转变,从古典美学走向一种现代性审美。相较于50年代,对于“文学”的定义发生了重要的美学转向:审美方式上向内转,开始关注个体的审美与感性、情感与欲望、想象与自由;关注审美自律、美的非功利性和独立性以及表达的形式性。一条不同于以往“反映论”的新文学观和“文学”新定义之路铺展开来,并且在21世纪沿着自身逻辑打开了更为多元的面向。但是这种新的文学定义并不是像一般所认为的那样就是西方审美现代性的中国版本,而是有着特有的理论偏好和价值功能。本文拟以文化分析的视角,通过梳理70年来教材中“文学”定义嬗变的内在逻辑,揭示文学、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关联和变异。

      一、“反映论”与古典主义美学理想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文艺理论教材建设,以1950年1月巴人所著《文学初步》(上海海燕书店)和1950年6月齐鸣所著《文艺的基本问题》(上海光明书局)的初版为发端,以1957年为小高潮,在60年代有所停滞,70年代末又重新焕发生命力。文学“反映论”的定义方式贯穿于这个阶段。

      在50年代,文艺理论教材深受苏联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影响,前后译介了不少苏联文论教材①,其中,季摩菲耶夫的《文学原理》和毕达可夫的《文艺学引论》的影响最为深远。50年代中期,我国高校出版了颇多文艺理论著作与教材,如巴人的《文学论稿》(上、下册,1954年)等,这几年在近70年文学观念发展的第一阶段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其中,1957年具有标志性,仅此一年就诞生了诸多影响深远的文论教材,如刘衍文的《文学概论》、霍松林的《文艺学概论》、蒋孔阳的《文学的基本知识》、钟子翱的《文艺学概论》、冉欲达、李承烈、康伣、孙嘉编著的《文艺学概论》等。受苏联文艺学和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双重影响,文学“反映论”的定义在这一时期文论教材中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待到60年代初,中苏关系多领域恶化,中央提出外交上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在文化政策上也做出调整,提出“文艺十条”和“文艺八条”等。1961年,在周扬的主持下,在国家层面全面展开文科教材的自主编写工作,文艺学学科编写了两本统编教材,南方以群的《文学的基本原理》(1961年编写,1963年、1964年出版)和北方蔡仪的《文学概论》(1961年开始编写,1979年出版)。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后期,受“文化大革命”影响,高等教育发展相对停滞。

      “反映论”认为文学是一种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和认识活动。此观点主要来自列宁,在20世纪的苏联、东欧和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力。马克思恩格斯曾提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列宁在此基础上提出和确定了“反映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②;同时,“反映”具有能动性和辩证性,“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③,反映“不是简单的、直接的、照镜子那样死板的行为,而是复杂的、二重化的、曲折的、有可能使幻想脱离生活的行为;不仅如此,它还有可能使抽象概念、观念向幻想(最后=上帝)转变(而且是不知不觉的、人所意识不到的转变)”④。“反映论”表现在文学上,则是苏联1948年出版的文学理论权威教科书——季摩菲耶夫的《文学原理》中所定义的:“文学和任何别的意识形态一样,积极地反映生活,帮助人在生活中去行动。”⑤1961年周扬在《文学概论》提纲讨论会上的发言中指出:“我有一个设想……第一编(即第一章)‘文学的本质与基本特征’。本质是反映社会生活。基本特征是通过形象反映生活。这个问题也可以讲得通俗些。”⑥“形象反映论”成为统摄中国50年代至80年代初教材中文学定义的指导意见。

      由此,在新中国的文艺理论教材中,一个具有奠基性的哲学理论基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艺是上层建筑的一种形式”。这种唯物主义的结构论成为这一时期文论对于文学本质定义的不二法则。1957年钟子翱编著的《文艺学概论》分开列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和列宁反映论这两大思想资源:“马克思主义教导我们,一切社会意识形态(科学、哲学、艺术等)都是反映客观的形式。文学是艺术的一种,也是反映客观的形式。”⑦“列宁的反映论,是我们和一切唯心的反动的文艺理论进行斗争的最锐利的武器,是我们解决文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最有效的钥匙,是我们评价作家作品最正确的理论根据,它奠定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的所有重要理论、原则的基础。”⑧

      反映、语言、形象/典型、现实生活、意识形态等构成了“反映论”的关键词。由此也可以看出它与古典主义文论和美学的亲缘关系。可以说,“反映论”是“再现论”“摹仿论”的另一种表达与改造,因而它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摹仿说”为支撑的古典主义美学旨趣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和同构性。“摹仿论”是“反映论”和现实主义理论的雏形,典型/形象问题和“再现”问题均由“摹仿”而来。一方面,古典主义以降的“摹仿说”塑造了一种艺术的本体认识论,即形成了一种“文学是什么”的话语表述方式和定义方式——在文学之外,有更为真实、更为深刻、更为高明和完满的世界,文学的任务就是反映和表现这个世界;另一方面,古典主义处于真善美合一的状态,审美心理结构中人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活动混沌未分,美学、政治、伦理三者共享同一个内核。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文学定义中,“美”(文学)即是“真”(现实),也即是“善”(阶级意志和人民意志)。50年代中国的文学实践和理论表述中,现实主义的“反映论”担任了将“真善美”合一的重任。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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