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制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正军,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

内容提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先后出现多种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理路,邓小南倡导的“活”的制度史、阎步克主张的制度史观以及侯旭东提倡的日常统治研究,即为其中代表。“活”的制度史聚焦政治社会中实际发挥作用的制度,提出应从过程、关系、行为视角关注制度运作的路径和流程;制度史观立足法定成文制度,致力于挖掘政治体制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巨大意义,以及中国历史发展的延续性;日常统治研究瞩目作为国家统治基调的日常活动,强调从文化人类学视角进入观察,揭示以往或被忽视的制度现象。三种制度研究理路既存在联系又有不同,其差异核心源自对何为制度的认识,由此在观察视角、研究取向上各有侧重。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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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从历史学在中国诞生的那一刻起,典章制度便作为一类重要知识备受关注。《尚书》已见尧舜设官分职的详细记载(《尧典》《舜典》),《左传》亦留下三皇五帝官职构成的点滴记忆(昭公十七年),稍晚成书的《周礼》,①更是以对国家整体结构的精巧设计,充分展现了时人对于制度建设的巨大热情。自秦汉以降,制度在历史学中的地位有增无减,有着“正史”之称、作为中国古代史乘最重要代表之“二十五史”,其中大多设有“百官志”、“职官志”,即集中显示出古人对制度的长期关注。

       现代历史学于中国形成后,传统政治制度研究亦在其中占据重要篇幅。注重史实考订的史料学派自不待言,即便主张理论先行的史观学派,也对制度倾注巨大心力。②其结果便是,几乎围绕每个历史时期的史学研究,制度研究都构成其中重要一环,相关成果数量之多,称之汗牛充栋,殆非虚言。不断涌现的新出文献亦为制度研究持续注入源头活水,无论是甲骨金石,还是简纸文书,都揭示出许多传世文献未见的官职设置和行政运作,推动制度研究走向具体、走向细节。自20世纪90年代以降,一些敏锐的研究者还尝试提炼、总结制度研究的理论方法,其中明确通过标举概念揭橥研究理路的,以中文世界而论,即有邓小南倡导的“活”的制度史、阎步克主张的制度史观、刘后滨推动的政务运行机制研究、侯旭东提倡的日常统治研究,以及历史人类学研究者所持“结构过程”理论,等等。理论方法的提出表明制度研究已很深入,但同时也显现出对于什么是制度、如何研究制度,研究者之间还存在不少分歧。

       对于百余年来的制度研究,无论是围绕某个制度专题,还是某个历史时期的制度,抑或某个研究阶段的制度考察,学界都已有为数甚多的学术史回顾。不过,这些旨在介绍研究进展的文字多为罗列已有成果,对于何为制度以及如何研究制度,则罕有论及。对后者的探求,显然更有赖于对制度研究理论方法的回顾与反思。因此,本文聚焦于前文所及制度研究理路,梳理它们的理论核心、酝酿过程及后续进展,进而以此为基础,尝试探讨各种研究理路的差异核心、优劣短长,以及未来制度研究当予留意的地方。考虑到政务运行机制侧重研究对象,而“结构过程”理论论及的乃是整个区域社会的历史变迁,并不限于制度,③故本文将目光瞄准“活”的制度史、制度史观及日常统治研究三者,希望本文的讨论,不仅可以为业已丰富的制度研究回顾呈现另一视角的观察,同时在理论方法上亦能对如何认识、探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提供些许启示。

       一、“活”的制度史:从文本制度到现实制度

       “活”的制度史首次提出是在2001年举办的“宋代制度史百年”研讨会议上,后以《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为题,于《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正式刊出。④在这次会议上,围绕新形势下宋代制度史研究如何深入,如何创新,学者基于各自领域提出不同取径,邓小南以“活”的制度史为号召,提倡研究贴近历史实际的制度史研究。

       所谓“活”的制度史,按照邓小南的定义,是指“一种从现实出发,注重发展变迁、注重相互关系的研究范式”。⑤这种研究理路,“不再拘泥于典章的梳理,转而同时注意其功能与效用,注重动态的实施方式与运作过程”。⑥由此可见,与基于史志及各种典章文献、着意于制度的结构、功能、等级、沿革等方面的传统制度史研究不同,“活”的制度史致力于探讨现实政治中实际运作的制度,这种制度并非静止的见于某一文本,也未必结构整齐、等级有序,而是一种动态的存在。制定者的设计和运作者的实施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尤其是后者基于现实效用和运作过程的考虑,不时会改变原初设计,使得制度常常处于不断的变动和调适之中。

       邓小南将目光越出文本记载而聚焦“活”的制度,与她对制度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关于什么是制度,邓小南在不少场合都有表述,其中以她为《政绩考察与信息渠道:以宋代为重心》一书所作“前言”论述最为详细,兹引如下:

       有些制度史的研究者,包括我自己在内,往往把制度与现实的关系作习焉不查的颠倒理解。我们以为制度是恒定存在的,而人为因素则是个别出现、一时干扰且系偶发的。尽管全无实施成效,制度的存在却毋庸质疑。实际上,制度本身即是“规范”与“人事”折中的结果;制度所试图提供、试图规约的,基本上是行为的模式。而特定的官方行为模式在历史上究竟存在与否,取决于它是否曾经通过运行过程体现出来。在我们面对的——无论是作为研究对象而面对,或者是由于生活于其中而无从逃逸的——社会中,人群间的各类关系都可能被利用为、演化为、简约为类似于“交换”的关系。制度,不过是对于这类过程的引导、干预与约束;同时也是“人事”作用的结果。⑦

       可见在邓小南看来,制度的存在与否,端赖“它是否曾经通过运行过程体现出来”,没有付诸实施,没有在实施中产生效用,也就无所谓“制度”。因此,制度并非在现实政治之外客观独立地存在,而是依附于现实政治。只有在现实政治中发挥作用,对政治过程和政治行为产生影响,才是真实存在的制度,亦即“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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