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形成与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正平,上海师范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教育伦理学是当代应用伦理学或教育哲学的新兴学科之一。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思想家杜威较早正式使用“教育伦理学”这一学术概念,并对教育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理论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入,国外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伦理学研究日益得到教育界、伦理学界的高度重视,在深度与广度上均有所展开。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正式把教育伦理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一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与进步,另一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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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5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9)02-0032-(09)

       教育伦理学是当代应用伦理学或教育哲学的新兴学科之一。它是研究教育活动的价值与善恶,探讨教育中的道德关系、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探索健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道德人格的完善,以实现教育的最大利益和最大善的科学。①认真探讨教育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国外和中国的形成历程和发展轨迹,有益于我们发现其中的规律,更好地推动它的健康发展。

       一、教育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理论形成

       教育伦理思想有着悠久的形成与发展史,它是随着人类教育职业活动的开展和社会经济文化的进步而逐步形成、丰富与变化的。在中外教育史上,无论是孔子、荀子、孟子、韩愈,还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昆体良、夸美纽斯,都曾较早提出过许多包含真知灼见的教育伦理思想。但作为一门相对独立、具有比较完整思想理论体系的教育伦理学学科,是到了近现代才得以形成,并逐步在实践中得到充实、提高与完善。

       从现有的思想理论资料看,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思想家杜威是较早正式使用“教育伦理学”(Educational Ethics)这一学术概念的人,并先后发表了三篇直接阐述教育伦理学的学科对象、基本原则、方法与任务的重要学术论文。

       1895年,杜威的《教育伦理学:六次讲座内容纲要》由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首次出版,直接用于芝加哥大学有关教育与研究机构的教学。该教育伦理学的六次系列讲座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伦理问题”“教育方法的伦理”“课程或学习科目的伦理”“学校与道德进步”等,②开创性地提出和探讨了教育伦理学及其重要的理论问题。其中,杜威在阐述“学校的伦理”时用理论纲要的形式明确提出学校是一种社会机构,应当为社会发展服务。作为学校伦理,假定或预设“发展个性与服务社会的统一”③。

       同年,杜威又在《教育伦理学:六次讲座内容纲要》的基础上,出版了名为《构成教育基础的伦理原则》的学术专著。针对当时有一种倾向认为学校本身是一种机构,好像无须根据行为的一般科学原理就能阐明学校的道德,杜威明确提出“不能有两套伦理原则或两种形式的伦理理论,一套为校内生活,另一套为校外生活。因为行为是一体的,所以行为的原则也是一体的”④。但是,他也指出,教育伦理问题毕竟有自己的特殊性,“原则是同一的,随不同环境而变化的是特殊的联系和应用点”⑤。

       在《构成教育基础的伦理原则》中,杜威在强调学校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时指出,“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儿童是社会的一员,必须把他们作为这样的成员予以教导和关怀。学校及学校经营者的道德责任是对社会负责。学校从根本上是由社会建立的一种从事某种特殊工作的机构——在维持生活和促进社会福利汇总行使某种特殊职能。不承认赋予它的这一伦理责任的教育制度是不负责的”⑥,“因此,有必要从学校在社会中的道德地位和道德职能的观点来讨论学校的整体结构和具体工作”⑦。他还深刻地指出,学校的伦理目标与儿童培养的目标是一致的。“儿童在智力上、社会上和道德上以及身体上是一个有机体的整体,因此,必须用最为复杂和最为有机的精神去解释决定学校工作的伦理目标。”⑧杜威特地强调:“学校在社会方面的伦理责任,也必须用最广泛的和最自由的精神赋予解释;对儿童的训练,将使得他得以管束好自己,并对自己负责;不仅使他适应正在进行的变革,还要使他具备形成和指挥这种变革的力量。”⑨

       杜威认为,学校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机构,应当从社会生活对学校培养人的要求角度来确立学校教育的道德标准。把学校构建为一种社会机构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要使学校的智力训练与道德训练、获取信息与人格成长相统一,应当培养学生对社会共同体的兴趣。“一种发现形成一切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事物并践履这些原则的兴趣——是一种根本的伦理习惯。一切特殊的学校习惯如果要被道德生活的呼吸激活的话,它们就必须和这种伦理习惯联系起来。”⑩

       杜威探讨了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伦理问题。他认为,大一统的教学有碍社会精神的培养。“所有人都在做一模一样的事,产生一模一样的成果。社会精神没有得到培养——事实上,只要这种方法在起作用,社会精神就会因为缺少运用而逐渐萎缩。”(11)他认为在智力和艺术的事情上的规律是合作和参与,但学校教学往往过早地把儿童推入个人主义的竞争领域,这有害于学生社会精神的培育。杜威还指出,“每引入一种诉诸儿童各种主动的能力的方法,即引进诉诸儿童的建设、生产和创造的能力的方法,都标志着一个把伦理的重心由自私的吸收转移到社会性服务上来的机会”。(12)他认为,“学科的意义在于引导儿童对社会生活的构成或结构的意识,它的作用在于教给儿童关于社会发展的工具并掌握这些工具。学科具有三项独立的价值,即教养价值、信息价值和训练价值。这些价值涉及信息、训练和教养这三个关键词”。杜威深刻地指出:“信息,仅就产生了处于社会生活背景之中的材料的明确图像和观念而言,才是名副其实的和有教养意义的。训练,只有在它表示对转化为个体自身能力的信息的反应,以使他为了社会的目的控制住自身的能力时,才真正具有教育意义。教养,若有真正的教育意义,而不是一种外在的优雅或造作的虚饰,那么它表示信息与训练充满活力的联合。教养标志个体在其整个人生观上以及处理生活的方式上的社会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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