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关于教育中的产权问题

——兼与杨丽娟同志商榷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淑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生;北京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5;范开秀,山东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日照 276800

原文出处:
教育与经济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虽然教育中的产权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但不需要建立教育产权的概念,并对民办学校的产权、非营利性和投资回报问题进行了讨论。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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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8;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870(2001)04-0016-04

      随着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学校的营利性和学校产权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杨丽娟同志的文章《关于教育产权若干问题的探讨》[1](以下简称杨文)对此进行了非常有意义的探索,具有很大的启发性。但是,我们认为杨文对产权概念的理解有不太准确和全面之处,给出的教育产权的概念值得商榷。在此谈一下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以期就教于杨丽娟同志和广大读者。我们国家的民办学校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的私立学校具有相似之处,但不完全相同;讨论中,我们将交替使用民办学校和私立学校这两个概念,论及我国的情况时用民办学校,谈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时使用私立学校。

      一、关于产权的概念和非营利的含义

      现代产权经济学中产权的概念有两个[2],一是财产所有权,二是企业所有权,这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不同的概念。财产所有权即大家通常说的产权是指对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阿尔钦指出:“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3]。杨文中第一节中关于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论述是准确的,但是杨文中没有说清楚企业所有权的概念,杨文后面的论述中把个人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企业所有权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只有把这个概念搞清楚之后才能说清楚企业的营利或非营利的问题,由于杨文没有说清楚学校所有权的实质是什么,从而也不可能说清楚学校营利或非营利的本质区别在哪里。要说清楚企业所有权的概念,必须搞清企业的本质。

      企业契约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本质上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4],周其仁认为企业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5]。企业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包括投资者、人力资本所有者(雇员、管理者),他们经过谈判签订契约组成企业,这是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企业的产品通过市场卖给购买者,这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也就是大家所知道的市场交易。任何交易的完成都需要契约,通常的市场交易的契约有时不需要专门制订,但是契约的存在是不言而喻的。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企业内的交易也是一种市场交易,和通常的市场交易的区别仅仅是交易的契约形式的不同而已,企业内市场交易的契约是另一种市场契约,称之为企业的市场契约,它与通常的市场契约的不同在于,企业的市场契约是种长期契约,而且不完备程度更大,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清楚的情况更多,例如企业雇佣一个雇员,契约不能对雇员的职责作出完备的规定,雇员的工作许多是临时安排的。相比较而言,通常的市场契约是一种短期的和比较完备的契约。

      企业的市场契约是企业要素所有者之间博弈的结果,通过谈判确定各方以什么角色进入企业,确定各生产要素所有者在企业中的行为方式和获取报酬的方式。在企业内,雇员是“被领导者”,其收入是工资,企业的所有者是“领导者”,获得企业的利润。企业的所有权的归属也是谈判的结果,这一点以后我们将谈到。企业的雇员获得工资收入,投资者是债权人时获得合同规定的利息,投资者是企业所有者时获得企业的利润,前两种情况都是契约中明确规定的固定收入,后一种情况投资者获得不确定性收入。在支付了合同(契约)规定的应支付的雇员的工资、借贷资本的利息以及其他成本等固定支付后,企业收入的余额就是企业利润,也称为企业的剩余,要求得到企业剩余(利润)的权力称为剩余索取权,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人是剩余索取者。由于企业面临着复杂的市场环境,企业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本,也就是说剩余(利润)可能是负的,企业的亏损由剩余索取者承担,剩余索取者是企业风险的承担者,获得固定收入的人不承担风险。

      由于企业的合同或契约总是不完备的,总有一些情况难以预料到,企业的契约中不可能把这些情况下企业的行为规定清楚,必须有人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相机决策,决定企业的行为,剩余控制权是指企业的契约中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发生后的决策权。经济学理论已证明,只有当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为同一所有者所拥有时才是有效率的,二者的结合,就可以让决策者承担决策的全部财务后果,这样,他的自利动机就会驱使决策者尽可能做出好的决策,企业的运作才是有效率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一起构成企业所有权,企业所有权的实质就是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

      需要说明的是,(一)明晰的个人财产所有权是企业存在的基础,没有财产所有权的人是无权签约的;没有明晰的私人财产所有权,就不可能存在企业。(二)企业所有权是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延伸,是企业要素所有者经过谈判后签约的结果,各生产要素所有者用自己的资源所有权换取了在企业中的收益的数量、收益方式以及在企业中的角色,获得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要素所有者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现实中大多数企业是投资者拥有企业所有权的,也有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的,还有企业产品购买者(客户或消费者)拥有企业所有权的,这时企业的客户同时是企业的投资者之一。(三)与财产所有权不同,企业所有权具有状态依存性,即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所有权的归属是不同的,投资者所有的股份制企业在正常运作情况下是股东所有的,企业破产时债权人是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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