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的“群体课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德胜,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200062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内容提要:

在好人是如何变坏的社会学研究与道德恶的伦理学研究中,都发现了群体的影子。指引个体不因群体的压力或诱惑而失去道德坚守,应该是道德教育的一个新课题。客观来看,群体不是道德主体,有天生的“道德缺陷”,群体的道德错误更难以发现。个体为什么会屈从于道德上并不完美的群体而失去道德判断?原因在于个体与群体血脉相连、群体是个体道德的“母体”、群体倾向于把服从当作美德。为了引导个体不屈从于群体压力,教育和道德教育应该调整自己的方向,即从塑造现有世界位置的争夺者转向培养新世界的自主创新者。同时,学校作为群体应该竭力追求自身的道德优异,不再为群体附魅,向学生传递中道的群己观,坚决弃用并警惕激发群体敌意的教育方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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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好人变坏现象中的“群体幽灵”

       人是理性与道德存在,这是启蒙运动的核心命题,几个世纪以来已经深入人心。但20世纪的历史却给了这个命题一个非常严重的挑战,作为道德主体(moral agency)的人,却能够将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大批大批地屠杀。作为道德存在的人,为什么能够如此残酷?这是战后诸多学科,包括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都在努力探究的课题。比如,米尔格拉姆的实验发现,标准的,甚至是超过一般标准的好人,只是在学术权威的压力下,多数却变得残酷无情。他的研究还发现,我们过去无比珍视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在真实生活情境中只是一股微小的力量,是群体和权威而不是我们的价值观和道德感决定了我们的行为。[1]P8津巴多的监狱实验研究旨在揭示所谓坏人是本性就坏的,还是在社会情境、社会系统的压力下变坏的。实验中那些来自著名大学的高才生、道德修养良好的人,仅仅是因为要在模拟环境中扮演狱卒的角色而变成了无情加害“犯人”的坏人,“当情境力量加诸于人时,好人会突然变身成像狱卒般邪恶的加害者”[2]P249。对这样的发现,反应两极。一种反应是,这是实验情境,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真实情境下人们不会这样的。显然,这种反应是不愿意承认“好人能够如此轻易变坏”这一令人尴尬、震惊的发现。但大屠杀中那些诸如艾希曼一类的官员,在日常生活中不也是很正常的“好人”吗?最近的例子是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中的那些年轻的男女士兵,在他们没有参军之前,不也都是正常而普通的年轻人吗?另一种反应则是对人是道德存在产生怀疑,走向道德虚无主义。既然好人能如此轻易地“变脸”而成为坏人,那所谓的好人是否真的存在?我们从古至今所追求的德性是否真的有意义?有这样的反应,也属正常,因为与你我一样正常的所谓好人所犯下的罪行确实能够冲击、动摇我们惯常的道德信念。但不能忘记的是,无论是在实验情境下,还是在黑暗的年代,依然有道德坚守者,只要有这样的人存在,就可以从另一方面证明人所具有的道德性和可能达到的道德高度。再者说,只要我们还在思考“好人是如何变坏的”这样的话题,就已经证明了人的道德存在性,因为非道德主体,比如动物是没有这类困惑的。从道德教育的角度看,这些研究所揭示的一个维度,值得进行更深入的探索。这个维度是,在好人变坏这个过程中,群体及群体的结构方式(系统、体制)扮演着什么角色。

       关于道德恶的研究,与好人变坏的研究有相互呼应的内容。关于道德恶的研究,也揭示出几种主要类型的道德恶中都有群体的影子。归纳起来,道德恶有根本恶、平庸的恶、理性的恶等诸种形态,其中根本恶又有康德意义上的根本恶和阿伦特意义上的根本恶之分别。康德意义上的根本恶,是指人有趋善的禀赋,也能意识到道德法则,却并不总是选择道德法则,有漠视道德法则、采用恶的法则的可能、能力、实践。这是就人的本性而言的道德恶,与群体没有什么干系。阿伦特的根本恶指人的复数性、多样性的消失,即将每一个独一无二的人都变成一样的、可以互相替代的、多余的人。这失去个性、变得多余的人本身是受害者,但也是巨恶的群体力量。阿伦特的平庸恶揭示的是人不与自己对话,不去面对自己的内在心灵,这是个体的恶,但也与群体有牵连,因为当人作恶时,内心总有反对的声音会响起,但个体总能以“别人都是这样做的”将其压制下去。鲍曼的理性之恶是指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组成群体的方式,即官僚体制的冷酷无情之恶,这种恶虽然由个体来实施,但基本上是群体意志、群体之恶。[3]从道德恶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个体可以是道德恶的主体,群体也可以是道德恶的主体。道德恶的根源既在于个人的人性弱点,也在于群体的道德缺陷。更令人震惊的是,群体不仅自己可以作恶,还是个体作恶的一个主要驱动力量,能够为个体作恶提供依据和道德掩护。

       从以上研究中可以看出,群体不仅自己可以作恶,还可能逼迫个体作恶。从道德教育的角度出发,教育个体与教育群体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只不过,如何教育群体,尤其是对群体进行道德教育,还是一个“不可承受之重”。一方面,谁有资格教育群体?是作为群体的学校还是个体的老师?学校有道德资格去教育各种社会群体吗?群体如何具备人所具有的心灵以接受教育?这些都是教育群体需要解决的前提性问题。本文不会自不量力去研究这些艰深的问题,依然将道德教育定位于指向个人而不是群体,但又为这种指向个体的道德教育增添一个群体的维度,即教育个体如何抵御群体的压力与诱惑。

       一、群体的“道德硬伤”

       人有意识和自我意识,能够意识到自身的个体化存在。即便如此,个体是不自足的,必须依靠群体才能生存。作为个体标识的个体性(indivisibility)的本义是指不可分割性,即群体分割到个人就不能再分割了,个体是群体分割所能达到的最小单位。[4]P20也就是说,个体一开始也是一个群体概念,至于独特性、自主性则是后来附加上去的含义。无论如何强调独特性、自主性,个体本身就是一个有背景的相对概念,其参照系是群体。换句话说,群体是个体之源,是产生个体的“母体”。对人来说,群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是人必须群体生存这一基本境况,正是个体与群体关系的这种非对称性,让人对群体诸多美好预设。但正如个人不是完美的一样,群体也不是完美的。群体有诸多超越个体的特性,也有个体所没有的缺陷。

       (一)群体天生的“道德缺陷”

       单就道德而言,群体就有个体所没有的天生的缺陷。幼童见到陌生人往往吓得直哭,我们成年人虽然不再如此,但对陌生人的恐惧与戒备依然“隐在”。都是人,我们为什么对自己的陌生同类如此害怕呢?显然,这与“人以群分”的生活史密切相关。在原始部落,走进另外的部落,无异于自杀。陌生人所激起的不是仁慈友爱,而是恐惧、厌恶和仇恨。[5]P98-99人从诞生的那天起,已经从自然界卓然而立,任何其他物种都不再对原始人部落构成毁灭性威胁,唯一能够对一个部落构成毁灭性伤害的就是另外的部落。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剧性命运,即从诞生的那天起,一个部落的人就成了另外一个部落的人的“心腹大患”。

       与对外群体的排斥与仇恨相对应的是对内群体成员的关爱与团结。群体内的团结与友爱当然有天然因素,比如天然的亲情与家族纽带就是群体内友爱与团结的基础。但群体内的关系显然不仅仅是亲情与友爱,也有竞争与争斗。如果放任成员间的竞争与争斗,群体的道德水平和凝聚力就会下降,在与其他群体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失败、灭亡的可能性就大。那么,如何让群体内的亲情、友爱、团结水平提高,而将群体内的竞争与争斗水平降低以保持群体的凝聚力和竞争性呢?一个重要的工具就是对外群体的仇视。因为有其他群体的虎视眈眈,群体成员才会将彼此之间的纷争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即使一个群体内部亲情、团结占据压倒性优势,群体内部道德水准很高,也并不意味着不排外、仇外。因为道德是事关是非的,一个群体越是以道德为根基,就越认为自己是对的,别的群体是错的,就越不能容忍其他群体。对道德群体来说,群体内的“爱”与对外群体的“恨”具有同等重要性,一正一反,共同促进着群体的认同与团结。[6]由此看来,即使群体内的友爱与道德,也有一个群体外的排斥与仇视作为取之不尽的“能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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