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反思性与研究型卓越教师:新师范教育的内涵与体系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明仁(1975- ),男,甘肃民勤人,教育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兰州 730070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通过对过去二十年教师教育体系改革的反思,发现我国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出现了向“师范教育”回归的现象。新师范教育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教师专业价值更高的公共信念,对教师素养的更高要求,对师范院校地位的更高界定。就师范大学而言,基于培养本科层次的反思性教师和研究生层次的研究型教师目标,应从办学定位、招生面试、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质量保障等方面建构与新师范教育内涵相一致的培养体系。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18)05-0079-08

       回望世界范围内百余年的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历程,教师教育呈现出既具有内部性又具有外部性的显著特征。内部性指对教师这一职业,或曰专业的本质与内涵的认识,以及在何种环境,或曰培养机构中造就教师的设计与实践。外部性一方面指个人和国家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的价值期待,另一方面指国家的教育体系特别是高等体系形态以及国家教育制度类型。不同时代与国家之间的差异既作用于教师教育的外部性,也作用于内部性,使得教师教育呈现出相当稳定一致性的同时,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当我们对教师教育的分析视角从历时性转向共时性时,当今世界范围内的教师教育可以大致概括为以美国为代表的综合大学模式,以中国为代表的师范大学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教育大学模式。可以说三种模式在培养了社会所需教师的同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种模式都具有变革的内在诉求并进行着各自的探索。

       对于中国而言,百余年来的探索更为跌宕起伏。中国的教师教育改革外部性还有第三个方面的因素,就是深受他国影响,当我们回顾自1897年开始的教师教育所经历的独立—开放—独立—开放的发展阶段就会发现[1],几乎每个阶段变革的启动都是“国际化”影响的结果,从而使得教师教育变革的外部性更为强烈。然而,自20世纪末启动的以开放化为路向的教师教育改革在经过二十年的探索与反思后,以2018年正式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称为“意见”)为标志,教师教育改革出现了重要的转变,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向师范教育的回归,这种转变一方面是外部性作用于内部性的结果,更多的则是教师培养内部性的逻辑使然。我们暂且把这种向师范教育的回归称之为对“新师范教育”的期待。那么,“新师范教育”的内涵是什么?其外部性特征是什么?内部性特征是什么?这些特征如何能够支撑其对“新师范教育”的认识?在此进行探讨。

       一、新师范教育的内涵

       为什么会有向师范教育回归的现象,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其内涵又是什么?下面从新时代背景下对教师使命的界定,对教师专业素养的要求,以及师范教育主体性凸显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对教师使命的进一步界定和国家公职人员特殊法律地位的确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乏对教师重要性的政策表述,并通过持续的政策倡导和社会宣传逐渐成为关于教师职业价值的社会意识。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意见”则更进一步,称“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与以往表述相比,这种界定的突破首先就在于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文件进行了清晰的界定,这样的界定就成了统领我国关于教师一切政策的政治基础和价值基础。其次是具体性,分别从知识和真理的角度、人的发展角度和社会角度界定了教师职业的至高价值。而且这三者之间具有紧密的逻辑关系,教师首先应当是知识和真理的传播者和启发者,进而通过知识和真理的传播来启迪灵魂,培植丰富的生命,最后通过人的发展达致对社会和国家的贡献。这种具体的表述有利于深化对教师价值的理解。

       对教师使命的高期待需要相应的地位待遇来保障。“意见”中提出“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地位待遇有待提高”。这个判断是比较准确的。现在农村教师生活环境与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收入待遇也不高,特别是年轻教师生活压力大。城市教师则存在工作繁重,压力大的问题。为此,“意见”中提出要“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通过法律地位的确立来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

       (二)对教师素养的更高要求

       面对教师职业承担的国家使命和特殊法律地位,必须由相应的高素质教师来担当。但实际上正如“意见”所指出的,“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需要提升,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在提高教育质量的时代背景下,教师需要有更高的师德修养与专业素质。首先公办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发挥教师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社会新风方面的表率作用。恰如芬兰一样,教师应该成为国家的名片,是国家形象的代表,是道德楷模。教师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要有更高的学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本科化,高中教师有相当比例的硕士学历。同时,教师的从教能力,尤其是工作中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要显著增强。

       (三)对师范院校在教师培养体系中主体地位的进一步强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了由中师、师专、师范大学(师范学院)组成的独立的师范教育体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完全由师范教育体系培养,且此师范教育体系基本上只培养中小学教师。此师范教育体系通过专一的职能在那个师资短缺的年代培养了质量上乘的师资,并形成了提前招生、公费定向、师范氛围浓厚的办学传统。但自20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市场化浪潮下,以及在提高师范院校竞争力的诉求下,从观念层面,为体现“开放化”和“一体化”的改革取向从“师范教育”转向了“教师教育”。在实践层面,建构“开放”教师培养体系拉开大幕并得以快速实施。在这场以“开放化”为改革取向的教师教育变革大潮中,实际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让高水平综合院校参与教师教育的初衷,在市场争夺的心态下反而使大量低水平的综合学院和职业院校进入了教师教育领域;再加上师范院校不同程度的去师范化做法,在过去近二十年中,师范教育的精神气象淡化了,教师教育在高等教育格局中弱化了[2-3]。这与在追求高质量教育时代强化教师质量的趋势相背而行,所以需要在体系上强化师范院校的主体性,恢复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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