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性政治与中国道路的建构性特征

作 者:
罗骞 

作者简介:
罗骞,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现代以来存在着消极政治、革命政治和微观政治三种主要政治概念,但这些主要概念已经不足以揭示当代政治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用建构性政治概念来概括当代政治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建构性政治概念强调政治在社会发展中的建构性功能,突出政治的历史使命和担当意识。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的伟大成就和中国道路的成功,可以看成是建构性政治兴起的标志性事件。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将革命政治的主体性精神转化为和平建设时期的强大动力,政治国家以一种渐进的方式积极地推动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承担起了社会跨越式发展引领者和助推器的使命。这是当代中国道路成功的基本政治经验。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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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哲学中始终存在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张力。仅仅在与描述性相对的规范性意义上理解政治哲学,实在是误解了政治哲学的本质,当然也误解了政治实践的本质。政治哲学关于政治的阐释应该是事实性与价值性、描述性与规范性的统一。正是这种对立统一的张力推动着政治实践和政治概念相互促进的历史发展。政治哲学讨论的政治概念并不是现实政治的图像,也不是与现实无涉的应然观念。它不仅仅是对现实政治的“反映”,而且是超越现实政治的“预期”。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哲学的立论基础既不是实然,也不是应然,而是作为二者统一的“能然”,即事实上可行而且价值上应该的观念建构,既要把握政治客观状况又要以应然的观念建构规定政治实践的发展方向。政治哲学提供的不是与实践活动无关的绝对真理,而是历史性的实践真理。因此,政治哲学的基本观念本身在历史实践中不断的发展变化。

       今天看来,当代政治实践已经发展到了与传统政治决裂的程度,现代西方的重要政治概念已经难以揭示当代政治实践及其发展趋势,而新的政治形态和政治概念已现端倪。在反思现代消极政治、革命政治和微观政治的基础上,我们用建构性政治来概括当代政治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在我们看来,40年改革开放实践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基本特征就是建构性政治的兴起并逐渐得到巩固。今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新时代,由其奠基并展开的建构性政治发展道路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步事业发挥新的历史作用。如果这种立足于中国实践的建构性政治理念在理论建设中也得到展开的话,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政治哲学也将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只有当中国道路的政治特征在政治哲学层面以标志性的独特概念得到表达的时候,其世界历史性的地位和意义才能真正得到确立和巩固。

       一、建构性政治概念的思想语境:三种政治概念

       历史是孕育思想的大地。任何具有生命力的范畴都是从历史的土壤中生成并发展起来的,而不是“无人身的理性”自我展开的结果。西方社会进入现代以来,社会历史的发展也导致了政治观念的根本变化,形成了不同于前现代社会的多种政治概念。全面细致地研究各种政治思想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本文的任务。从形态学的意义来看,我们将现代以来的政治概念的概括为三种,即消极政治、革命政治和微观政治。这三种主要政治概念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和相互关系的阐释将表明,它们已经不足以揭示当代政治实践尤其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呈现出的新特征和新趋势,因此,我们提出建构性政治概念。对三种政治概念的阐释是建构性政治概念提出的思想语境。

       (一)以捍卫个体权利为核心的消极政治

       现代政治解放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以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天赋权利观念颠覆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和世袭专制。在现代解放中,人在政治上成为抽象同一性的公民,个人的出身、血缘、财产、信仰等等不再是参与政治的条件,个人的私人生活也不再是政治干预的对象。马克思曾经高度肯定这一现代成就,认为它是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内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①立足这种自由、平等的人权观念,现代权力制衡和民主选举制度将政治的正当性建立在社会认可的基础之上,要求政治国家以服务性的姿态发挥职能并且接受社会监督,捍卫个体权利。限制公共权力和弱化政府职能成为现代政治理论的核心主张。政治权力被要求从公民的私人生活中撤退。与这种政治生活中保障个人自由权利的观念相同,经济生活也要求实行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主张国家权力放弃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小政府才是好政府,政府应该成为市场的“守夜人”。经济生活中的市场本位和政治生活中的个人本位都要求限制政治权力,削弱政府的职能。政治被看成消极的被动存在,而不像传统社会中的神学政治或者德性政治那样发挥一种超越现实的建构性力量。我们将这种政治概念及其实践称为消极政治。

       由于肯定市场的自发性和个体权利的优先地位,消极政治以制约政治权力和弱化政治功能为基本指向,政治权力被看成一种必要的“恶”。预防政治权力的僭越和腐败,捍卫个体权利和社会生活的独立性成为现代政治的根本出发点。这种消极政治概念建立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力二元对立的基础之上,政治国家本质上被看成社会的附属结构,只应该发挥补充性的维护功能。这种政治概念限制了政治超越性的建构作用。政治活动不再被看成实现个体卓越的领域和构建社会意义空间的积极实践,政治国家只是被看作是依据法律制度和科学技术运行的非道德实体,它将信仰、道德和美育等等多种职能留给了个人或市民社会。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黑格尔已经洞察了这种消极政治概念的局限性。黑格尔十分强调政治的积极作用,他赋予了国家优先地位和积极意义。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因为它是实体性意志的现实……这个实体性的统一是绝对的不受推动的自身目的,在这个自身目的中自由达到它的最高权利,正如这个最终目的对单个人具有最高权利一样,成为国家成员是单个人的最高义务。”②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的使命不在于“保证和保护所有权和个人自由”,否则,按照契约论的路子来理解国家,成为国家的成员就成为“任意的事”。因此,黑格尔以“绝对理性”的国家克服市民社会的“形式的普遍性”,认为市民社会“必须以国家为前提”。一种能动性、超越性的政治概念在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众中已经初现端倪了。消极政治概念既不能揭示政治国家的功能,也不能揭示国家形成的机制,今天看来,更不符合当代政治功能强化的普遍趋势。当然,黑格尔对政治国家的积极肯定是从克服市民社会的局限性出发的,既不是因为政治国家作用日益强化这一当代的历史趋势,也没有真正超越现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的理论立场。尽管如此,黑格尔的理论突出政治国家的建设性作用,对反思现代消极政治概念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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