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美学研究中对“本体论”的误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立元 复旦大学中文系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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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海德格尔基本本体论对我国学术界影响的扩大,以及海内外新儒学的复兴和传播,我国的文学理论、批评与美学研究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文学、美学研究的重点正在悄悄地从认识论向本体论方向转移。与此相应,“本体”和“本体论”等术语在文学、美学论著中出现的频率也明显增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为数不少的论文、著作中,人们常常可以发现对“本体”、“本体性”、“本体论”等概念、术语的误解、误释和误用,并因此而造成对许多基本理论问题理解和论述上的混乱。这对于当代文艺学、美学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为了使文学、美学的本体论研究得以健康发展,有必要对目前研究中的一些谬误予以澄清,并揭示其根由。本文拟就此作一初步尝试。

      一

      近年来有关本体、本体论、本体性等术语的误释、误用相当普遍,不独发生在文艺学、美学界,哲学界也时有发生,哲学界的误释又反过来对文艺学、美学界产生误导。本人孤陋寡闻,只能就所看到的现象,略举数端,稍作评述。

      第一种是把“本体”误作为“文艺作品本身”之意来使用,常与“作品”一词连用(即“作品本体”),而且常常与创作主体、接受主体两个主体概念相对立起来使用。笔者自己也曾有这种误用。

      第二种是把“主体”与世界万物(包括美丑等精神事物)的“本源”或“本性”混淆起来,从而把“本体论”等同于“本性论”、“本源论”。这种理解更为普遍,一些文学评论文章在分析作品主题时,一些哲学、美学论文在探讨事物的终极根源时,常在此意义上使用“本体”或“本体论”。甚至连一些权威性的辞书也未能免除这种误解。如《辞海》“本体论”条目说:“哲学名词。指哲学中研究世界的本源或本性的问题的部分。”又如《哲学大辞典》在“本体论”条目中也称:“大体上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所用的本体论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因而研究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为本体论。”再如有的美学论文在批评别人没搞懂何为“本体论”的同时,却也说本体论以后“又发展为关于世界的本源的研究”[1]。这种误解、误用同中文翻译即用“本体”、“本体论”来翻译being和Ontology不确切关系极大。由于开初的这种翻译不确切及后来的约定俗成,造成种种望文生义、依据中文字义来想象、发挥的误读。

      第三种是把“本体论”与西方所谓的“宇宙论”混淆起来。如前述《哲学大辞典》在讲到“狭义”本体论时说:“从狭义讲,则在广义本体论中又有宇宙的起源与结构的研究和宇宙本性的研究,前者为宇宙论,后来为本体论。”诚然,这里似乎把本体论与宇宙论作了区分,实际上只是把广义的宇宙论分为起源、结构研究与本性研究两个方面,而把后者纳入本体论。这种区分并不符合西方哲学发展的实际,而且在语言上也是把“本体”与“本性”混为一谈,虽然这两个词在中文中相当接近或至少有部分意义相重迭。由于把“本体”与“本性”相混淆,又导致一些论著把文学艺术的本体论研究误以为主要讨论文学、艺术的本性、本质的问题,即“何为艺术”的问题;进而又以为过去的文艺理论中有关文艺本质的探讨和定义都是艺术本体论。这样一来,所谓艺术本体论就等同于艺术本质论了。这种误解在当前文艺理论界和美学界也相当不少。

      第四种是把本体性与过程性、体验性、自足性、根本性等意义相混淆,把本体论研究的范围搞得模糊不清。如有的专门批评实践美学在本体论方面失误的论文[2],虽然列举、分析了实践美学的种种不当,但并未明确指出它在本体论方面有何失误。从文中三处用到“本体”字样的文字看,作者对本体的理解似乎前后并不很一致。如该文批评“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命题把“本质力量与审美活动对立起来,认为这样做的结果并不具有本体性、存在性”,理由是该命题把人的本质力量看成是先在的东西,而非看成在审美活动中展开、实现的过程。显然,作者在此把人的本质力量展开的过程性等同于本体性了,因为据说实践美学否定了这个过程性,因而也就丧失了本体性。该文另一处批评实践美学把审美活动限定于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层次上,把审美情感“变为认识的对象”,“而不是体验的对象”,实质是“否定审美的本体性,从认识的角度为审美的本质定位”。这里我们可以体会到,作者心目中的“本体性”,既包含相对于认识性的“体验性”,又包含独立自足、不附属于认识的“自足性”之意,还包含本体论应为审美本质定位的“本质性”涵义。该文再一处带有总结性地批评实践美学人为设定的二元结构“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逻辑的自足,相反却陷入了二律背反的悖论,本体论自身也走向了非历史性、非敞开性、非自足性”,认为这正是一种“无根的追问”。很清楚,在此,作者把本体论看成是自足的、根本性的理论设定,本体是根本,它不来自其他,其他却来自它。在笔者看来,以上三种对本体性、本体论的理解似乎都未抓住本体论的基本意义,因此它对实践美学“本体论之误”的批评就未能击中要害。倒是另一篇综述文章对该文的观点作了发挥,说实践美学在人和人生活的世界之外,另有一个类似上帝的先设的“自然”,然后“得到人化”,因此,“虽然实践美学宣布自己是实践本体论,其实又是以人的本质为本体,或以自然为本体”,“实践论美学继续把美学看成是一门寻问美的抽象化本质即美的本体的学问”。[3]笔者要说明的是,这一概括已非其所述论文原有的话语,而是综述者自己的发挥、引申,在发挥中,表露出综述者自己对本体和本体论的理解,即认为本体是事物的本源和抽象化本质,本体论就是研究这种本源、本质的学问。这种理解比之它所综述之文,要明白得多,但在笔者看来,同样是一种本体论的误解。

      第五种是把哲学本体论与当代西方生存哲学或存在主义哲学的联系一刀切断。仍是上述综述论文,对笔者关于“哲学本体论的核心问题应是人的存在问题”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关于人的存在问题的探讨,“在哲学上属于生存哲学或国内更常说的存在主义哲学”,不应与哲学本体论“混淆在一起”,并一再强调只要对西方美学、哲学有些了解就“不应”出现这种“疏误”。但在笔者看来,只要对当代西方生存哲学稍有了解的话,就不应无视本体论哲学与当代西方存在论哲学之间的血肉联系,就不应出现把包括海德格尔存在论(海氏称为“基本本体论”)在内的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排除在哲学本体论之外这种近于荒谬的“疏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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