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学史·中国文学史

——论本世纪初“中国文学史”学的发轫

作 者:
戴燕 

作者简介:
戴燕,女,1961年生。198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文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华书局副编审。撰有《玄意幽远》等。

原文出处:
文学遗产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以“文学史”名义对中国文学的历史进行研究和写作,在中国始于本世纪初。1904年,林传甲出任京师大学堂大学国文教席,编写了一部七万字左右的《中国文学史》讲义,这是现在已知的开山之作。从那时起到今天,中国文学史研究起了很大的变化,描述这一研究领域的进程也许还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可是,如果要辨别其中变化的环节与不变的因素,并找出它们的原因,恐怕情况就要复杂得多。将中国已往的文学以“文学史”形式记录下来,实际上是现代学术思想以及方法在传统学术领域波及和运用的后果,要想对近百年来“中国文学史”的著作作一番整理,为它们的不断产生、不断变异找出合乎情理的解释,首先不能够忽视的便是这一点。因此,本文对“中国文学史”将近一百年历史的观察与思考,便是沿着有关文学研究的学术传统如何转化、蜕变为现代学术中的一部分,实现其转化和蜕变的路径又是什么这样一个线索展开的。为了使这一转变的过程和转变的细节都能被看得更清楚,这里将着力于分析1900~1930年代出版的中国文学史著作。给“中国文学史”初起阶段以放大的特写,目的也在探明“中国文学史”的体裁、性质及其它一些重要特征,有哪些是从一开始就形成的,后来一直保留,成为中国文学史中不变的因素;有哪些却在后来发生了变化,从而引起了中国文学史形态的改变。

      “文学史”这个概念本是“舶来”的。十九世纪中,受发达的历史学科影响,以民族性观念为基础、按时代研究一国作家作品的文学史研究方法在欧洲极为流行,并很快传向亚洲,1890年,日本出版了高津锹三郎、三上参次合写的《日本文学史》,是日本学者首次使用西洋舶来手段研究本国文学的成果。这以后不久,北京的京师大学堂就模仿日本大学建制,开始讲授“文学史”课程,开了此后近百年中国文学史研究和著述的法门。但在进入文学史之前,有一个问题是需要先行解决的,这个问题同文学史关系密切,每一个试图研究、写作文学史的人必要作答:什么是“文学”?

      在正式描述中国文学史之前,首先讨论文学的定义,是较早写作的中国文学史的一大显要特征,之所以反复论述这些看起来与文学史无关的文学原理,除了由于学科建立初期,人们对本学科的性质、规范容易怀有新鲜感喜欢强调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出于实际需要的原因,那就是人们确实感到有必要辨别“文学”所指的内容,也就是说搞清楚自己研究的对象物应该是什么。对于中国早期的文学史家来说,“文学”这个概念是既熟悉又陌生的。首先,从语言的角度看,虽然它在汉语中不是一个新造的生词,长久以来有人们熟知的本义和用途,因而不大会使人产生接受纯粹外来语那样的陌生感觉,但是,现在的这个“文学”又是刚从异国移植过来的,与人们熟识的土生土长的那个“文学”音形虽然无二,涵义却变化了许多,由于这个缘故,它又在近代中国重新令人感到生疏起来;其次,具体到文学史的研究写作上,现在所说的“文学”,同时又指一门学科,这个学科中国本来没有,它的方法规范、概念语言全部都借鉴于西方,作为一个学科的“文学”在传统学术史中的空白,也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它的生疏之感。而就是在这样一个陌生却又熟悉的背景下,早期的中国文学史作者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被刺激起了非常高的理论热情。

      那么,何谓“文学”?“文学二字,一见其意义似甚明了,然仔细一想,则其内容极为复杂,词义甚是暗昧。”三十年代出版的《开明义学辞典》写在“文学”条目下的这段话,颇能概括近代以来人们对于文学的印象。而复杂暗昧的原因,大概也可以概括为由于“文学”一词在中国历史上有过种种用途,积累下层意思,或指文献典册,或表文章、学术,或说官职,或言学人,层累而下,十分难辨,到本世纪初时,它的含义多歧已经使人感到茫然失从;而当欧美各时代各流派的文艺思潮在近代一夜之间涌入中国的时候,又带来了在西方也历经演变的有关“文学”的(Literature)不同解释,使“文学”一词的含义更加复杂化,愈发难以做到一言蔽之的眉目清楚。鲁迅在《门外文谈·不识字的作家》(1934年)一文中曾经根据“文学”的不同出处辨识其在古今不同的用意,他说,古代人“用那么艰难的文字写出来的古语摘要,我们先前也叫‘文’,现在新派一点的叫‘文学’,这不是从‘文学子游子夏’上割下来的,是从日本输入,他们的对于英文Literature的译名。”但是,就在过去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近代以后成为中国吸收西方文化“中间之驿骑”(王国维语)的日本,“文学”这个词也有不止一种解释,日本的汉学家长泽规矩也就深感困惑地说过:“文学、文艺二词,本为中国所固有,并非起于西洋文化输入之后,而使用的方法,向来很暧昧,含义颇多,自从作为英文Literature的译语后,概念益觉含混。”(《中国学术文艺史》,胡锡年中译本第11页)对于近代转型时期,最初接受体现西方观念的“文学”一词的那一代人来说,身处新旧语言混杂、新旧观念冲突的环境,其实能常常体会或意识超前语言滞后、或语言新出意义却未普及定型,言语的表达与思维不能完全贯通对应的这份尴尬,而像“文学”这个词语,古今都用,古今通用却含义不同,含义不同又非截然反向而是部分重合,理解和运用起来更是有其难度。在当时,人们提起这两个字,眼前出现的往往都是若干不同场合下的“文学”,就连做文学概论的专家,似乎也不敢贸然取舍给它一个明确爽快的定义,“总是如数家珍一般的罗列出各家的意见”(张长弓《中国文学史新论·导论》),并不加以裁断。

      在本世纪的最初二三十年,“文学”一词比任何时代都显得语出多途,歧义繁众,对它作扼要简明的归纳似乎不那么容易,也似乎不必,通常人们接受的都是纷繁复杂罗列众家意见的说明方法,这好像也成了对于“什么是文学”的标准回答。而那个时代中最早写作中国文学史书的一批人,显然也是这样看待“文学”的,他们既全盘接受下自古而今各种语境下使用过的“文学”的不同含义,也不排斥作为外国语翻译,新近进口的它的各种“洋背景”、“洋意思”。1918年出版的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文学之定义”一章的写法,就是一面由《周易》、《说文》、《释名》、《文心雕龙》到阮元,一面由柏拉图、亚里斯多德、黑格尔到白鲁克、亚罗德、戴昆西,分头叙说“中国古来文学之定义”和“外国学者论文学之定义”的;1926年出版的顾实的《中国文学史大纲》也学这个办法,分头介绍“文学”一词的英文、中文含义,既说“英语Literature,兼具数义。(一)学问学识,(二)书籍文库,(三)文学诗文”,也说“我国所谓文学一名词,亦兼具数义”,它们是学问之义、诗书之义、学者之义、官吏之义。在这两部书文字都不算单薄的介绍中,能够看到的是“文学”一词拥有过怎样丰富的演变历史,承载过多少功能复杂的涵义,可是,如果要寻找“中国文学史”究竟指其中哪种“文学”历史的答案,却又不那么清晰肯定了。有关“文学”的答案,夹在那个时代此起彼伏此消彼长的各路文艺思潮中,多而且杂,使有心围绕它的历史进行研究写作的人们,也颇难明了它的固定所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