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381(2018)02-0017-08 “一带一路”已成为继百年工业文明、海洋文明以后,人类最大的经济振兴计划,它再次把欧亚两大板块连接在一起,将深刻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文化格局。教育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丝绸之路”教育援助计划是2016年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引领性举措之一。我国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加大教育援助力度,做大教育援助格局,实现教育共同发展。 2015年至今,“一带一路”教育政策成为我国学界关注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学者们主要针对“一带一路”建设优先区域的“教育合作”开展较为系统的研究,但针对我国教育援助政策的研究成果十分少见。国内外学者大多关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国际教育援助,主要探讨了教育援助政策的有效性、政策发展趋势等重要问题。研究者们普遍认同,提高政策有效性是保证教育援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教育援助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良好的治理。例如熊淳的研究表明,国际教育援助的援助目标从经济增长逐渐转向促进社会公平,援助政策从重视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开始向基础教育倾斜,援助方式从关注局部效应向整体效应的趋向转变[1]。郑崧分析了全球教育援助结构的变化及其所面临的挑战,指出我国的教育援助在提高筹资能力、资源配置合理性、援助有效性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2]。白云真在《“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对外援助转型》中提出中国对外援助框架与战略规划需要服务于“一带一路”,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政策及实践,确定沿线国家的国别援助行动,开展项目评估,创新对外援助模式[3]。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对沿线国家多元化教育需求研究不足,缺乏对沿线教育资源流动的深层次解析,缺乏对我国教育援助管理及其有效性的专门研究,难以在实践层面支撑我国教育援助体系科学合理的运转。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是国家层面做出的系统性整体政策设计与制度安排。这一文件如何落地,一直是国家高度关注的问题。在上述政策背景下,分析研究“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教育援助实施模式、路径与支撑性举措,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文章是一项探索性的研究,针对我国对外教育援助存在的挑战,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构建可持续的教育援助实施模式,进而提出基于理论模型的实施策略。 一、我国教育援助的实施情况 中国已成为国际援助领域具有独特体系的新兴援助国[4]。中国对外教育援助内容主要包括援建维修校舍、提供教学设备和资料、派遣教师、在华培训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增加来华留学政府奖学金名额、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等[5]。在实施“丝绸之路”教育援助计划方面,我国开展了“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教育援外行动,在中国和非洲国家各选择20所高校开展一对一长期稳定合作,合作双方在各自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领域开展实质性合作与交流,包括合作科研、教师培训、学术交流、师生互访、共同开发课程、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克兰、白俄罗斯、越南等国普遍开展援助政府奖学金项目、商务部援外硕士学历学位项目。教育部还设立了“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承诺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奖学金新生名额,有超过180所中国高校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等引领性项目实施以后,截至2016年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留学生达20多万人,领取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中,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学生达61%[5]。 本研究搜集整理2012-2016年期间我国已经实施完成的对外教育援助项目30余项,具体详见表1。因政府奖学金项目数量较多,故未列入表格中。
近五年,我国对外教育援助主要分布在非洲极不发达的国家,如贝宁、赞比亚、卢旺达、马拉维等,教育援助资金更多投向最为贫穷、人口最稠密的极不发达国家和低收入发展中国家,致力于提高受援国的教育发展水平。我国前期开展的教育援助项目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发挥局部优化、扶贫扶智的作用,获得被援助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与赞赏,正面“外溢效应”正在逐步显现。2016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为1294.1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9.5%[6]。2003-2016年我国开展的750余项对外援助中,教育援助项目占比不足20%[7]。虽然教育援助项目从2014年开始已明显增加,但是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援助项目的数量、体量、广度还远远不能满足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的需求,与国家战略整体布局的需求仍不相适应,亟待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精准援助,整合、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