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发展”到“民主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长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宏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29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民主发展”是比较政治学视域下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以所谓“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为分界点,可将研究历程分为“政治发展”和“民主化”两个阶段。在“政治发展”理论范式下,研究问题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现代化。研究者将政治行为体二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致力于得到一般性的研究命题,并未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内部发展差异,但是民主化的区域性研究思路已经初步显现。在“民主化”理论范式下,研究问题为非民主政体国家如何进行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近年来,研究者们则在后发国家转型前政体的区域性差异,以及民主化的区域特征和地区性限制方面投入了更多关注。虽然两大理论范式都使用区域性研究方法,但是研究目标和侧重点方面的差异却导致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分割状态。为了确保学术发展的延续性,应考虑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这是比较政治学研究应进一步注意的方向。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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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8)03-0053-08

       现代政治学产生于美国,以哥伦比亚大学建立政治学系为标志,作为政治学分支学科的比较政治学也随即产生。早期的比较政治学带有明显的“美国印记”,以发达民主国家为研究对象,在研究方法上受欧洲哲学影响颇深,形成“有限国家研究+法理制度主义”研究模式。但是,在行为主义革命后,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开始强调研究的科学性,提倡“价值中立”的研究理念,定量分析方法开始进入学科研究视野,政治科学范畴下的比较政治学由此产生。同时,大量新兴的独立民族国家和民主政体在二战后产生,以解释政治现象为目标的比较政治学研究者们无法忽视这些新现象:他们既无法忽视传统民主政体和新兴民主政体的差异,也无法忽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差异,便将研究焦点转向这类国家。由此,在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的共同激发下,“民主发展”研究兴起,并逐渐成为比较政治学视域下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亨廷顿认为,民主国家发展历史中共经历过三次民主化。第一波民主化发生在1828年-1926年,民主制度取代绝对君主制度和贵族制度,共有33个国家建立民主制度,22个国家经历民主崩溃,存活下来的民主政体大多为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民主化是一种民主政治文化和政治实践的自然演变,资产阶级主要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夺取政权。第二波民主化发生在1943年-1964年,民主制度取代法西斯统治、殖民地和个人军事独裁统治,共有40个国家建立民主制度,22个国家的民主制度被颠覆。该类国家是早期“民主化”领域的研究焦点,外部压力和非殖民化的趋势推动民主革命的爆发,以内战和军事革命为主要形式。1974年至今,第三波民主化兴起,民主制度取代一党制、军人独裁政体、个人专制统治、苏丹政体,共有33个国家建立民主制度,主要通过妥协、选举、非暴力、和平、内战等方式建立民主政体。[1]从早期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到巴林顿·摩尔的《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从阿尔蒙德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到亨廷顿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三波民主化浪潮成为比较政治学者们的研究焦点。其中,民主转型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是其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迄今为止学术争议的焦点。经济发展、公民社会、政治文化、政治制度、政治精英等都是解释民主转型的关键因素。与此同时,地区性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变量。因此,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比较政治学为视角,在“政治发展”和“民主化”的范式下进行区域研究的总结和分析。

       一、从“政治发展”到“民主化”

       1974年,葡萄牙“康乃馨革命”拉开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开端,至少30个国家开启了民主转型过程。2011年中东北非的民主转型也属于第三波民主化的一个阶段。比较政治学视域下,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新兴民主国家成为学者们研究的新对象,也推动了研究范式从“政治发展”转变为“民主化”。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前,“政治发展”是比较政治学的主导研究领域。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援助计划,发展研究成为各个学科的显学,以美国学者为首的西方学者通过对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研究,寻求新兴独立国家和民主国家政治变革的一般规律。卢西恩·派伊基于不同角度为其提出十种界定①,概括为三种要素:人口从臣属地位的臣民变为公民、政治系统能力加强、政体组织结构分化。加里布埃尔·阿尔蒙德认为政治发展是指政府能力的发展和国家的民主化,包含两个变量:政府的权力和效能、公众对政府的影响程度。[2]他从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政治结构的分化、次级政治系统的自主性三个方面进行衡量。[3]亨廷顿将其定义为“现代化的政治性后果”,包含政治一体化、制度化、民主化三方面。[4]概括而言,政治发展包含以下内容: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政治系统功能提高、政治结构分化程度增强、参与型公民文化形成。在此范式下,研究者将国家二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传统型国家和现代型国家,主要研究问题为非民主国家如何进行民主转型、如何通过政治发展实现现代化,但并没有探讨更深层次的原因,即非民主国家为何会进行民主化转型。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兴起后,关于民主问题的探讨成为学界热点,“民主化”取代“政治发展”成为新的研究范式。在此研究视域下,民主主要指程序性民主,即熊彼特所言的选举式民主,一国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要统治他们的领袖的机会,“民主的方法是为做出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个人通过竞争人民手中的选票而得到做出决定的权力。”[5]罗伯特·达尔认为充分民主的政体需要具备五个标准:有效的政治参与、平等的选票、充分的知情权、对议程的最终控制权、成年人的公民权。[6]亨廷顿将民主明确界定为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选举来挑选领袖的过程,民主政治即精英政治和政党政治,需具备政治竞争和政治参与的程序合法性。[7]由此可知,民主化也被大部分学者视为一个摆脱威权政体和专制统治的一个过程,一个由民主转型开启、由民主巩固落幕的过程,一个通过自由普选产生政治程序且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来源于新的民主程序的政府权力构建过程。民主化研究范式下,研究者侧重研究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区域差异,将非民主国家分为南美、南欧、非洲、东亚、后共产主义欧洲等地域,主要探究民主转型发生的具体原因,并逐渐意识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民主转型发生的原因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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