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860(2017)08-0019-06 “互联网+”因其“虚拟”“超真实”与“内爆”等特征,使人类正走向一个复归于“无”或“常”的时代。它使人返璞归真,怀素抱朴,自由创造,心灵相涌,从而生生不息,无中生有,妙不可言,以至于无穷。就其伦理而言,它必然超越农业时代的“合神权”的差序格局,也将超越工业时代的“合科学”的程序格局,正在走向“合自由审美”的心灵融合格局。伦理的本质是人在天地中的地位,以及自身与世界的人伦关系。教师伦理是教师在教育天地中的地位,以及它与教育世界的人伦关系,如教师与自我、与学生、与教师共同体和与社会等的关系。笔者以历史时代为经,以教师与自我、与学生、与教师共同体和与社会等人伦关系为纬,探索不同时代教师伦理的不同品性,以为“互联网+”时代教师伦理的建构提供思想方法,以避免“新瓶装旧酒”而产生的教育颓废。 一、农业时代的教师伦理 农业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认知的局限,人类认为一切事物皆由自然和神统而治之。人在追本溯源地终极关怀中,无法实现自身独有的价值,成了神权的附属体,教师伦理也因此被神权型塑。 (一)神权型塑的本质 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世界观把人放在与自然平等、辩证与统一的位置上,使人具有了与万物齐等的合法性。老聃把乾、坤、人等寰宇万物连贯为一个以“道”为中枢的有机统一体,“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人由天地而生,天地由道而生”[1]。“道”是天地万物的根基,人与天是统一的精神实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人的所作所为便是天地之性地浑然流露。 天道即人道。有趣的是“天道”与“人道”概念的巧妙联结,形成了为统治者服务的一体的神权观念,成了一个具有显著政治色调的概念。“中国文化意识中的‘天’是一个非超验的、非人格化的超世俗的万能力量,它是万物及社会统治秩序的护卫者。天与人是相通的,人必须按照天命来行事,违天命是罪恶、无序、惩罚的根源,人所做的就是法天和事天”[2]。重天命、重天道的伦理取向把“天与人一”的命题发挥到极致,“天道即人道”。如此,天人合一演化为人对天道的服从。不仅人有道德属性,天也有道德属性。 天道即王道。“天道”与“人道”巧妙地实现了自然法则与人文法则的融合,使“王道”亦纳入“天道—人道—王道”的序列,“王道”统治具有了神权意义。孔子有言“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天”是用封建人伦等级关系塑造的“义理之天”,是社会政治和伦理道德的化身。为此,封建等级的宗法人伦关系在“天与人合一”的观念中上升为一种天然合理的东西,“天意”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塑造人伦关系,构建安定谐和的社会人伦秩序。因而当“王道”统治作为天意,伦理道德就成为“王道”政治的有力工具。 (二)神权型塑中的教师伦理 在人被神权型塑的过程中,教师伦理不可避免地被这种伦理道德同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这意味着教师是“王”的臣民,其伦理关系的建构自然服从于“王”的权威。 君子儒。这是教师对待自己的伦理内涵。“昔者子贡问于孔子,曰:‘夫子圣矣乎?’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子贡认为孔子“学习不知满足,是智;教人不嫌疲劳,是仁。既仁且智,老师已经是圣人了”[3]。孔子被尊称为“天之木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孔子注重主体自身的内修,主张成为自我道德完善的典范。对学生不仅“言传”,更强调“身教”,正所谓“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后汉书·第五伦传》)。既然自天子以至庶人皆以修身为本,那么,教师则更应如孔子一般注重内修,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成为“君子儒”。 同于道。教师与共同体的伦理关系以共同的信仰、德行与人格为纽带。即孔子所说的“仁智勇”,也称“三达德”。“仁”,“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教师要有仁爱之心;“智”,教师要追求真理,成为有思想、有智慧之人;“勇”是一种对品德、智慧和知识坚持不懈地追求之精神;最终达到“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的境界。这是“君子至于道”,达到仁、智、圣的广泛认同感,是农业时代教师共同体的共同信仰与追求。在古代,“天纵之圣”等称谓表达的是人们对孔子的敬仰,他既是当时社会上学识最渊博者之一,也是教师共同体追求的重要偶像之一。 仰为师。教师伦理中最基本的人伦关系是师生关系。《说文解字》里“教”的注解是“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在“官师合一”“隆师”等思想盛行的社会中,这种关系遵循着上下、尊卑、高低、贵贱的封建等级秩序。荀子就特别强调师尊生卑,坚持“师云亦云”,并指出“言而不称师,谓之畔;教而不称师,谓之倍。倍畔之人,明君不内,朝士大夫遇诸涂不与言”(《荀子·大略》)。历代以来,“师尊学卑,师主学从,师上学下”的观念持续地被强化,成为师生关系的伦理学依据。 敬为贤。教师在社会中,是人中的智者与贤者,他们在“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荀子·大略》)的政治口号中,放射出神圣性的光芒。但是,他们的重要使命并不是理性地探索“天道”,甚至不是为了“治学”,而是“为道”——为王者之“道”。即教师作为官方代言人或阐释者扮演着“道”的“政治人”身份。因此,“为道”要求教师与“天道”“和其光,同其尘”[4],实行政教合一,明政与义政的统一。“对真理的任何方式的探求在高度集权主义的制度里几乎得不到许可,然而对官方意见的维护和辩护却是唯一的目的”[5]。教师扮演着经世致用的政治人的角色,是社会政治机器的一个零件、是政治家教化百姓的传声筒。教师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政教合一,才能实现政治、社会与教育良性互动得有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