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意图与文本意义的众声喧哗

作 者:

作者简介:
段建军,西北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段建军,西北大学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文艺学。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文本的意义源自哪里,是近些年文艺理论和美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由此引发了两种意图观的争论,带来了三种文本意义观的争执。文本的意义不是任何一种霸权主体的独白,而是多重主体的众声喧哗,文本的意义诞生于不同文学主体围绕文学文本而展开的相互争执、互相制约、相互融合与建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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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B0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7)08-0131-06

       文学文本出于作者之手,表达作者之意图,这几乎是几千年来中西方文学界的共识。中国古代《诗·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在中国古人看来,诗(亦即广义而言的文学),是作者表达思想、传达情志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凝聚外化为具体的文学样式,经由文学阅读而为读者所理解。因此,文学文本绝非一种单纯的物理存在,它是作者抒情达意、读者感发会通的重要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在曾子的“以文会友”与孟子的“以文尚友”学说中得到了形象化诠释。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颜渊》)。孟子说:“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万章下》)“以文会友”与“以文尚友”,首先是“文”的书写者和阅读者,都把“文”当作对话交流的一种媒介;其次是双方都把对方视为能够且值得平等对话交流的朋友;再次是双方坚信“文”能表作者之意,读“文”可以领会作者的意图,感受作者情感,进而影响读者情志,德化天下。西方从朗吉弩斯开始,就把文章风格与作者心灵联系在一起,认为“风格即人”,作品的风格就是作家的人格;反之亦然。到了19世纪的浪漫主义者,更是强调人格与风格的密切联系,认为创作过程就是修改、合成诗人意象、思想和感情的想象过程。艾布拉姆斯在总结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时就曾指出,在这一时期,“诗歌是诗人思想感情的流露、倾吐或表现”,因此,“艺术家本身变成了创造艺术品并制定其判断标准的主要因素”。①可见,将文本创作与作者意图关联起来,是古今中外文学创作与文学批评的惯例。

       然而,20世纪以来,西方各种理论都在极力排斥和遮蔽作者意图,试图扯断作者与文本的关系,以强调和凸显文本的独立性为手段,抬高读者与评论的地位,极力夸大读者—评论者在文本建构和文本赋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这种做法,用张江教授的话说,是一种典型的“强制阐释”②。对此必须予以澄清。

       一、两种意图观

       文本的意义与作者的意图之间关系的争论,主要源于两种不同的意图观。20世纪以来,西方各种文学理论,从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到接受美学与后现代主义,认为文本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体,其意义或者源于文本结构,或者源于读者—评论者的赋予,或者源于文本外在的非文本因素,但跟作者的意图没有关系。在这些理论视阈中,作者的意图仅仅是作者在创作之前内心的构思,是作者将要付诸实践的创作计划,一俟构思与计划完成,作者即已死去。即使是作者有一种强烈的写作意图,预定其创作计划要依循创作意图而行进,但是,写作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会阻碍其按原计划与原意图来写作,为了文本自身逻辑的完整,为了写作自身内在的要求,作者不得不改变原初构思,按照新的方案进行创作。所以,最终形成的文本及其意义,并不是作者原初意图的表达,而是根据写作实际需要,调整之后新意图的实现。持这种看法的西方学者,其典型代表是新批评的主将维姆萨特。他在《意图谬见》一书中指出,“所谓意图就是作者内心的构思或计划。意图同作者对自己作品的态度,他的看法,他动笔的起因等有着显著的关联”③。维姆萨特承认,作者写作文本之前或之初,是有构思有计划的,初始构思和计划作为创作蓝图,指挥作家动笔写作,确实体现了作者的创作意图。但开始写作之后,作家会面临他所描写的生活本身逻辑、他要表现的情感逻辑、他要运用的艺术本身形式结构等的制约,不得不对最初的构思进行调整或改变。维姆萨特认为,经过调整的构思,改变了最初的创作蓝图,违背了作者的原初意图,因此,不能等同于作者的意图。由此推论,用改变了的计划写成的文本,就和作者的意图没有关系,这个文本的意义,也不是作者计划中的意义,跟作者的计划也没有关系。

       维姆萨特的上述言论并非孤例,文学批评史上现实主义战胜作家主观意图一说,也与此论调形成呼应关系。一些批评论家热捧这一说法,他们举例说,托尔斯泰最初构思《复活》时,把马斯洛娃构思成一个堕落且丑陋的女人,写作过程中,他改变了自己的原初构想,把她写成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女人,这是现实生活战胜作家主观意图的典型案例。这种把作者的构思看成静止不变的一次性活动,把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对原初构思所做的修正与完善,排除在作者的构思之外,强制规定作者的原初构思等于作者的全部意图,并把一切在创作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再构思,排除在作者的意图之外的文学批评观念,在中外理论界风靡了几十年,至今仍然在文学批评界有着很大的市场,极易混淆人们的视听。

       事实上,在现实的文学写作与文学阅读活动中,我们很难把进行初始构思的作者,与根据写作需要,对自己创作计划进行调整的同一个作者,截然二分。我们也很难把同一作者的原初构思,与他在同一创作实践中对原初构思所做的调整改变,割裂成为两个不同创作主体的不同意图;我们很难说前一个构思体现了作者意图,后一个构思与作者的意图无关。因此,对于那种只认可作者与原初构思的关系,而故意遮蔽乃至割裂作者与写作实践中的再构思的联系的说法,必须根据文本创作、阅读与批评实践,作出有力回应。在具体的文学创作、阅读与批评实践中,我们很难说,最初设计玛斯洛娃形象和命运的蓝图,是托尔斯泰的意图,而改变之后对玛斯洛娃命运的设计,不是托尔斯泰的意图。事实上,文本意图,是参与文学活动的众多要素合力建构的产物,它是作者意图、文本意图、读者意图与批评家意图所共同组成的完整、动态意图模式。其中,作者意图起决定性作用,并贯串创作实践始终。如同张江教授所指出,创作意图是为指导创作实践而设计的蓝图,必须与创作实践相始终,一方面指导创作实践,另一方面接受创作实践的检验,必然要经过一个试错纠错、逐渐完善的过程。如果初始的创作意图,不能有效地指导创作实践,就必须对其进行修正和改变,使其符合创作实践的要求。也就是说,作者的初始构思是为了创作,作者创作过程中调整构思,同样是为了创作。我们谁都没有权力把同一作者为了同一个目标所进行的构思与再构思割裂开来,说一个是作者的,另一个不是作者的:我们也不能说,按照初始构思写出的文本与作者的意图有关,而改变初始构思之后所写的文本与作者的意图无关。毕竟,在创作过程中,对初始构思做出调整和改变的作者,还是最初构思的那个作者,调整改变的目的,只是为了把文本写得更加完善,让对话交流进行得更加顺畅,由此写成的文本,还是该作者意图的体现。张江教授在《“意图”在不在场》一文中对“作者意图”的判断可谓切中肯綮,他说:“从文本书写开始到结束,或更确切地说,从书写者确定文本书写的第一个念头起,直至文本最后完成交付于公众,书写者的全部思考与表达方式,都将被视为作者主体自觉作用的意图。”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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