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各成员国以及经合组织将研究焦点逐渐转向教育政策制定与教育教学实践之间的关系,该转向的动能来自证据(Evidence)。有感于如火如荼的循证医学,教育政策制定与教育教学实践应立足于证据,这就是“循证”(Evidence-base),意为遵循证据。所谓的证据,可以是观点、例证、迹象,通常经由严谨的实证研究获取,以确证事件或事物及其效果的真实性。作为发达国家最密集区域,欧盟掀起的循证转向浪潮所产生的冲击力难以比拟,所给予的启示亦可圈可点。 一、作为实证创新的循证 (一)循证的勃兴 近十年来,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先后致力于推进“以知识为基础的教育与培训政策”(Knowledge-based Policy and Practice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European Commission,2007)和“以掌握证据为基础的欧洲教育政策制定”(The Evidence Informed Policymaking in Education in Europe)(Gough,et al.,2011)。2007年,在德国担任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轮值主席之际,德意志国际教育研究院(Germa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Research)承担了一场大型会议“教育与培训行动的知识”(Knowledge for Action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欧盟11国参加,以“证据”为主题(Rickinson,2007)。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2-2006年间召开四次研讨会,其成果呈现为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Centre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Innovation)展开的一个名为“教育研究的推介”(Brokering Educational Research)的项目和出版的一本题为《教育证据:研究与政策的链接》(Evidence in Education:Linking Research and Policy)的文集(Burns & Schuller,2007)。在此基础之上,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又发起一个名为“循证式政策与实践”(Evidence-based Policy and Practice)的项目(Gough et al.,2011),并以此为契机,启动多个项目,通过提供政策分析工具,增强教育研究、教育政策与教育教学实践之间的互动(European Commission,2003)。 循证遂成为教育政策与教学实践的焦点,亦被欧盟委员会视作优先事项之一,在欧盟政策文本如“教育与培训走向更多基于知识的政策与实践”(Towards More Knowledge-based Policy and Practice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和“2010年之后教育与培训领域的欧洲合作战略框架”(Strategic Framework for European Cooperation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beyond 2010)中均有体现(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2009)。重点在于如何促进证据在政策制定与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运用(the Evidence-to-use Process),并加强学术研究、政策制定与教育教学实践之间的联系。“欧洲教育的循证式政策与实践”项目(Evidence Informed Policy and Practice in Education in Europe,简称EIPPEE)遂应运而生,由欧盟委员会教育与文化专署(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Education and Culture)资助,作为欧盟“欧洲2020”战略(Europe 2020)的组成部分,旨在搭建一个多层级的国际网络,以促进证据生产者和证据应用者之间的互动,以及增进循证意识与提升循证能力。 EIPPEE项目分为两期,即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以及2011年3月至2013年8月。第一期主要对教育学术研究与教育政策制定之间的联系展开盘点,考察两者联系的范围、过程、频率以及性质,对象为全欧104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教育职能部门、14位个体和14个社团的269个实例。盘点结果显示,在32个目标中,30个得以实现;55%的实例采用“业务接入能力”(Accessibility)机制,以确保并助力政策制定者更便捷(Readily Found)和更舒适(User-friendly)地获取学术研究所生产的证据;在67%的实例中,绝大多数证据,其产生与流通只是出于政策制定者的需求,来自学术界的需求则凤毛麟角。可见,双方隔膜已久且较深。第二期便针对此症状而展开。 第二期由欧洲23个国家的36个伙伴与欧洲之外4个国家的7家机构联袂实施,包括荷兰教育文化科学部、立陶宛教科部、塞浦路斯教育文化部、斯洛伐克的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督察院、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大学、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大学、冰岛的冰岛大学、丹麦的奥胡斯大学、芬兰的于韦斯屈莱大学、葡萄牙的埃武拉大学、斯洛文尼亚的卢布尔雅那大学、法国的里昂高等师范学院、土耳其的萨班哲大学、德国的德意志国际教育研究院(DIPF)、英国的实效教育研究院(Institute for Effective Education)、希腊的雅典教育研究院(ATINER)、波兰的教育研究院(IBE)、瑞典的国家研究院(Skolverket)、奥地利的高等研究院(IHS)、瑞士的瑞士教育研究协调中心(SKBF)、德国的德国教育科学学会(DGFE)、欧洲学习改进研究会(EAPRIL)等欧洲各国政府教育职能部门、高校、研究机构与学术团体,呈现鲜明的泛欧性质,可视作欧洲一体化进程在循证式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映射。此外,欧洲以外的机构也应邀参与,如新西兰教育部、加拿大的康考迪亚大学、新加坡的成人教育研究院(IAL)、日本的国家教育政策研究院(NIER)。伦敦大学教育学院负责统筹整个项目,并在该院设置项目执行中心(EPPI-Centre)。该项目由五大板块来支撑:项目规划与管理,尤其注重全欧洲合作;收集与分析证据,通过绘制一幅“地图”,形成分析框架;实施培训与工作坊,以增进循证意识与提升循证能力;召开年会,以探讨最新成果;开设网站,以打造交流合作平台(EPPI-Centre,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