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7)03-0001-06 公共教育信任体现着民众对教育的基本信念,在多数情况下,这种信念的获得并非是源于对教育的真理性认识,而是由于社会集体经验和文化传承而形成的被群体普遍接受了的习惯化倾向。习惯之为习惯就在于不加反思的选择,子女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让其接受相应的教育。民众对教育的这种半无知状态使其只能怀着对教育的信任去行动,即被意图的我的行动的未来结果通常也会按时出现,尽管自我也意识到最终结果的不确定性,但“信任”使我坚信教育“会以某种可靠性来实现我对他们的行动所抱有的期待”[1]。因此,人们对公共教育的信任虽然是一种习惯性的意向,但在这一自明性的习惯性意向中已经渗透着他们行动时的朴素态度:接受教育肯定比不接受教育要好。然而,当前公众对公共教育的不信任态度越来越明显,出现了各种抵制教育或学校教育的现象,如非贫困性辍学、在家上学、低龄留学,愈演愈烈的择校问题,甚至出现了不少的私塾教育。当公众对公共教育开始怀疑、担忧、逃避甚至恐惧时,教育的信任危机便开始发生。 一、公共教育信任危机的三种形态 民众对教育的“半无知”状态尽管阻碍了他们对教育的真理性认识,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真理性信念,但同时也减少了人们对教育的质疑、担忧和恐惧,从而也阻止了公共教育信任危机的发生。然而,我们毕竟不能利用民众对教育的无知来增加其对公共教育的信任,事实上这也不可能。如果我们回到80年代,民众对教育的信任很少作为问题被提出,人们对教育实现我们的预期持有一种不加怀疑的信任。不加怀疑的背后是缺乏对教育进行怀疑的能力,人们只是借助基本的直觉和朴素的信念进行选择。而在那个时代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是否有学可上。当中国社会经历三十余年的发展,当所有公民接受教育不再成为问题时,当公民素质得到普遍提升并具有对教育进行反思的能力时,公民对教育进行关注的内容也就发生着改变。不是能不能接受教育,而是能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才是关注的核心,父母对学校教育也不再是不加反思的盲从或迷信。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教育信任问题便产生了。公共教育信任危机本质上是民众对现行教育的质疑,是民众对教育体制、教育制度的不信任,对学校所遵循的教育理念的抵制。 (一)教育理念的信仰危机 民众对教育理念的信任危机的根源来自学校内部理念冲突。当前学校所遵循的理念很难用某一种理念去概括,一方面学校教育遵循着现实主义的逻辑,学生最终能取得好的成绩、考上好的大学似乎成了学校的唯一目标。在这种理念的引领下,对分数和成绩的重视就从高中延伸到初中,再延伸到小学和幼儿园,现实的逻辑是一种目标导向的功利主义逻辑。在这种教育理念之下,分数以及与分数相关的知识和能力就成为教育的核心目标。但在这种功利主义逻辑遭受家长、教师以及社会人士普遍的诟病和批判之后,在它被教育学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性为不符合现代教育理念、不符合教育规律时,它便不再是学校唯一崇尚并遵循的教育理念,最起码不再是学校公开宣扬的教育理念,学校必须寻求这一价值理念的替代方案。事实上,中国教育的现代化追求以及西方教育思想的输入都在深刻改变着学校的教育理念,以素质化、个性化、创造性、探究性等为标志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学校以至全社会范围内已经成为共识。但现实与想象的冲突使这种更为人们所青睐的理念只停留在口头的宣传上,并没有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精神依据。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局面:我们在学术研究、学术讲座、经验交流中,在各种教师培训和对外宣传上无不以现代教育自居,而在实践层面依然遵从着功利主义逻辑。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现代教育理念为越来越多的家长和社会民众所认识和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就找到了反对、抵制和逃离学校教育的理由和依据,于是就出现了在家上学、低龄留学,或私塾教育等。公众对教育反思能力的提升,使学校所施行的教育不再被认为是唯一正确的或最好的。如此一来,以父母为代表的社会民众的教育思考与学校所实际遵从的教育理念之间便出现了观念上的冲突,即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观念冲突。这种冲突正是民众对教育信任危机的根源之一,这一危机是教育理念选择的危机。 (二)教育制度的信用危机 教育制度的信任危机源于制度信用的丧失。公共教育制度首先体现在其公共性上,就是说,它所面对不是个人,不是某个特殊的群体,而是国家或政府,是全体的公民,是所有的学校。公共价值是公共教育制度的根基,一旦偏离了公共价值,制度的信用便会遭受质疑。所谓制度的信用是指“制度的可承兑性和可信任性”[2]30,因此,我们说公共教育制度表达的首先是对民众希望和信任的承诺,一旦承诺不能履行,民众对制度的信任也就随之消失,从而出现了教育制度自身的信用危机和民众对教育制度的信任危机。 一个善的教育制度既需要有善的内容,也需要有善的形式,而民众对公共教育制度的信任困局要么体现在形式上,要么体现在内容上。在形式层面,当前公共教育制度系统自身的冲突已经成为信任危机的重要因素,一个善的制度应该是一个系统、完整、自洽的制度体系,然而当前小学教育与中学教育之间衔接上的冲突、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冲突等都对制度的信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同时,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制度设定也使公共教育制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更为重要的是,制度在不少场合成为一纸空文,严格的择校制度抵挡不住财富和权力的冲击,制度执行者屡屡僭越道德的底线。如果说公共教育制度在形式方面的缺陷还能使民众怀有制度改良的期待,那么,其在内容方面的问题则从根本上摧毁了民众的信任。因为一个在形式方面“善”、但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却是恶的制度,在其现实性上是一个更加恶的制度。[2]56制度在内容上的错误或不周详的考虑,往往会借助于完备的形式而产生更为不良的后果。总之,民众对公共教育制度的不信任要么源于其不稳定性和不可执行性,要么源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性,要么源于潜规则的泛滥,政策不敌人情、政策难敌金钱和权力等。 (三)教师身份的信任危机 教师与道德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结,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地植根于民众内心之中。普通民众也许没有对理念的认知,没有对制度的直观感知,但却不可能没有对教师的道德想象。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个层面的信任危机也就最容易发生,一旦教师违反了道德,信任危机也就发生。这种信任危机最为直接,也最为普遍,甚至理念和制度层面的信任危机最终也被当作教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