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科教育系指中学与大学之间的一种特定教育阶段。就现今世界通行的学制而言,它属中学范畴;然就中国历史上的《壬寅·癸卯学制》及《壬子·癸丑学制》而言,它实属大学范畴。中国大陆自1922年《壬戌学制》颁行后,便取消了预科教育制度,以3年制的高中作为替代。然而,现今的香港教育却依旧保留着预科教育制度,因而有专门研讨的必要。 一、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的演变历程 1841年英军占领香港后,首先致力于殖民统治秩序的建立及商务贸易的拓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教育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既无统一的学制规定,亦无规范的教学要求。加之香港的高等教育起步较晚,预科教育制度事实上不具备产生的前提。 1911年,港府筹办香港大学。翌年招生开办。该校系香港第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同年,中华民国政府颁行《壬子学制》。该制规定,大学本科3~4年,预科1~3年。香港大学的学士学位课程大多为3年,预科课程2年。大体说来,此期香港与内地的学制并无根本差别。 1922年民国政府颁行《壬戌学制》后,取消了大学办理预科之制。尽管香港大学的体制并未变更,但省港罢工、“五·卅“运动使港人的民族意识觉醒,中文教育复兴,公立中文中学设立。此期的中文中学均依据《壬戌学制》,实行“3·3制”,与内地教育密接合轨。 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基本沿用《壬戌学制》系统。加之又将专收海外华侨及港澳华人子弟的暨南学校升格为暨南大学,国内的其他大学也向香港学子开放,因而香港的英文中学也逐渐由8年制演变为6年制,以便华人子弟可直接到内地升学。[1]1931年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批转中山大学提出的《香港学校毕业生或肄业生投考转学办法》,这种势头更得以强化,香港中学的学制基本统一,中学办理预科教育仅为凤毛麟角。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重新接管香港,一改过去自由放任的文教政策,竭力推行“重英轻中”的方针,在学制建设上也瞩意于“本土化”(英国化),以《巴特勒法案》为蓝本,使预科教育制度复现。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港英当局更是配合英美等国的反共宣传,强力推行重英轻中的文教方针,使英文中学的数目超过中文中学,并规定英文中学的学制为《5·2制》,使预科教育制度规范化、法令化。[2] 1960年,香港教育委员会提出关于中文中学改制的讨论。次年2月,高诗雅宣布了香港教育署的改制计划:中文中学改制为“5·1制”。中文中学的预科制度又由此定位。 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设立。此后,香港中学制度定型。即:中学5年,预科1年或2年。具体而言,中学分为文法中学、工业中学、职业先修学校三类,均为5年制;文法中学为升学而设,后两类中学为就业而设;文法中学前3年为初中,四年级开始分流为文、理、商三组;完成5年课程后,均须参加全港中学会考;会考通过者,可依据本人志愿进入1年或2年的预科班(均设于文法中学);一年制预科班结业后,可参加“高等程度会考”,合格者具备升入香港中文大学资格;二年制预科班结业后,可参加“高级程度会考”,合格者具备就读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及香港浸会学院的资格,同时,具备进入中文大学的优先权。这种教育制度,显然具有双轨制的意味。 联系中学设置,又有英文、“中六”之分,加上上述的三类三组及预科制的1年或2年,可见香港中学制度的复杂,甚至可直斥为混乱。香港的有识之士也纷纷就此进行抨击,使港英当局不得不采取某些补救和变更措施。 1974年,将英文中学会考与中文中学会考合并为中学会考,统一了考评标准。1977年设立香港考试局,后由考试局主持高等程度会考和高级程度会考。 1977年,港英当局曾建议中文大学由4年制改为3年制,以与香港大学同步,并将预科统一为2年。1979年,强令浸会学院和岭南学院改制为“2·2·1制”,以利2年制预科的推行。同年,教育统筹委员会发表《中六教育报告书》,承认预科教育所面临的危机,建议学制统一。1981年,香港政府邀请4名世界知名的教育家组成顾问团,对香港教育进行全面检讨和评估;在他们所提交的《香港教育透视——国际顾问团报告书》中,要求“重新设计预科制度”,“废止高等程度会考”。 1985年9月,《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二号报告书》发表,共12章;对预科教育的改革,也明确表示了意见:“预科教育,建议保留两年制高级程度课程。统一大专院校录取制度。” 1988年8月,专设“中六教育工作小组”,负责制订统一预科制度的实施方案。次年7月,《中六教育工作小组报告书》发表,其主要建议为:(1)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高级程度课程应于1990年开设;(2)最后一届高等程度会考应于1992年举行,同年将举办首届中文作答的高级程度会考;(3)中级程度会考应改称高级程度会考;(4)高级补充程度会考应于1994年举行;(5)高级补充程度英语运用、中国语文及文化与社会及人文学科等三科应为所有中六学生修读的核心课程。其主旨为废止一年制预科,改由二年制预科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