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继续深化我国教育行政改革的展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士衡 同济大学

原文出处:
有色金属高教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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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从教育行政的理论来看,或从各国教育行政的实际经验来说,从专业化、民主化及科学化着手,这无疑应该是教育行政改革的正确方向。但是,从这“三化”的方向进行行政改革的具体途径很多,这里仅就其中较为重要者,分别论述展望于后。

      一、尽快建立起我国教育行政人员的专业培养及进修制度

      只有受过专业训练拥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剧烈变化和严峻挑战。我国至今尚未专门建立教育行政人员专业培养及进修制度,实应有尽快改进加以弥补的必要。为培养公共行政人才,已开设有公共行政学系及研究所;为培养企业管理人才,已广泛设有企业管理学系及研究所;但负责领导各类人才培养教育的教育行政人员,却反而没有专业培养专门机构,又怎么能说得过去呢?这正如一些有识之士所认为的:“就功效而言,一般行政机关,如军事、财政、外交、卫生等部门,大多只履行国家任务之一特殊部分,而教育则关于国家最根本的任务”。若大家都一致普遍承认,教育是其他一切行政的核心,则建立教育行政学系与研究所,以培养教育行政专业人才,已是十分紧迫而刻不容缓的事。在全国尚未普遍设立教育行政学系及研究所之前,可先在现有大学院校教育系及研究所里,分设教育行政组,开设足够的教育行政课程,一方面培养未来所需要的教育行政人员,另方面供现有的教育行政人员学习进修,使他们能借在职研修的机会,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面对未来新世纪的种种新的严峻挑战。

      二、逐步放弃中央集权式的我国教育行政运作方式

      新的世纪,将是一个讲究弹性化、多元化及个别化的新时代。中央集权式的教育行政运作方式,也将很难适应这种时代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逐步打破这种传统的集权制度,改变采用教育行政分级管理的运作方式。要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方各级,能依据各自的社会经济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同时,也可以让他们有更多主动试验创新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较好地适应未来多变的新世纪。为此,在我国1995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已对此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那就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教育工作”等等。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中央只要做好教育的立法、统筹、协调及执行工作,其余的就留给各级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去操心即可。这样,不但有利于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其重大决策工作,而且也可使各地方教育行政更为生动活泼,教育行政的全面调控自然会得到不断提高。

      三、努力建立起我国比较完善的教育行政咨询制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须经过深谋远虑及集思广益,才会周全完善,易于推广执行。要达到这种要求的途径之一,即在教育行政主管机关设立咨询单位。凡在做重要决定之前,可先请咨询单位做深入研究或提供意见,再参酌这些研究结果或意见做决定,这是一些先进国家的普遍做法。例如,日本文部省设有中央教育审议及教育课程审议会等十多个咨询机构,法国中央及地方教育行政机关亦设有十多个咨询委员会,美国及英国情况也类似。我国国务院所属的国家教育委员会,虽也设有各种各样的评议会和发展研究中心,但其性质并不十分明确,而且政府在做决定时,也很少咨询过它们。为使我国教育行政咨询制度健全,这里不妨提出以下几项具体建议,供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考。这就是:其一,在国家教委内增设一个教育咨询委员会(暂定此名),供有关整体性教育问题的专门咨询;其二,研讨现有的各种各样评议会及发展研究中心的功能及性质,如其性质系属咨询者,一律改称咨询委员会,以明确其功能。其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还未设置教育行政咨询委员会的,应尽量抓紧赶快设置;其四,扩大教育行政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层面,不要只包括行政人员及专家学者,而应适当扩大层次,如增加教职员、学生家长、社会有关人士,甚至学生等方面的代表;其五,设置各级教育行政咨询委员会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要善于充分使用它们,不要搁置不用成为摆饰。过去,我们教育行政机关,很少有积极利用咨询制度的习惯,致使有些决策做得十分突然草率,不尽如人意而又让人摸不透其道理何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众形象。

      四、继续巩固和发展我国的教育研究机构

      有研究才有创新,有创新才有发展,有发展才会有进步,而逐渐逼进至善至美。有鉴于此,世界各国包括美、加、日、法等国,均在中央设有国立教育研究所,在地方设有教育研究发展中心或其他类似机构,从事教育研究工作。我国从中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虽也大都已建立了这种教育研究机构,但由于受到经费和人员限制,加上他们的待遇普遍偏低,人心思动,不专心致力于研究工作的状况,并未能得到彻底的改变。对此,我们必须从政策、投入等方面,尽速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以扭转这种不良局面。因为,教育研究机构的萎缩,意味着研究会很快落伍。我们过去一直缺少这种研究,故教育措施因循守旧相当严重。现在,我国正面临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严峻挑战,教育改革所面对的结构布局与合并调整、盘活资产存量(土地、房屋、科研等)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规模效益、全面满足国家及社会市场需要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进行全面创新的综合研究。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发展改革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去迎接未来新世纪的种种严峻挑战,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有我国特色的教育体系,才能为实现2010年的教育发展目标,作出自己应有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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