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问题与道德教育

作 者:
张华 

作者简介:
张华 华东师大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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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正向国际化时代过渡,人类正迎接新世纪的到来。“我们对新世纪的愿望是实现地球家庭意识基础上的地球家庭共同体。而且,要以这种全人类的理想为原动力,让新的文明之花怒放。”[1]这种新的文明——地球之家文明,赋予道德教育以新的价值,也因而给道德教育带来了一系列全新的发展课题。

      一、全球问题的类型与特点

      全球问题,又称世界性问题,是指那些决定人类的共同命运、而且只有靠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紧迫问题。这些问题在本世纪50、60年代逐渐暴露出来,到70、80年代则日趋尖锐,发展到今天,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举世瞩目,而且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这些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之广,如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能源危机、人口爆炸、核弹威胁、粮食匮乏、南北差距、信仰危机、价值观念危机等等。但归纳起来,可以将这些问题分为三大类型。

      (一)自然问题。这类全球问题主要是以自然危机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其典型表现是生态失衡、环境恶化以及能源的逐渐枯竭。这类问题主要是由于人类无节制地作用于生物圈而导致的。这包括非科学地改变地表结构(如滥垦滥伐、随意改变地表水系,由此而导致土地沙漠化)、随意向大气和水域排放生产“废料”从而污染水和大气、无节制地开发和消费自然能源从而引起能源危机并改变了地球的热平衡。这些问题不仅导致了大量物种的灭绝,而且已开始危及人类的生存。

      (二)社会问题。此类全球问题主要是以社会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包括由于科学技术的非人道化而引起核弹威胁、军备竞赛;由于人口爆炸而造成粮食匮乏,进而造成生态压力、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的恶性循环;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仍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这不仅加剧了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社会矛盾,而且也激化了南北之间的矛盾;国际恐怖活动直接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这类问题主要是由于人类社会内部多极利益主体之间的竞争以及人类自身的愚昧所引起的。

      (三)精神问题。这类问题不仅自身就是全球问题的重要构成,而且也是其他全球问题(自然问题、社会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它主要是通过个体的行为方式而表现出来的。这包括价值观念的不确定性和信仰危机、精神世界的庸俗化和道德堕落。由此而导致各种消极行为模式在中青年中扩展:吸毒、暴力、色情变态、物欲横流、不择手段地获取金钱和权力、毫无节制地消费和挥霍浪费等等。这些行为方式加剧了全球问题的尖锐化。

      三类全球问题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并日益表现出如下特点:[2]1.普遍性。因为世界的任何一部分或任何地区都避免不了这些问题。不可能指望在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地区解决自然资源枯竭或环境污染等重大问题。2.整体性。全球问题涉及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和所有部门。3.复杂性。世界性问题的各方面表现都紧密联系在一起,并相互渗透。研究任何一个问题,如果不考虑它与其他问题的关系就不可能深入下去。4.深刻性。经验证明,一般性措施已解决不了当今的世界性问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方法难除病根。5.严重性。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足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二、全球问题产生的实质

      学术界对全球问题产生的实质的看法尚存有分岐。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是问题的根源,该观念将人类的利益作为生态系统中唯一的、绝对的尺度,从而导致了对自然界无休止的毁坏,因而应当抛弃与扬弃“人类中心主义”。[3]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解决全球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克服“人类中心主义”观念,而在于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升人的“类主体意识”[4]。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全球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类存在方式发生转变及由此带来的旧有价值框架“失范”的结果[5]。也有人认为全球问题产生的实质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人与人的关系不和谐、人的价值观念落后于现实[6]。如此等等。

      应当认为,全球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价值问题。因为全球问题产生的主体是人本身。因此,解决全球问题的关键是重建人类的价值观念系统。当今的地球已变成一个“小村庄”,世界呈现出一体化的特征,世界一体化“并不仅仅指(甚至主要不是指)地域学意义上人类整体相关性的强化,而是广义的人和人的世界(包括人自身、人化自然、人类社会)的整体化趋势,也就是主客体的一体化。”[7]因此,新的价值观念系统理应是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其自身的超越之间关系的新观念。

      (一)人与自然。关于人与自然之关系的哲学价值观念集中于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论争之上。“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或曰:人类中心论”,是一种以人为宇宙中心的观点。其实质是:一切以人为中心,或一切以人为尺度,为人的利益服务,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这种社会价值在人类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人类迄今为止所取得的全部成就(包括物质成就和科学技术等精神成就)的思想基础。但是,该观念也是人类目前所面临的各种自然问题得以产生的深刻思想根源。有鉴于此,本世纪40年代末先进的哲学家就已敏感到“人类中心主义”的缺憾。[8]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来,着眼于超越“有类中心主义”观念、解决全球问题,一门新兴学科——生态伦理学诞生了。生态伦理学的理论要求是确立关于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和自然界权利的理论,其实践要求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及整个自然界。因而“生态伦理学实际上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9]这样就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或曰生态中心主义)”两种价值观念的对峙。在这种对峙中,有人从人与人之关系(人类的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关系)角度看待人与自然之间所出现的问题,继续维护“人类中心论”[10];与此同时,“人类中心主义”也开始确立现代观念,提出了自己的“生态伦理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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