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立论基础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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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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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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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围绕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广大教育工作者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然而,我国素质教育的兴起之初并不是“至上而下”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而是一些学校在对自身教学实践的深刻反思的基础上“至下而上”进行的。这即是说,素质教育实践的起因来自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是教育现代化内含着基础教育素质化的本质要求的结果。因此,应该从理论上对素质教育问题作深入探讨,并首先找到其立论的理论依据。只有明了这一理论问题才能使其站住脚、深入下去并使之走向科学化,以作为素质教育实践的指导。笔者认为素质教育立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论基础。

      一、哲学基础:素质教育的科学指导思想

      首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决定了素质教育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这些复杂的社会关系必然对人的发展产生影响,不仅影响人的发展的性质和内容,也对人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素质教育在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发展中的地位、培养人才应具备的各种素质等,都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映,并且也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其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研究现代社会与人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观可以看出“人的发展的理想素质包括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指人身心一切潜能的最充分发挥;二是指人的对象性关系的全面生成;三是指个人社会关系(主要指人的社会交往)的高度丰富。”[(2)]不仅社会通过素质教育来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素质的全面提高,而且个体也是通过接受素质教育作为自我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素质教育在其本质上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一致的。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看法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素质教育的确立提供了哲学基础。

      二、系统科学基础:素质教育目标设计与功能的整体优化

      系统科学理论对于教育科学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系统科学原理告诉我们: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如果各部分组成一个彼此冲突的结构,整体功能可能小于各部分之和。系统科学将整体性、综合性等上升为普遍原理。素质教育作为一个系统,也应具有系统的特性,应从整体、综合的观点设计素质教育目标。即是说素质教育目标的设计要把对象或内容始终放在完整的、系统的形式中加以考虑;要着重从整体与部分、整体与环境以及部分与部分的相关联系中去考察对象或内容。这样才能设计出最佳的目标,达到最优的效果。因此,素质教育应是一个多样的、开放的、综合的大系统,它应当具备时间长、空间广、效率高、质量好、内容多等特点。[(3)]时间长强调的是实行终身教育的观点,即对一个人的整个一生都要不断进行教育,让每一个人一生都能得到提高与发展;空间广强调的是协调各类形式教育,以最大限度发挥素质教育的整体功能;效率高强调的是培养受教育者的自学能力、思维能力、组织能力、研究能力、表达能力,以培养有创造性的人才;质量好强调的是面向未来的观点,以培养出适应未来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人才;内容多强调的是发展博才教育的观点,以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通过广泛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专业教育,培养受教育者的创造力和综合思维能力。素质教育应强调目标的整体化、综合化,以达到教育的最佳效果。

      三、心理学基础:素质教育实施的心理保证

      心理学的许多理论,特别是心理内化学说以及个性发展学说是素质教育实施的心理基础。

      心理内化论认为,人的一切高级心理机能最初都是作为外部的人际交往形式表现出来的,后来由于内化的结果而转化为个体的心理过程。不论哪种素质,几乎都是由外部的客体的因素转化而来,只是其程度不同而已。[(4)]这一学说对学生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具有很高的价值。它不仅是素质教育的理论依据之一,也为素质教育指明了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即在实施素质教育时,应精心安排外部因素,强化学生的内化机制,重视内、外化相结合。它还正确揭示了素质教育过程中师生的地位与关系,即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内因,教师和教育过程中的其它一切因素一样,都属于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这对素质教育的正确实施无疑具有很大启示。

      个性心理学科学地揭示了人才与天才形成的基本规律,指出只有个性的和谐发展,才能造成人的聪明才智的最佳发展,也就是说只有个性获得生物的、心理的、社会的诸方面的和谐发展,才有可能最完善地发展个人的才能与天才。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教育,人与人在个性上存在差异。素质教育正是从差异出发以个性发展为终极目标,它实质上是一种个性发展的教育。它着眼于开发儿童的潜能,以完善和提高儿童素质为根本目的,其目标向全体学生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共性要求即全面发展,但这种要求落实在不同受教育者身上被个性化了,表现出发展状态与发挥水平的差异,体现出个性的独特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因此,素质教育的实施是实现人的个性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人才学基础:素质教育目标的具体化

      人才学是一门研究人才现象和各类人才成才规律的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才学两者的根本目的一致,其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培养人才。

      首先,人才学中关于合格人才、专门人才、杰出人才三类人才的划分以及人才的成才规律的揭示,给素质教育的实施以启示。素质教育在目前主要是当作基础教育范畴来研究的,但素质教育不能仅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而要为造就专门人才、杰出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素质教育除了借鉴合格人才成才规律之外,也应当注意专门人才、杰出人才的成长规律,这样才能丰富、扩展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其次,人才学中关于人尽其才的研究表明,所谓人尽其才,并不是仅仅尽其现有之才,还必须不断提高其潜在的才能。因此,素质教育应实施因材施教,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发展受教育者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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