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恢复性的功能实践 在中西方历史上,传统美育观念在突出“本于自心”的个体追求的同时,大多重点指向对人的终极性完善要求。“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记·文王世子》)“修内”虽然也要求有外显的“礼”的形式,但其基本前提则是人自身的内在确定,因而最终归于人的存在本体。即如王充所强调的:“情性者,人治之本,礼乐所由生也。故原情性之极,礼为之防,乐为之节”;“礼所以制,乐所为作者,情与性也。”(《论衡·本性》)一切都是因“本”而生、缘“本”而行的人的自心行为。由此,传统美育在观念层面坚守着终极性的意义本体,在实践中则具体体现为指向意义本体的修身活动。换句话说,传统美育在观念和实践上着重强调了人的“本体呈现”。 现代美育的兴起,无疑直接针对了现代社会消费性文化生产语境中人的内在精神流散、缺失或不断弱化——由于技术发展本身毫无顾忌的扩张性和现实操纵力,物质的高度丰裕不断遮蔽乃至消解着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精神目标及其内在发展维度。对此,马尔库塞从其总体性观念出发,曾有过很好的揭示:“那些在工业社会初始和早期阶段作为生死攸关的因素和根源的权利和自由,屈从于这个社会的更高阶:它们正在丧失它们传统的存在理由和内容”;“发达工业社会的显著特点是,它有效地窒息了那些要求解放的需求——也是从可容忍的、报偿性的和舒适的东西中解放出来,同时它维护和开脱富裕社会的破坏力和压制性功能。这里,社会控制急需的压倒一切的需求是:浪费的生产和消费;不再具有真正必要性的麻木般的劳动;缓和和延长这种麻木状况的娱乐方式;维持一些骗人的自由。”[1]4,8人的内在精神动机逐渐被外部活动的麻木性满足所吞噬。而在更早以前,面对现代文明所造成的人的精神迷失流离,席勒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那种远非能使我们获得自由的文化,随着它在我们身上所形成的每一种力量,只是产生出一种新的欲求。自然的镣铐越来越可怕地收紧,以致失败的恐惧窒息了要求改良的炽烈本能,使被动地顺从的准则成了生活的最高智慧”[2]48。显然,有关现代社会文明发展及其生活语境对人的自然生命结构的破坏,以及对生活欲望与意义体验、物质需要的日常满足与精神感受的自由发展之间意义制衡关系的撕裂,成为思想家们集中关注的问题。 在美育层面上考察这些现实中被撕裂的关系及其问题,可以认为,其中的关键点已经从人的“本体呈现”维度,实际地转向了如何在现实生活中选择审美教育的特定路径,以审美的方式重新整合业已分裂的人的精神存在,在现实的精神恢复性活动中重新回返人的精神完整性,进而重新建构起人的精神发展力量。这也正是席勒在《美育书简》第六封信中所说的:“为了培养个别能力而必须牺牲它的整体,这样做肯定是错误的。抑或当自然规律还力图这样做时,我们有责任通过更高的教养来恢复被教养破坏了的我们的自然(本性)的这种完整性。”[2]56 从这一点出发,在我们看来,有别于传统美育在观念层面及其实践中对“本体呈现”的终极关注,现代美育首先不是一种指向本体建构的观念形态,而是一种致力于实现精神的现实目标、体现人的内在恢复性要求的功能存在形态。换个方式来说,传统美育作为一种本体性思维,其基本对象是人之为人的意义本身;现代美育则主要落脚于精神恢复性的审美实践,要求在审美的具体展开方式中实现现实精神的“祛蔽”,重建人的整体性精神结构,进而在现实文化语境中不断展开人对于精神自我的内在审视——它一方面指向人生现世的价值判断,另一方面指向了人本身的精神流散、缺失和弱化。所以,对于现代美育来说,它的关注重点便不在于如何去揭示精神自觉的终极可能性、人的完善的终极性价值,而是现实地修复人生实际的各种精神困境。也因此,审美功能论的确立便成为现代美育的一项基本理论设计,功能目标的确定、功能方式的完善构成为现代美育的价值核心。质言之,现代美育有着十分明确而具体的功能指向性,要求通过审美活动的必要规划,凸显审美的具体作用方式,不断致力于克服或化解人在现代消费性文化生产语境中的精神缺失危机,在审美意义的发生中形成一种引导精神恢复的实际力量,从心灵意识的内部唤起人在现实中的生活自觉并不断走向生命意义的深度体验与现实提升。这样,现代美育功能便实际地体现出现实审美实践与人的精神修复相一体的建构本质——一种在现代文化语境中获得展开并不断显现自身功能指向性与实践合理性的精神追求。 二、从精神缺失之处再度出发 强调审美功能论对于现代美育的建构性意义,强调现代美育指向以审美方式不断修复现实中人的精神缺失和精神困境,凸显了现代美育的特定追求:随着文化语境的现实改变,人的具体生存同样面临着巨大的改变。正是在这种改变了的现实中,人的内在精神自觉性不复成为人生现世的引导性力量。经历了工业文明带来的感性与理性分裂、生活功能与存在意义分裂、生活满足与生命感动分裂后,内在精神的方向感和意义感的逐渐失落与极度缺失,成为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或者,就像马尔库塞所说的:“发达工业社会引人注目的可能性是:大规模地发展生产力,扩大对自然的征服,不断满足数目不断增多的人民的需要,创造新的需求和才能。但这些可能性的逐渐实现,靠的是那些取消这些可能性的解放潜力的手段和制度,而且这一过程不仅影响了手段,而且也影响了目的。”[1]214人的精神无从在现实生活的极大丰裕及其占有满足中真正找到它自己的“所出”和“所往”,这才是现代美育所要面对的真正现实。基于此,在理论思考的范围内,现代美育所要解决的,主要不是其自身的本体根据问题——尽管这一问题在自由精神的自我发展层面也规定了我们对于现代美育价值的更深入思考。应该说,在现代美育中,“美育是什么”的问题总是直接服从于“为什么要美育”和“美育可以做什么”问题的理解,美育本体的存在规定被置于功能实现的可能性之中(这一点,当然与现代文化本身的本体缺失相关联,如“何为精神的意义”显然已被“精神意义如何可能”的问题所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