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历史的演进与术语的更革、转换密切相关。作为学科概念最明确的表达形式,术语实际上是活态思想的凝缩与定型,“每一领域内的现代化进程都是用各该学科的术语加以界说的”①。因此,考察术语的发生及确立,是管窥中国文学、艺术学科现代转型之“活态历史”的重要切入口。中国传统文艺思想以突出生命感悟、直观印象、诗性表达的“诗文评”等形式行世,呈现出封闭、自足的“潜学科”特征,与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形态相去甚远。今天所谓“文学”“艺术学”“文艺学”等学科名称,实系近代以降西学东渐的结果,具有鲜明的现代性或外源性特征。过去,我们对清末民初“西学中渐”关注较多,对“日本中介”因素则相对忽视。事实上,“中国从古典思想向近代思想转变,从传统的标准和注重传统向西方的标准和注重西方转变,在这些方面,日本起了关键性的作用”②。中国现代文学、艺术学科的形成与确立,实际上是中西日文化碰撞、交融的产物。体现在术语接受上,一是直接从西方输入,二是经由日本中介引进,三是结合中国传统元素创制与再编。其中,近代日本作为输入西方文学思想、艺术观念的“中间桥”,将西学概念译成汉字术语后传入中国,为中国文学、艺术学科的现代转型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然而,术语的容受与对接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规范了国人的思维方式与逻辑表达,为学科建构提供了基本概念、框架上的支撑;但在另一方面,多元文化因素的参与也容易造成概念的叠加增殖、术语的交叉混用与名实错位。在文学、艺术学科术语中,作为元概念的“文学”“艺术”“文艺”就是典例。本文以这三个常常被随意征用同时又歧见迭出的关联词为切入口,以期更深入、切近地把握中国文学、艺术学科现代转型的真实过程。 一、“文学”概念转换进程中的纯杂之争 追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一语,日本因素和中国传统因素需同时兼顾。 明治维新甫始,日本就将吸纳先进文化的方向由中国转向欧美,但中国的传统影响依然存在。据现有史料,最早借汉字“文学”来对译英语literature的是明治启蒙思想家西周。他在讲义录《百学连环》(1870)中谓“文学开时道亦明”,并将“文学”“文章”“文章学”均作为literature的译语。③西周的翻译有三个特点:第一,遣词上明显受中国影响。因为汉语“文学”古已有之,最早见于《论语·先进》篇所云“文学:子游、子夏”,西周的创译实际是对汉语词汇和西洋概念的双重借用。第二,思想上尚处于认知混沌、新旧过渡状态。这表现在他既接受了中国传统的杂文学概念,仍视文学为“文章博学”“孔门四科”之一,“学术”和“诗文”不分家,诸译词的使用不过是为解说literature的方便,同时又受西学概念影响,明确对“文学”“文章”与“学术”的关系进行了阐述,认为学术需要目的、方法和辅助手段,而文学、文章不需要。第三,该翻译所呈现的文学自觉的肇始意义不可小视。书中列“历史”“literature文章学”,分别对fable(小说)、poetry(诗)之类“特别的东西”展开论述,译语的不稳定性虽不待言,但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概念呼之欲出。 西周之后,日本学者将literature对译为“文学”的用例还有津田仙编《英华和译字典》(1879-1881)、井上哲次郎编《订增英华字典》(1883)等。与此前日语文献将literature译为“文字”“学问”不同的是,西周等人更多借鉴了德籍传教士罗存德所编《英华字典》(1866-1869)中literature的现代义,津田仙甚至原封不动照搬了罗存德的翻译。其后,随着“文明开化”的推进,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逐步从“文章博学”的传统义项中剥离。例如明治十五年(1882),末松谦澄《支那古文学略史》仍在“文献”“学术”的传统意义上使用“文学”,而至明治三十年(1897),古城贞吉《支那文学史》中的“文学”词义开始发生新变,言及文学界的词客文人触物应事,“或悲哀,或欢喜,或怒号,或骂笑,或谆谆如谕蒙,或扬扬如夸荣”、“皆有足诗人叹服者”④。其他如坪内逍遥《小说神髓》(1885)、儿岛献吉郎《文学小史》(1894)、笹川种郎《支那文学史》(1898)等,多取“纯文学”“美文学”“情感文学”的现代义立论。其间,概念新旧转换的时间节点已很难还原。不过,据铃木贞美考证,明治二十年(1887)以降,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纯为了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作为“学术”的用法则基本看不到了,而将“纯”字去掉只说“文学”,从语境上也能分清指的是语言艺术,这大概与明治三十七年(1904)东京帝国大学从制度上明确哲学、史学和文学的区分有很大关系。至于以语言艺术为中心的近代“文学”概念固定下来,时间可划定在明治三十九年(1906)。⑤ 概言之,明治以前,汉字词汇“文学”在日本就已存在,所表示的是“文章”(诗文歌赋)与“博学”(经史玄学)并举的杂文学概念。维新以后,日人采借旧词并将古典义引申、净化以对译西语literature,最终实现了现代纯文学概念的东西对接。 清末民初之际,新语既定,王国维、鲁迅、周作人等大批留日学人开始从日本引进“文学”“文艺”等“侨归外来词”,林传甲、谢无量、姚永朴等旧式学者则仍在“文章”“博学”的意义上使用“文学”。“于是日本所造译西语之汉文,以混混之势,而侵入我国之文学界”⑥。 1903年,留日学生主办的《大陆》杂志第3期刊载了一篇未署名文章《论文学与科学不可偏废》,曰:“至十七世纪,沙恩斯一字,又与律多来久Literature一字相对峙。盖沙恩斯为科学。而律多来久则文学也”、“适当欧亚交通、黄白相间之际,其始也”。这或是“文学”现代义的最早用例。颜惠庆主编《英华大辞典》(1908)给这个“律多来久”的定义是:“1.学识,学问,淹通,博学;2.文,书,文章,文库,经史子集;3.文学,文章(特别意义,除哲理及科学外;凡神灵思想为其资料,离奇变幻为其形式,或实际或杜撰者,皆文学也);4.文学业;文艺。”⑦1910年,姚永朴在《文学研究法》讲义中认为,“文学”义分广狭:广义上,“先儒谓凡言语威仪事业之著于外者皆是”,狭义指经史子集中的“集部”⑧。该书第2卷论“文章流别”,包括运会、派别、著述、诗歌等,其中属现代“文学”义的诗歌被列于最末,其他文学体裁则干脆未提。从以上用例不难得窥,在当时大多学人的文学观念里,同时夹杂着日译“新学”(纯文学)和传统“文章”(杂文学)的双重因子,中西日多元文化因素叠加并置且相互粘连,“文学”的含义显得极其混乱。对此中日学者多有评论。如1927年孙俍工脱稿于东京的《文艺辞典》就说:“文学的意义,看似明白,但要以简单的语句说明之,实在极难。”⑨1932年章克标等编译《开明文学辞典》亦谓:“文学二字,一见其意义似甚明瞭,然仔细一想,则其内容极为复杂,词意甚是暗昧。”⑩日本学者长泽规矩也《中国学术文艺史讲话》(1943)更是完整描述道:文学一词“本为中国所固有,并非起于西洋文化输入之后,而使用的方法,向来很暧昧,含义颇多”,其中包括“凡将人类的思想感情,以言语文章来表现的作品”(文章),“凡自然科学、政治、经济、法律以外的各种学问”(学问),以及“专指诉诸感情的美的作品”(纯文学)等诸多义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