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教育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理论特征。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都包含着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教育的性质、任务、发展战略等都做出了概括和总结,深刻回答了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思想一以贯之,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根据当代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对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教育的地位、功能上,强调“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客观表述了教育的功能和性质,表明我们党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教育发展方向上,提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对教育发展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联结规律作出了高度总结;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深刻揭示了教育的本质特征,拓展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在教师观上,明确“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充分肯定教师职业的崇高价值与重要意义,升华了对教师工作的理论认识;在公平观上,倡导“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丰富了教育公平的定义,明晰了公平与质量的关系,明确了新时期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在教育发展动力上,坚持“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动力问题,明确了我国教育改革的目标、任务及策略;在教育的不断创新上,提出“坚持不懈推进教育信息化”,对现代教育的基本含义、基本特征、基本规律作出了新的深刻判断,明确了我国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在教育的国际视野上,号召“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创造性地将教育对外开放中文化交流的本质与文明间的碰撞、融合、创生相关联,丰富了教育中外交流的内涵,阐明了教育对外开放的规律。这些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高度重视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是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坚持的一贯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的战略地位,体现了大力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与宏大魄力。2013年9月,在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视频贺词,明确表示,“中国将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1]这一重要论述,客观表述了教育的功能和性质,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中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充分表明我们党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前提。 (一)“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表明将教育放在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考中谋篇布局,表达了“教育第一”的明确态度与坚定决心 “始终”,表明了优先发展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明确定位,须贯穿发展全局、社会全员、工作全线、思想全盘;“战略位置”的提出,核心是把教育明确放在各行各业发展顺序上的首位,从而进一步凸显了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功能,强化了新时期国家教育优先发展的总体理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教育决定着人类的今天,也决定着人类的未来”。[2]“时代越是向前,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发突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就愈发凸显。”[3]教育是人类传承文明和知识、培养年轻一代、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事业。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 (二)“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意味着教育是民生之首,其意义不止当下,更在未来 在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对奋斗目标的具体阐述中,他将“更好的教育”放在了民生首位,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根本方向,展现了我们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进现代化进程、让人民群众共享现代化成果和创造美好生活的工作愿景,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4]“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更加重视教育”。[5]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承担着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力量源泉,事关国家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全局。教育优先发展,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三)“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的思想推进了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他强调,要不断扩大教育投入,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各项政策加快推进落实,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明确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2016年,我国教育经费总投入达38866亿元。2017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给出了教育改革发展路线图与时间表,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基本原则,强调超前规划、优先发展,规定将教育作为各级政府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并具体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不低于GDP比例4%的标准,从制度与机制上明确优先保障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