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语境下艺术理论研究的“中国”取向

作 者:

作者简介:
秦佩,北京外国语大学艺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心峰,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 100029)。

原文出处:
民族艺术研究

内容提要:

自文艺工作座谈会以来,“文化自信”已经成为中国精神文化生活中最能提振精神、凝心聚力的时代强音与精神坐标。在这样一个以“文化自信”为主要精神标识的独特历史文化语境之中,近年来中国艺术理论研究呈现出一个突出特征与趋势,即具有鲜明的“中国”取向。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弘扬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形成热潮;探寻传统艺术理论资源,建设中国话语;艺术学理论建设努力追求中国特色。在这样的“中国”取向中,艺术理论和艺术学学科建设应立足于中国文化艺术传统和中国当代文化艺术实践,做出对世界应有的贡献。


期刊代号:J0
分类名称:艺术学理论
复印期号:2017 年 03 期

字号:

      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伟大事业的宏观战略高度,强调了中华文化繁荣复兴的重大意义,指出“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论述“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时,习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1]紧接着,习总书记首次在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密切关联中明确提出了“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指出:“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1]在这之后的两年中,习总书记在许多场合反复阐发“文化自信”理念,愈益深化其理论内涵,加强其理论分量。如2016年5月《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总书记再一次在与“三个自信”整体联系中强调了“文化自信”的重要性,指出:“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2]2016年的“七·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总书记明确将“文化自信”与其他“三个自信”并提,提出包括文化自信在内的“四个自信”,强调“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3],并且在与其他三个自信的深层关联中特别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3]可以说,自文艺工作座谈会以来,“文化自信”已经成为中国精神文化生活中最能提振精神、凝心聚力的时代强音与精神坐标。显而易见的是,我们已置身于一个以“文化自信”为主要精神标识的独特历史文化语境之中。

      在这样一个“文化自信”的独特历史文化语境之中,总览近年来中国艺术理论研究的整体状况,我们很容易发现其所呈现出的一个突出趋向,这就是艺术理论研究所体现出的鲜明的“中国”取向。

      下面,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观察、阐释这一理论取向。

      一、弘扬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形成热潮

      近年来艺术理论研究领域的“中国”取向,一个突出的表现是有关弘扬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的探讨形成热潮。

      我们知道,“文化自信”命题的提出以及这一理念的日愈重要,有一个理论发展的文脉作为前提,这便是近年来习总书记以及我们的党和国家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观战略需要出发,对于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与反复强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1]座谈会召开至今,艺术理论界对于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展开了广泛而热烈、集中而深入的讨论。有关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的探讨,成为这两年来美学、艺术学理论研究领域最大的热点,也是最为抢眼的亮点。众多专家学者自觉加入到讨论中来,从中华美学精神的深刻内涵、基本特质、理论价值等不同角度进行阐释,追溯其悠久的历史脉络,挖掘其丰富的理论价值。同时,学界也认为艺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的艺术活动集中体现了中华美学精神,彰显了其内涵和魅力。因此,深入研究中华美学精神,就必然与中国艺术创作、艺术品评、艺术精神相结合,使这样的研究更为鲜活生动。

      在相关的研究中,一些立意高、视野宽、有见解、有力度的专论相继问世。仲呈祥《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一文,指出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的重大意义与价值,并深入分析了中华美学精神的丰富内涵。文章指出,“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健康持续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为人类以审美方式把握世界、促进和谐安定开出的一剂美学良方。”[4]文章从三方面分析了中华美学精神具备鲜明的民族思维和民族学理标识,即“天人合一的和谐包容理念、既入世又出世的人间情怀和营造意象的诗性写意品格”[4]。文章最后指出,20世纪以来,学术界曾盛行“言必称西方”的思潮,反而对中华美学资源的挖掘和整理不够,这为今天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大有可为的空间。

      彭吉象《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艺术精神》一文,分析了大量中西诗歌、戏剧、绘画、电影等艺术作品,以此为基础,对中西美学和艺术的不同追求做出了比较,认为前者“更多地追求美和善(善就是伦理)的统一,更加强调艺术的伦理价值”[5],后者“更多地追求美和真的统一,更加强调艺术的认识价值”[5]。文章进而指出,中国传统美学由儒家美学、道家美学和禅宗美学“三家”组成,剖析了此三家美学对中国传统艺术的巨大影响。最后,作者别具特色地把“中国传统艺术精神”概括为六个字,即“道”“气”“心”“舞”“悟”“和”,分别对应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神性、生命性、主体性、乐舞精神、直觉思维和辩证思维。该文将其多年前主持的国家“八五”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艺术学》有关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研究精华予以浓缩呈现,值得参考。

      金雅在《加强中华美学精神与艺术实践的深度交融》一文中强调了美学精神的引领意义,指出:“美学精神是艺术精神的重要引领,它对艺术理想的建构、艺术情怀的提升、艺术标准的确立,都具有关键的意义。中华美学精神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和特质,其对艺术实践的深度融入,是当代艺术实践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力。”6在与西方美学精神的深度比较中,该文探寻了中华美学精神的特质,并认为:“中国古典美学无西方经典美学的显性逻辑形态和科学话语体系,其基本精神源自中国文化、哲学、艺术的多维交融,是把审美和艺术放在宇宙纵横、物我交融、生命化成、人生仰俯的宏阔天地中来观照体味的,所以中华美学精神追求的是感性理性交汇、抽象具象兼具、形上形下兼容、美与真善相济的大美观大艺术观,它最终试图解决的不是美和艺术究竟是何的问题,而是美与艺术究竟为何的问题,是把美和艺术作为精神成人的本体途径来建构的。”[6]为此,作者从三个方面来界定中华美学精神:“首先,中华美学精神以真善美贯通的美情观为基石……其次,中华美学精神以涵容人生与艺术的范畴命题为血肉……此外,中华美学精神以诗性超越的人文情怀为旨归。”[6]作者着眼于以中华美学精神提升当代艺术创作这样一个重大实践问题,最后指出:“当前中国艺术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优秀民族美学精神的价值引领和深度融入……切实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首先就需要从文艺工作者自身做起。”[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