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9-8135(2017)02-0047-08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传入中国并逐渐成为中国文艺主导思想的历程,实际上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不断中国化的过程。这其中,有译介,有宣传,有阐释,有创新,也有误读。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重视对西方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艺术现象进行深刻细致的洞察和检视不同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及其体系的建构更多地借鉴和吸收了苏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关于文学党性和阶级性原则的学说或思想,更加重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重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在文艺实践中的运用,呈现出鲜明的政治批评或社会批评特色。 这既与救亡图存的紧迫的革命现实有关,也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的早期译介与传播方式及其特点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认真考察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与传播的主要方式及基本特点,对于我们把握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批评的中国化进程以及在这一进程中所形成的经验与教训,都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总的来看,从近现代之交到“左联”解散这段时间,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与传播,主要有俄、日、欧美三条途径,也分别在中国文艺理论界形成了三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批评话语系统,即俄苏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话语系统、日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话语系统和欧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话语系统。其中,又以前二者对中国学界影响最大,深刻影响着中国文艺界对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选择性吸收。比如,鲁迅、茅盾、瞿秋白、周扬、冯雪峰等人的革命现实主义批评与俄苏话语系统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而郭沫若、成仿吾、李初梨等人的激进化的革命批评话语则与日本话语系统的关系更为密切。但是,就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与传播而言,以日、俄译本为蓝本或中介的译介与传播,由于理论的横向移植性和来源的间接性,使得传播中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文本的过度诠释(或误读)与创新性发挥都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来。 一、“意译”“重译”“节译”“转述”或“转译”中的片断化、零散化 在日、俄、西欧三条主要传播路径中,“意译”“重译”“节译”“转述”或“转译”等方式使得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译介与传播带有明显的片断化、零散化特征。以《共产党宣言》的译介为例。1903年2月上海《新世界学报》刊登的日本学者福井准造著、赵必振翻译的《近世社会主义》一书只是简单介绍了马克思撰写《共产党宣言》的缘由并摘录其中部分段落。马君武于同年发表的《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一文只在文章最后罗列的参考书目中提到《共产党宣言》。1906年朱执信在《德意志革命家小传》中所摘译的主要是《共产党宣言》中的十大纲领,实际上是《共产党宣言》在中国的节译本。宋教仁的《万国社会党大会略史》中关于《共产党宣言》主要是依据日本学者大杉荣的相关文章所作的介绍。1906年9月叶夏声于《民报》第7号发表的《无政府党与革命党之说明》一文对《共产党宣言》的译介主要是基于对其中十大纲领的简单说明。1907年12月30日出版的《天义报》所刊登的震述的《女子革命与经济革命》一文,只在附录《马尔克斯焉格尔斯合著之共产党宣言》中引用了《共产党宣言》的有关段落。1908年3月15号申叔在《天义报》上发表的《〈共产党宣言〉序》则是一篇译序。1912年《新世界》杂志第2期所发表的煮尘重治著、蛰伸译述的《社会主义大家马儿克之学说》摘译的是《共产党宣言》第二章中的十条革命措施,以及有关《共产党宣言》一书的概略。这一特征甚至延续到“五四”前后的马克思主义与《共产党宣言》的译介与传播活动中。1919年间有关《共产党宣言》的译介或是部分节译(如1914年4月6日《每周评论》题写16号上刊登的成舍我的摘译《共产党宣言》第二章最后部分,和《南京学生联合会日刊》1919年8月19-21日上刊登的张闻天的《社会问题》一文中所摘译《共产党宣言》第二章中的十条革命措施,以及1919年11月出版的《国民》第2卷第1期上所刊登的李泽彰摘译的《共产党宣言》第一章),或是内容方面的部分性介绍(如谭平山在《新潮》第1卷第5号上发表的《“德莫克拉西”之面面观》一文中只是对《共产党宣言》作了部分内容上的介绍)[1]。而陈望道所译之《共产党宣言》则是依据日文本并参照英文本译出的,其中,日文本是由《星期评论》编辑部戴季陶提供,英文本则由陈独秀借自北京大学图书馆。可见,在资料占有的纯粹程度、全面与否、翻译的信达程度、文笔优劣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由此而引发的学习与运用马克思主义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误读、误解以至歪曲也就在所难免了。比如,在对社会主义的介绍中,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等同于经济革命论或经济决定论的误解也比比皆是。如梁启超的《中国之社会主义》、刘大钧的《社会主义》、周炳林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应该怎么样运动》等文章皆持此种看法。杨匏安、李大钊等人在早期的译介中也把社会主义的理论实质看成是一种经济学。 上述这种“转译”“重译”“节译”“转述”等情况也反映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中并延续到“革命文学”运动前后。如鲁迅翻译的卢那察尔斯基的《艺术论》就是根据从日本学者昇曙梦的译本重译而出。正如鲁迅所言,这本《艺术论》出版时“算是新的,然而也不过是新编”,因为鲁迅所译的《艺术论》在内容上实际又混合了卢那察尔斯基的《实证美学的基础》一书的基本内容,在不解处则“参考茂森唯上的《新艺术论》(内有《艺术与产业》一篇)及《实证美学的基础》外村史郎译本”[2]3-4卷首小序。在鲁迅所译的卢那察尔斯基的论文集《文艺与批评》中,这种根据日文译本的情况同样非常明显。其中,第一篇《为批评家的卢那卡尔斯基》“是从金田常三郎所译《托尔斯泰与马克斯》的附录里重译的”,而金氏又是从世界语的本子译出,“所以这译本是重而又重”。第二篇《艺术是怎样发生的》则是鲁迅“从日本辑印的《马克斯主义者之所见的托尔斯泰》中杉木良吉的译文重译”,至于第四篇《托尔斯泰与马克斯》与第五篇《今日的艺术与明日的艺术》则“都从茂森唯士的《新艺术论》译出”[2]303-306。至于鲁迅所翻译的作为苏联关于党的文艺政策的会议纪录和决议的重要文献的《文艺政策》同样是根据藏原惟人和外村史郎的“辑译”而重译的。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当时中国处于救亡图存、不断革命的紧迫现实与时代动荡中,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译介和引进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为了解决中国现实问题。以李大钊为例。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在《马克思主义的起源》一书中曾对形成李大钊的马克思主义观点“非正统性”的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在他看来,李大钊在介绍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时候,既比较忠实地引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也认定马克思主义本身存在着理论上的矛盾,特别是对马克思的决定论表示了保留性意见,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中曾坦率地指出了马克思理论中的经济决定论和马克思强调的政治觉悟重要性之间的矛盾,并力图把马克思主义决定论与他对人的意识和能动性能够改造社会现实的信念协调一致,由此被阶级斗争理论所吸引,并在“问题与主义”的争论中最终选择了“责任伦理”。可以说,李大钊的这种赋予历史理论以行动主义的理论改造,其核心目的就是用来激励中国现时的革命行动。“对李大钊来说,马克思主义更多是一种启发而不是教条……在李大钊看来,马克思主义绝不是个标签,正如他理解的,它为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充满希望的途径。”[3]377-378其次,也同中国本民族的文化心理与历史经验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以对唯物史观的中国接受而言,就可以看出。李泽厚曾经指出:“对中国知识分子来说,唯物史观与进化论一样,不是作为具体科学,不是作为对某种客观规律的探讨研究的方法或假设,而主要是作为意识形态,作为未来社会的理想来接受、来信仰、来奉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践性格非常符合中国人民救国救民的需要……重行动而富于历史意识,无宗教信仰却有治平理想,有清醒理智又充满人际热情……其中特别应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主要作为一种历史观,与中国文化心理尊重历史经验、富有历史观念和历史情感,有非常接近的地方。”[4]13此外,为应对官方当局的书报检查,在翻译或介绍时主动采取的语言表述上的调整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如李达在《社会学大纲》中就“机智地使用了列宁所说的‘奴隶的语言’”,“称马克思为卡尔,称列宁为伊里奇,称无产阶级为普列达里亚,称资产阶级为布尔乔亚,把资本主义社会写成现代社会,把剥削写成榨取,把专政写成狄克推多,把书名题为《社会学大纲》”,因为“当时国民党统治区学术界只知道从欧美引进的社会学,这种社会学对国民党的统治是有利无害的,所以书名叫《社会学大纲》就可以保险”[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