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性·碎片化·分享主义平台:微信的技术文化哲学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方喜,1966年生,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微信是大众重塑包括文艺在内的社会文化生态的重要利器。微信文学性的碎片化,对传统的社会文化权力的垄断有所解构;人人皆可以参与微信息生成、流转的各环节、全过程,从而人人皆是微信息的直接传播者和“产消者”;无偿生产、传播并无偿(免费)获得、消费文艺信息,使微信可以超越消费主义商业逻辑而成为文艺的分享主义平台;而互联互通化则有可能使大众碎片化的文化力量在这种新的分享主义平台上得以聚合,进而重塑包括文艺在内的社会文化生态,为未来发展开辟出新的可能性,并对社会整体生态有所影响。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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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试图从文艺生态及其建构的角度,从技术文化哲学上来讨论微信的社会影响:微信是大众重塑文艺、文化生态的重要利器,进而也会对社会整体生态有所影响。建立在移动互联网和“微”技术基础上的微信的巨大影响,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能直接感受到的,而认识、分析这种巨大影响的路径,却可以非常不同。面对技术给当代社会文化带来的日新月异、纷繁复杂的影响,笔者总想到《周易·系辞》里的话: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你会发现,用以上这段话来描述当今互联网“日新”之“道”,是再恰当不过了:互联网“日新”之“道”之“用”是能直接感受到的,“百姓”包括不加反思的“君子”是“日用而不知”的;而互联网之“道”本身或其“体”,则非反思、深究而不可知,力图探究其“道”的“君子”们,却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文学研究的角度来看,继“网络文学”的命名后,有所谓“手机文学”、“微博体文学”,现在也出现了“微信文学”之说——这是一种基于“体式”路径的研究,自有其道理在;但若从影响的广泛性来看,“体性”即“文学性”或许是更匹配的研究路径。

      围绕文艺理论的研究对象究竟是“文学”还是“文学性”,学术界曾经有过争论,姑不论是非曲直,这一争论的一个重要时代背景是“文学”的“碎片化”。比如一些广告词,一般来说虽不能称为“文学作品”,但确实具有某种“文学性”,或者说,文学的“碎片”确实散见于一些广告词中,如此等等。因此,讨论微信的“文学性”,需充分结合“碎片化”展开。从微信的基本格局来看: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可以成为较为完整的“文学作品”的传播渠道——而这种传播方式其实与传统方式没有太大区别,但却受到微信碎片化的影响:比如,很长的作品如长篇小说等,一般来说是不宜通过微信公众号来传播的——事实上,传统文学出版单位开通微信公众号,主要传播的是作品目录、简介、短评及一些比较短的作品。微信群等,承接传统互联网的聊天室、帖子论坛等技术,而其基于智能手机的可移动性,则使传播的便捷性、及时性等更强,其实也使其碎片化程度更高——这种传播方式与传统方式差异很大,因而对传统的文艺生态的重塑力量也更大——而充分理解这一点,需置于一系列范式新转型中来加以审视。

      电视遥控器→智能手机:“技术”范式新转型

      从技术文化哲学来看,作为能体现大众文化力量的利器,微信首先与“技术”范式新转型有关:随时随地通过智能手机屏幕热热闹闹刷“存在感”的“微信大众(微民)”,已不同于孤独静坐在家里的“电视大众”。微信最基本的技术载体是智能手机等,可以说智能手机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引发的首先是一种“微革命”,而往前追溯,这种微革命的源头当是“微机(microcomputer)”,又被称为“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这又是相对于早期的“巨型电脑”而言的,巨型电脑往往只能用于巨型公司的研发、生产,乃至主要用于军事工业,其微型化则使电脑个人化,并使电脑由“生产资料”向“消费资料(个人消费品)”转型。从政治形象学的角度来看,由巨型计算机向微机、个人电脑的转变,象征着集中垄断的社会权力开始弥散化、碎片化并向个人转移。这同时也意味着工业体系中技术的新转型: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中,先进技术主要运用于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的生产,而个人电脑作为个人消费品则标志着技术开始运用于消费资料的生产——与此相关的还有,巨型卡车后出现了作为个人消费品的“小”轿车,以及收音机、录放机、电视机、电冰箱等等。技术的这种转型直接触发了传统“生产型社会”向当代“消费社会”的转型。

      电脑的微型化、个人化,有可能使人与人分开,从而也使人“碎片化”——比如小轿车封闭的空间就是个人碎片化的原子主义的典型象征,而紧接着出现的互联网技术则在“微型化”“碎片化”的基础上又使人人“互联互通化”:当一台台“微机”联接成“互联网”时,微机才真正成为重塑人与人社会关系模式的革命性力量。与“互联互通化”同等重要的是,紧接着的互联网的“移动化”及在此基础上出现的手机“智能化”,使个人cellphone转型为smartphone——而智能手机的革命性力量增强,与前此的“电视遥控器(TV remote)”相比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如果说“遥控器”是电视时代文化权力大众化、民主化的典型象征物的话,那么,“智能手机”与微信则成为“微时代”大众文化权力的新的典型象征物。

      从学术的角度来看,西方文化研究固然已开始重视互联网文化研究,但总体来说还没有摆脱“电视”范式:伯明翰学派非常重视大众在文化消费活动中的积极能动性,但主要表现在大众对文化信息(意义)的消费、解读或所谓解码上——这方面菲斯克的表述最为清晰:文化厂商生产文化产品的“物质(文本)”部分,而其“意义”部分则由消费者“生产”。而大众消费者又主要是通过鲍德里亚所谓的“沉默”来孤独地对抗、解构资产阶级的文化产品的,比如文化资本家生产出一部电视剧,想对大众形成意识形态影响,但大众可以拒绝观看,低收视率会无情地淘汰这种文化商品,“遥控器”就成为大众文化战斗的武器——受众这方面的积极主动性毋庸置疑,但大众这种反抗总体来说毕竟是“无声”的并且是相互孤立的——而互联网尤其移动物联网、智能手机则使大众的反抗由“无声”变为“有声”并且是互联互通的:现在大众除了摆弄电视遥控器以外,还可以敲击键盘、狂刷视屏、发出声音、生产文本,由此大众也可以在手机屏上刷出“存在感”——用菲斯克的话来说,现在大众不仅在沉默中生产“意义”,而且也可以在大声喧嚣中生产文化产品的“物质(文本)”部分了。从文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来看,电视(还包括电影、广播等)是垂直的、单向的,而包括微信在内的互联网平台则是平面的、双向的,文化权力无疑更进一步民主化了,大众对文化生态的介入更深入、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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