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支持保障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作 者:

作者简介:
方俊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研究所教授,硕士,研究方向:特殊教育学,E-mail:fangjunming1946@126.com。上海 200062;李泽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授,学士,研究方向:特殊教育师范教育,E-mail:zhli230@126.com。南京 210036

原文出处:
中国特殊教育

内容提要:

为了切实推进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2015年初,教育部确定了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随班就读、医教结合、送教上门三个专题的特殊教育改革实验。一年来,实验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通过实验区的汇报和实地考察发现:大多数实验区建设的总体水平依然不高,实验的深刻性、精准性、长效性、创新性有待加强。鉴于此,文章提出保障教育公平、健全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等五项建议。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1 期

字号:

      分类号 G760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切实推进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开展特殊教育深化改革的实验区。经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2015年初,教育部公布了37个市(州)、县(区)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1],针对我国特殊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随班就读、医教结合、送教上门专题的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希望通过实验区建设,积极推进全纳教育,深入探索中小学随班就读、医教结合和送教上门的途径与方法,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

      2015年11月6日至12日,教育部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召开2015年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交流特殊教育改革实验的经验。笔者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这次专题研讨会,通过对实验区申报及中期汇报材料的文献分析及部分实验区的实地考察,在分析实验区建设的成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未来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建设提出建议。

      一、实验区的分布

      本次教育部确定的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分布在我国22个省市自治区,共有17个市、14个区、5个县、1个州参与[2]。如表1所示,以201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按人口平均GDP为显性指标,可将37个实验区所在省市划分为四类不同的经济发展区域。

      

      第二类和第四类地区共承担了30个实验项目,占实验项目总数的60%。有的区县,如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青岛市、贵州省遵义县等同时开展了随班就读、医教结合、送教上门三个项目的实验。50个实验项目中,“随班就读”有23个,“送教上门”有14个,“医教结合”有13个,分别占全部实验项目的45%、28%与26%;有26个地区(占52%)曾被评为国家和省市级特殊教育的优秀市、县区。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实验区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承担的实验项目,还是原有教育基础来看,发展水平并不平衡。

      二、实验区建设阶段性成果与经验

      通过经验交流、文本分析、实地参观考察,我们认为,37个实验区的建设围绕预定的目标,内涵与外延并举,公平与效率并重,使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较大幅度的改善,残疾人的教育得到长足的发展,推动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落实。一年来,实验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和比较成熟的经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对发展特殊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了政府主管、行政负责的工作格局

      在实验区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关于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的重要批示,深刻认识到推动特殊教育的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建设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激发了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发展特教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特殊教育工作摆在更加显要的位置。大多数实验区根据国家和本省市特殊教育三年发展计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区、县的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和特殊教育改革实验方案,发布了一系列地方性文件来指导本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和实验工作的开展[3]。例如,内蒙古赤峰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①,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出台了《大连甘井子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若干意见》、《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②等文件。有些实验区如南京市、天津东丽区等,还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参与联席会议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4]。有的县市将建设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列入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列为民生工程。在大多数特殊教育实验区基本上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特殊教育的发展。

      (二)全方位推进区域性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建设,保障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

      通过实验区建设,各地逐渐认识到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是保证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许多实验区从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师资培训、专业支持、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始构建特殊教育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1.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初步形成特殊教育优先发展的组织保障

      实验区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领导,逐渐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大多数实验区成立了以市、区县主管教育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统筹领导小组,以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以特殊学校或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基地的实验基地。这从组织上保障了特殊教育优先发展的问题得到了落实。

      2.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增强特殊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特殊教育公共财政投入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5]。各实验区政府更是把特殊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免费补助标准。在项目经费方面,江西省信丰县拨付14.7万元实验启动资金,长沙市每年设立200万元的专项实验经费,重庆市渝中区设立项目经费300万元,海口市已得到省市投入项目经费437万元,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由政府拨款771万高标准新建特殊学校,以及言语治疗、感统训练、模拟超市等设施。各实验区明确了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指标,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了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大多数实验区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已提高到6000元以上。由于较大幅度地增加了资金投入,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有些实验区新建了特殊教育学校,大部分实验区都新建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室、特教实验室与资源库,教学设备也得到更新,构建起由“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片区资源教室+普通资源教室”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许多实验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大幅提高,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已达到90%,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比率、残疾儿童在读学生与普通儿童的比率、教师待遇等方面,普遍都高于当地省市自治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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