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的“去美学化”倾向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晓霞,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029

原文出处:
民族艺术研究

内容提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在学科升级的进程中先后出现了艺术学依托于美学、艺术学与美学并列交叉、二者整合后“艺术美学”的兴起以及学科升级前后的“去美学化”四种主张和倾向;但在美学研究中其却有一种相反的走向,那就是从80年代起就提倡的“自下而上”的美学研究路向发展到将艺术作为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美学对艺术问题的观照在不断深入和扩界。通过对比此两种理论路向,文章指出,现代美学正不断转向艺术哲学乃至文化哲学,艺术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在基础理论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能一味强调自己与美学研究的边界与差异,无视美学研究的新成果及其与艺术学的联系,全面排斥美学及其研究方法,而是应该抛开对美学学科的偏见,在确立学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接纳并吸取美学等相关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肯定其对艺术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以加强自身的理论建设,形成一种与美学研究、文学研究相呼应、相平衡的艺术学基础理论研究格局。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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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0X(2016)03-0174-10

      doi:http://dx.doi.org/10.21004/issn.1003-840x.2016.03.174

      艺术学自20世纪初叶传入中国,伴随着新思想的启蒙而兴起,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发展中影响着艺术观念和艺术思潮的变迁,同时也介入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传播和研究之中,成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长久影响到新中国艺术发展的进程。但“中国艺术学的真正发展与进步,尤其是获得学术自立和学术自由是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这使得艺术学研究从此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学科体系与学术规范。”[1](P829)在一批学者的不断努力下,艺术学界以德索和乌提兹等提出的“一般艺术学”为理论源头,不断地清理艺术学与美学、文学等学科的关系,强调艺术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一面,最终使艺术学学科获得了体制层面的认可,于2011年升级为与文学、哲学等并立的一个门类。

      在这个过程中,根据学科发展的要求,艺术学与文学、美学之间的学科边界与隶属关系也被梳理得日益清晰。曾经倡导要“自下而上”地对艺术进行研究的美学,反而在艺术学学科壮大的过程中,不断遭受排斥,过去与美学相关联的理论学科如艺术美学、音乐美学、舞蹈美学等,退守到艺术学学科中各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甚至部分一级学科下直接取消了有关美学的二级学科设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2013年编写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除艺术学理论、音乐和舞蹈学之外,其余三个一级学科下均取消了与美学有关的学科设置,仅在介绍学科知识基础或研究方法时,提到要应用美学、哲学、文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或方法进行研究。[2](P398-415)艺术学学科体制中的这种变化暗示着一种“去美学化”的潜流。很多高校的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下也取消了“文艺美学”这一传统研究方向,“有的高校将艺术美学换成艺术批评学。由此可以看到美学在艺术学中的位置。”[3]艺术学学科中普遍地排斥美学,取消美学的话语领地,这种局势是如何形成的?选取这样一种姿态来面对美学是否合理?所以,辩证地认识二者间的关系是有必要的。

      一、美学在艺术学中的境遇

      1988年李心峰提出“大力开展艺术学研究、尽快确立艺术学的学科地位。”[4]当然,那个时候,艺术学还只是一个学科概念。至今,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艺术学与美学之间的关系曾经被视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为支撑的交叉关系,在艺术学学科升级的过程中被打破。两个学科从相看两不厌的状态走到了最后的截然分离,其中艺术学对美学的态度发生了多次的转变。

      (一)艺术学依托美学

      20世纪80年代进入了新中国历史上一个高歌猛进、迅速发展的“新时期”,政治空间突然开放,在一个相对宽松但仍充满戒备的心理环境下,知识界主动选择美学作为社会话语的公共平台:“美学被当成是一种隐喻,它吸纳着一切为僵硬的政治意识形态自然会产生的离心力所抛出去的社会和思想力量。当时的美学,就与这种政治隐喻混杂在一起。这一隐喻事实上形成了整个社会对美学的重视。”[5]从1978到1985年是中国美学发展的黄金时代。在一种新的意识形态下,出现了纯粹艺术观,这就要求从理论上确立艺术的独立品格,追问艺术的审美特性,阐明艺术的本体特征。艺术界由此借助由西方古典美学曾确立起的“艺术自律”话语体系来进行本土理论的建构。美学被视为打开艺术世界的金钥匙,也成为从学理上证实艺术自律合法性的重要支持。音乐、舞蹈、电影、戏剧、绘画界纷纷通过对“何为艺术”、“形式与内容”、“表现与再现”等问题的争鸣走出“文革”时代的意识形态控制,美学研究在此时承载着发现艺术学科规律、认定艺术本体价值的重要职责。

      一时间,音乐美学、舞蹈美学、影视美学、戏剧美学、戏曲美学、绘画美学、建筑美学乃至雕塑美学的相关论著呈“井喷”之势出版。艺术学学科下的各门类理论研究借助着美学的话语体系不断向纵深发展,其研究成果涵盖了基础理论的大部分领域,通过观照门类艺术的自身属性、学科观念、审美特征与艺术规律等,门类美学促动并提升了各艺术门类的理论水平和层次,为充实艺术学学科的内部构架积累了丰厚的理论成果。因此,这一阶段还不存在美学与艺术学的严苛分野或明显的学科分界意识。美学与艺术理论融合为一体,为各艺术学学科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撑。

      (二)艺术学与美学的并列交叉

      蔡仪曾对艺术学与美学关系进行过深入分析,他认为美学是艺术学的基础:“美学是不同于艺术学,是艺术学的基础。没有美学就没有完全的艺术学。”在谈及两个学科之间的差异时,他指出:“艺术学是研究艺术的属性条件及其他一般问题的,而研究艺术创作过程的创作论,研究艺术鉴赏及批评的鉴赏论及批评论等,都包括于艺术学。但是艺术学本身既不能独自解决成为艺术诸问题中最重要的艺术美的问题,却要由包括美的存在和美的认识之美学来予以解决。”[6](P203~205)这其中的逻辑可以解读如下:首先一点,“艺术美”是艺术学研究诸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其次,艺术学本身并不能独立解决“艺术美”的问题;再次,要解决“艺术美”的相关问题只有美学能够胜任。当然,那个时候,“艺术学理论”作为学科还没有产生。艺术学与美学两个学科之间明确划界和交叉的关键点都在“艺术美”这一问题上:“美学研究的范围包括艺术美,它与专门研究艺术的本质、特性及其普遍规律的艺术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对艺术美问题,是这两门学科都应当研究的课题。”[7](P8)由“艺术美”入手,蔡仪区分了美学与艺术学,也将艺术学纳入到美学研究范围之中:“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好像内切的两个圆,艺术学是内切于美学的。”[8](P203~205)蔡仪关于“艺术美”的论述和定位更侧重于美学与艺术学间的关联性,但在后来研究中其却逐渐成为艺术学与美学划界乃至排除美学的一个重要突破口。1996年李心峰溯本正源,对五种有关“美学与艺术学关系”的重要论说进行清理与臧否后,提出:“(美学与艺术学)二者是并列的,但并不是各自孤立、绝缘的,而是在对象上有重合之处,它们二者是交叉的,却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并列的、平等的关系。”[9]对比蔡仪的观点,由于对“艺术学”有着较为深入的思考和明确的立场,李心峰更多强调的是艺术学的独立地位及其与美学的并列交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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