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一种关注“社会不公正”的理论研究  

——与维多里奥·布法切教授对话

作 者:

作者简介:
洪燕妮,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政治思想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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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燕妮:正义问题已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这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讲,不纯粹是出于理论偏好,它更具有现实指向。正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对于“社会不公正”的批判,人们希望过上一种更具正义性的社会制度,这召唤着学者须以学术的方式介入以融入社会,因此,非常高兴能与教授您作一次交流,希望您能够坦诚地探讨在理论上,或者对中国现实的一些看法。

      布法切教授:好的,能把我的访谈以中文的形式发表,让更多中国朋友了解我的思想,应该说是我的荣幸。

      洪燕妮:2015年初,我翻译了您的一篇《21世纪社会主义模式:自由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市场社会主义》论文,给了中国学术期刊《国外理论动态》,很快得以发表并引起研究正义的一些学者关注。据我所知,有一些学者想进一步了解您关于社会不公正的看法。我们知道,自罗尔斯20世纪70年代《正义论》一书出版之后,关于社会正义的书籍和文章可谓蔚为壮观。然而,这些作品只是聚焦“公正”,而不是关注“社会不公正”这一主题。因此,当我在整理社会正义的文献时,您的《社会不公正:政治哲学论文集》(以下简称《社会不公正》)一书很快就抓住了我的眼球,现在请您谈谈您是如何聚焦到这一主题上的。

      布法切教授:首先,特别感谢中国朋友对《21世纪社会主义模式》的厚爱。《社会不公正》这本书是一部关于政治哲学的论文集,说到我对社会不公正的兴趣,得从我的博士阶段开始说起。我用了4年时间(从1990年到1994年)在伦敦经济学院获得了政治哲学博士学位。那段时间,我已经意识到罗尔斯于1971年发表的《正义论》将改变政治哲学的研究趋向,于是,我们也参与到正义论的讨论中。我们确信在未来的300年到400年,罗尔斯的著作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罗尔斯将成为像霍布斯、洛克和穆勒一样被人缅怀的思想家。我们有幸与罗尔斯生于同一个时代,他(逝于2002年)生前的文献也将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文本。

      所以,当我刚读博士的时候,每个同学都打算研究罗尔斯。关于社会正义的论文、书籍是如此之多,这些作品皆受到罗尔斯的启示,因此,人们惊讶地发现,21世纪前10年的哲学系如同福特车间生产福特汽车一般,人们在学术领域上都在对罗尔斯的资料进行加工。我也是“罗尔斯工厂”中的一分子。对此,我引以为豪。在伦敦经济学院,我师从布莱恩·巴里教授,他是一位原创性的政治哲学家,对罗尔斯的著作也深有研究,他主要是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进行批判性研究。1989年,巴里教授发表了《正义诸理论》,接着在1995年他又发表了《作为公道的正义》,2005年发表了《正义为何重要?》。巴里教授哲学著作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意识到社会不公正。巴里教授(逝于2009年)确信政治哲学的目标或我们这些政治哲学家的职责在于揭示社会不公正并阐明其原理。

      以一种关注社会不公正的视角来思考社会正义是巴里教授给我的重要启发,这就是我最近发表的《社会不公正:政治哲学论文集》一书献予巴里教授的原因所在。对于很多同情社会主义传统的政治哲学家来说,如巴里教授,政治哲学的目标在于揭示和抨击社会不公正。我相信,这也将是秉承马克思主义传统的伟大哲学家(如恩格斯、葛兰西和罗默)的使命所在。我希望自己能够沿着这些人的步伐前进。

      在完成了博士论文之后,我先后在英国的曼彻斯特大学、美国的耶鲁大学、爱尔兰的都柏林大学和考克大学(我现在工作的地方)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令我很惊讶的是,在政治哲学方面,关于社会正义的文献已经相当多而且非常详尽,但是很少有人提及社会不公正。当然,在社会不公正方面,也有稀少的一些重要著作,如朱迪丝·施克拉(Judith Shklar)的《不公之面》(1990年)、艾利斯·杨(Iris Marion Young)的《正义与差异政治学》(1990年),以及弗雷泽和霍耐特的《再分配抑或承认?》(2003年)。对比每年大量关于社会正义的论文和著作的问世,社会不公正的著述则显得凤毛麟角。这里,我并不是说社会正义过于理论化,但我确实觉得社会不公正缺乏理论关注。

      我认为,社会正义与社会不公正之间的关系如下:社会不公正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也是各国政府急于处理的主要问题,而社会正义理论则是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因此,在我们阐释社会正义理论之前,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待解决的问题:社会不公正。我的《社会不公正》这本书正是致力于引起人们对社会不公正问题的关注。

      洪燕妮:据您所说,社会不公正的研究方法在于“哲学的经验分析法”,这种方法与以往的政治哲学家所提倡的纯粹抽象法有很大的不同,对于这种方法,您认为真的适用于社会不公正的研究工作吗?

      布法切教授:我感觉哲学和经验研究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一些哲学家认为,哲学与经验研究之间的联姻是不太自然的一件事情,因为哲学从定义上讲是一门抽象的推理理论,而经验研究则主要是自然科学方法。对于那些习惯用纯粹法来阐释哲学原理的哲学家来说,他们不乐于接受纯粹的理念世界是从经验世界和科学研究中抽象出来的看法。

      当然,对于许多领域的哲学家来说,推理具有优先性,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脱离了推理,我们如何研究逻辑?但是,我认为,政治哲学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政治哲学要求我们结合哲学的抽象法与经验研究来推进政治实践。我认为,政治哲学家有必要很好地学习社会科学,尤其是那些研究社会不公正的政治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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