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中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困境及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刚,男,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刘金生,男,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比较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教育交流是民心工程,是构建国家间良好关系的基础性工作。中国同沿线国家的友好交往史、系列政府法规的签订、合作机制的推陈出新、合作载体的有序运行,为教育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民族宗教问题的干扰、教育体制的差异等因素,又使得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面临困境。中央、地方、高校及民间企业等参与主体需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力应对多方挑战,推动教育交流与合作向纵深发展。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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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16)02-0020-07

      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了连通欧亚、横贯东西的古丝绸之路。随着航海业的发展与海上贸易的兴盛,又逐渐形成了海上丝绸之路。陆海两条丝绸之路在推进世界文明的传播、交流与融合,深化沿线各国在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上发挥了重大作用。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扩大改革开放,着力实现“中国梦”的紧要关头,丝绸之路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一带一路”战略构想顺势而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坚持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共同推进,促进我国同沿线国家教育、旅游、学术、艺术等人文交流,使之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1]在这一世纪性的系统大工程中,我国教育肩承使命,须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推动沿线国家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培养人才,适应和引领“一带一路”建设。

      一、教育交流与合作是建设“一带一路”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了实现同沿线国家多领域的密切合作,“必须得到沿线各国人民的支持,必须加强人民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为开展区域合作奠定坚实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2]可见,作为构建国家间良好关系的基础性工作,教育交流与合作本身就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教育交流与合作,能加深了解、增进互信,增强命运共同体意识,进而共荣共生,促进世界和平发展。

      首先,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推进沿线不同文明的传播、交融和共享。丝绸之路不仅是贸易之路,更是文明对话之途。历史上,中国文明通过陆上丝绸之路远播西方,西方的近现代科学则借由海上丝绸之路进入中国。中国同沿线国家在器物层面上的互流互通,人员之间的迎来送往和文化教育层面上的互学互鉴,使得风格各异的文明形态相互促进、和谐共存。历史进程中,这种开放、包容、以和为贵的文化教育交流给当前的教育合作奠定了基础。今天,“一带一路”战略涉及60多个国家、44亿人口,并将中国、印度、埃及、希腊等世界古老文明的发源地连为一体。这些国家创造了多元文明,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作用,实现文明的快速传播、充分交融和广泛共享。

      其次,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争取民心,增进互信,夯实合作的民意基础。“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国家间的互动往来离不开文化教育交流的“软”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缘政治及民心社会复杂多变,政治动荡难以预期,民族构成及宗教派系差异性较大。只有全面了解民意,切实发挥文教先行的潜力,才能消除误解误判,为国家间的友好合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进而促进彼此交流与合作的永续发展。

      最后,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文化教育所彰显的核心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一方面要积极吸收各国的先进科技文化知识为我所用,另一方面则要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周边各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愿望相对接,使沿线国家成为“和睦相处的好邻居、同舟共济的好朋友、休戚与共的好伙伴”,[3]在相逢相知、互敬互信的过程中,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一带一路”沿线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基础

      自丝绸之路开辟以来,中国同沿线国家便开始了绚丽多彩的文化教育交流。随着国家间、地区间文教往来的深入推进,参与交流的主体日益多元,开展合作的途径日益拓展,为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历史渊源深厚

      历史上,自丝绸之路开通后,中国同中亚、阿拉伯世界及欧洲诸国的交往规模日益扩大,造纸术传入西方后,对人类文化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随着蒙古帝国的兴起,横跨欧亚的版图使得东西交通畅通无阻,为中西文化教育的交流提供了便利。先进的科学知识传入中国,推进了天文历法的发展;中国的印刷术传入欧洲,推动了教育的世俗化及文艺复兴运动的萌发。明清之际,西方传教士来华,“西学东渐”之风盛行,士大夫开始接触西学。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也借由传教士传播到西方,对欧洲的思想启蒙产生了影响。例如,德国汉学家赖赫怀恩曾指出:“那些耶稣会中的人把中国经书翻译出来,劝告读者不但要诵读它,且须将中国思想见诸实行。他们不但介绍了中国哲学,且将中国实际的政情亦尽量报告给欧洲的学者,……而中国政治也就成为当时动荡的欧洲政局一个理想的模型。”[4]迈入近代,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国门后,传教士大量涌入并积极涉足教育领域。教会小学、中学及大学纷纷创办,对近代中国教育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与此同时,中国有识之士也开始“睁眼看世界”,兴办新式学堂,发展新式教育,编译西书,负笈游学。总之,千余年的教育交流史承载着“一带一路”沿线人民加强文教往来的意愿和企盼,也为当前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

      (二)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同沿线国家先后签署了不同层次的合作条约、关系协定、联合声明,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开展国家、地区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早在1995年,我国就制订颁行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为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5]提供了规范和指导。进入新世纪,中国非常重视教育交流在公共外交中的独特作用,在同俄罗斯、中亚五国、东南亚、南亚、欧洲诸国签署的政府间联合声明中(见下页表),多次重申要加强国家、地区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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