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政治已经成为国外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近年来,国外关于生命政治的研究成果大量出现,①而国内关于生命政治的研究成果却相对比较少。②本文在梳理生命政治内涵的基础上,尝试提出笔者自己对生命政治运作机制及其后果的理解。笔者梳理了西方对生命政治概念论述最为深入的两位思想家——福柯和阿甘本的思想,然后进一步总结了生命政治的意义和内涵,并在已有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填充和虚无这两个概念来对生命政治进行扩展性的讨论。 一、福柯:生命政治与治理术 “生命政治”这一概念最早源于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在1975-1976法兰西学院的课程中,福柯使用了“生命政治”(biopolitics)的提法。福柯认为,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西方社会出现了一种新的权力技术。这种权力技术不是传统的惩戒技术,但它也不排斥惩戒技术,而是将其纳入进来并部分地改变它的形态。福柯指出,“不同于针对肉体的训诫,这种新的非惩戒权力所运用的对象不是作为肉体的人(man-as-body),而是活着的人(living man),或者说是,作为生命存在的人(man-as-living-being);进一步讲,如果你能接受,这种权力所针对的是作为种类的人(man-as-species)。”③福柯认为,惩戒技术试图通过监视、规训、利用、惩罚个体来支配人类群体,而这种新的权力技术则力图通过管理生命的过程如出生、死亡、生产、疾病等来控制人类群体。福柯将这种管理生命的方式称为生命政治。福柯指出,“在18世纪下半叶,出生率、死亡率、寿命这些过程,与所有经济和政治问题相联系,构成了知识的首要对象和生命政治控制的首要目标。”④ 在《性史》(The History of Sexuality)的第一卷第五章,福柯重申了其生命政治的观点。福柯认为,肉体的规训和人口的规制构成了生命权力机制展开的两极。人口的规制是在18世纪中叶之后形成的,“它关注作为种类的身体,关注与生命机能联系且作为一种生物过程而存在的身体,如繁殖、出生、死亡、健康水平和寿命,以及一切使这些要素发生变化的条件。它们的监管是通过一连串的干预和规制性的控制(regulatory controls)完成的,其实质是一个人口的生命政治(a biopolitics of the population)”。⑤在1977-1978年法兰西学院的课程中,福柯进一步指出,生命政治实际上是一种关于人口的治理术(gouvernementalité)。“治理术”是福柯晚期的一个重要概念,其用来指称十八世纪后期以来资产阶级针对人口治理而发明的新的生命权力技术。这一概念有三层内涵:(1)治理术由制度、程序、分析、计算和策略等构成,其主要知识形式是政治经济学,其基本的技术工具是安全部署;(2)在这套由技术和认知构成的装置中,微观的治理权力居于主导性的地位;(3)治理术导致政体结构的功能性变化是,传统的司法国家转变为“治理化”的行政国家。⑥对于这一现象,福柯持批判性的观点:“国家的治理化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扭曲现象”。⑦在1978-1979年法兰西学院的课程中,福柯再一次强调了这种治理术所面临的问题:“治理从未充分地认识到它总会面临治理过度的危险,或者,治理从未很清楚地认识到怎样治理才正好足够。”⑧这一年的课程文集之后也被编者定为《生命政治的诞生》。 在对福柯生命政治的观点进行简要的学术史梳理后,笔者将福柯在这一问题上的核心观点总结为如下几点:第一,生存与死亡权力的反转。福柯认为,在王权时期,主权者与生命的关系是“强迫死”(take life)和“放任生”(let live)。福柯深刻地指出了王权时期主权者所拥有的强大权力:“长期以来,主权权力(sovereign power)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决定生死的权利(the right to decide life and death)。”⑨这一点来源于古代社会中的父权,例如古罗马家庭的父亲拥有决定其子女和奴隶生与死的权力。主权权力展示其权力的最有力方式就是酷刑或者行刑仪式,即展示如何残忍地侵犯或夺去某人的生命,也就是“强迫死”。同时,因为这一时期生与死的功能都是君主或家长来掌握的,所以个体是不能自杀的,因为自杀剥夺了君主或家长对生杀大权的掌控。⑩简言之,在这一时期,主权者掌握了死亡的权力,并运用死亡的仪式来展示其权力,而对生命如何生存却不加关心。而进入现代社会后,这组关系出现了反转:现代社会的主题变成了“强迫生”(make live)和“放任死”(let die)。(11)“强迫生”意味着生命必须存在,这种存在已经超越了个体的意志,而成为社会的集体共识。福柯认为,自18世纪以来,管理生命变成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主题,而人类的政治活动也主要围绕着繁殖、出生、死亡、健康、寿命等过程及其约束性条件的改进展开。“放任死”则意味着死亡作为一种仪式在人类社会的重要性下降。在现代社会,死亡的仪式变得越来越简化。同时,废除死刑使得死亡作为惩罚机制的功能也在逐渐弱化。 第二,福利国家与种族主义的暗合。福柯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生”的功能由福利国家来实现,而“死”的功能则由种族主义来实现,两者紧密地契合在一起。在福柯看来,福利国家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优生学,即让本国的民众通过对肉体的矫正、能力提高、力量汲取以及功能增长等内容来实现一种生命的强化。而种族主义则一方面体现为在国内对非主流种族的排斥,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在国外与其他种族的战争。福柯对此深入地指出:“把人民置于一个普遍死亡的危险境地的权力成了维护生存的权力的反面。能够杀人是为了能够生存”。(12)在福柯看来,种族主义和福利国家的策略在本质上都构成了对生命的压迫。种族主义构成了对他者生命的侵犯,而福利国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对生命的管制,即多样化的生命被裁剪为统一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