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曼论国家自主性权力

作 者:
刘昶 

作者简介:
刘昶(1954- ),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迈克尔·曼从社会-空间的视角出发,指出国家权力的自主性主要来自于国家权力的领土归属和中央控制的空间特性。曼特别区分了两种国家权力:专制权力和基础性权力。两者都是国家权力的领土中央控制形式的产物,反映了国家权力的不同面相,它们的运作方式不同,历史轨迹也不同。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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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6)01~076-(10)

       迈克尔·曼(Michael Mann,1942-)是当代世界最有影响力的社会学家之一。他出生于英国,1971年从牛津大学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之后在英国大学任教,1987年开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任教。曼的研究领域是理论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在近半个世纪的学术生涯中,他发表了多本著作和许多论文,其中最重要的是四卷本的《社会权力的来源》,自该书第一卷于1986年问世以来①,就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好评如潮,使他跻身于当代最伟大社会学家的行列。这部雄心勃勃的学术巨著基本是以西方文明为主线来探讨意识形态、经济、军事和政治这四种人类社会的基本权力是如何历史地起源,如何在历史上相互作用推动文明的演进,特别是如何导致工业资本主义文明在西方的诞生及其现代命运。通过这样的讨论,曼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提出了一套宏大的理论,当然这个理论与以探讨“历史规律”为目标的规范性历史理论不同,它只是一个解释性的理论框架。迄今为止,国内学界还没有对曼的这部学术著作做系统全面的介绍,当然这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工作。本文要讨论的也不是这部著作,而是曼关于国家自主性权力的一篇重要文章。这篇文章发表于1984年,其时曼应该正在撰写他《社会权力》的第一卷。曼在该文的讨论中多次提及和引用他这部撰写中著作的观点和案例,显然这篇文章和他的专著密切相关,它是曼宏大社会历史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自主性的理论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际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近年来在国内学术界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自主性指的是国家作为一个社会行为主体有着相对独立于社会及社会各阶级和利益集团的利益和议程,并据此而独立行动的能力。当然,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环境情势下其自主性的程度会有或强或弱,或隐或显的不同。针对长期以来关于国家的还原主义观点,国家自主性理论主张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应把国家找回来重新置于中心的位置②。这个理论对社会科学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在这场关于国家自主性的讨论中,曼在1984年发表的“国家自主权力的起源、机制和结果”③,无疑是一篇十分重要的文献。这篇文章对国家自主性做了非常深入的学理探讨,其中对国家权力所做的两个方面(专制权力和基础性权力)的区分成为人们广泛征引的观点。但是这篇文章并没有在国内受到充分的注意,也没有认真的介绍。本文拟先对曼的这篇重要文献做一个概括性介绍,再做些相关的讨论。这篇文章比较长,而且概念新颖又比较艰深,为了准确忠实地呈现文章的观点,避免误解和曲解,本文将按照文章的顺序来加以介绍,并尽可能用作者的原话来表达。所以下面这一节的内容基本上是该文观点的编译缩写。

       一、“国家自主权力的起源、机制和结果”

       曼开宗明义说,文章要讨论的是国家定义中的两个基本要素:领土归属(territoriality)和中央控制(centrality)④,以及它们同两种国家权力,专制(despotic)权力和基础性(infrastructural)权力的关系⑤。他的中心论点是国家的自主权力,无论是专制权力还是基础性权力,都来自于国家独有的(为社会)提供一个领土中央控制的组织形式(territorially-centralized form of organization)的能力。接着曼对西方学界关于国家理论的讨论做了扼要的回顾。他说大多数关于国家的一般理论,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还是功能主义,都持还原主义的观点,把国家还原到市民社会的现存结构,认为国家本质上是一个场所,一个舞台,社会上的各个阶级、利益集团或个人之间的斗争可以在此得到制度化的展开,或者如功能主义所认为的那样,社会的核心价值或规范性共识可以在此得到表达和贯彻。虽然这些理论在许多方面有分歧,但是它们有一点相同,就是都否认国家具有相当的自主权力。曼接着指出二十世纪初一些德国学者事实上提出过一个不同的、军事主义的国家理论,这种理论把国家看作是一种物质力量,是社会的主要推动者。不过这一理论因为崇拜国家力量而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种族主义乃至法西斯主义难脱干系,其学术价值难以彰显。而随着法西斯主义在战场上的失败,这种军事主义的国家理论也被人们淡忘。但是随着战后一批德国学者如韦伯、欣策(O.Hintze)、罗斯托(A.Rustow)、奥本海默(F.Oppenheimer)等人的著作陆续被译成英语,这种军事主义的国家理论也在英语世界渐为人知。曼认为虽然从本质上说,军事主义的国家理论也是还原论的,即把国家还原为社会中的物质暴力,但这种理论关注更多的是对军事暴力的动员掌控,特别是在国际关系中的运用,所以它和上述把国家还原为国内阶级和利益集团的工具的各种理论还是有明显的区别。曼说把这两方面的国家理论结合起来我们会看到国家面对的两个维度:国内的经济与意识形态的维度,和军事的国际的维度。而国家精英在应对内外两种压力和利益集团时,就有了在阶级集团和主战派及敌国之间操纵捭阖的某种空间,于是就为自己划定了一个舞台并获取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斯考切波的经典著作《国家与社会革命》⑥对国家自主性的分析运用的正是这样一个二维的框架。曼认为这样的分析大大超越了还原主义的观点,但还只是对国家自主性的一个初级解释,而他的工作是要进一步推进对国家自主性权力的研究,讨论其起源、机制和结果。而要讨论国家权力的自主性,首先要对国家权力有明确的定义。什么是国家权力?曼首先区分了国家权力的两种不同含义:专制权力和基础性权力。专制权力指的是“国家精英所享有的、不必与市民社会团体进行日常的制度化磋商的行动范围”⑦。曼说历史上很多国家的专制权力是近乎无限的,比如中华帝国和罗马帝国的皇帝都对自己的帝国拥有无限的权力。欧洲近代早期的一些国王也宣称他们拥有神授的无限权力,苏联的党国精英作为人民利益的“托管人”也拥有巨大的专制权力。一般文献中所说的国家自主性通常指的就是这种专制权力。另一方面,基础性权力指的是“国家能实际穿透市民社会并依靠后勤支持在其统治的疆域内实施其政治决策的能力”⑧。这种权力在历史上的国家那里是比较微弱的,但在所有工业化国家都得到了非常充分的发展。今天西方社会的人们抱怨国家权力的扩张,指的不是专制权力,而是这种基础性权力对市民社会的侵犯。比如现代国家可以在源头上就对人们的收入和财富进行评估和征税而不必征得他们的同意,它掌控着关于每一个公民的巨量信息,它可以将自己的意志在瞬间推行到疆域内的每一个角落等等。但是在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国家精英和官僚都不可能像专制国家中的统治者那样为所欲为。因此曼说,西方民主国家的专制权力很微弱,但基础性权力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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