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5)04-0043-07 任何教育改革都是一场变革性实践,都离不开教育理念的前驱与发力,都是“教育理念——教育实践——教育文化”谱系上的连锁推进。正所谓“教育改革是教育理念、教育实践与教育文化共同构筑的一座立交桥,教育理念向教育实践机体内的接入与萌发则是这一立交桥的中流砥柱”[1]。其中,教育理念是教育改革的始作俑者,教育实践是教育改革的操持者,教育文化则是教育改革的生命延续者。教育理论无涉或缺场能够引发真正的教育变革吗?我们的回答是:不会。教育理论是教育改革的主题与灵魂,依靠教育事业的自生逻辑或改革利益阶层一厢情愿式的规划都不可能孕育出一场真正的教育变革。教育改革的逻辑既不会自在,也不能外借,只能在教育事业这一自组织的内部要素——理论与实践的磨合与交互中生成。教育改革都是由教育理论发动并主宰的,理论关涉是教育改革的本性使然,改革者只是新教育理论的代言人与践行者而已;没有理论作为内核与连锁的教育改革是失魂的改革,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改革,顶多只能算是教育事业的微调而已。“一个真正的发现之旅不是寻找新的土地,而是获得新的眼光”[2],教育理论为教育改革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种“眼光”。因之,教育改革的实质是教育理论如何在实践中生根发育、变革制度、引领文化的问题,教育改革的逻辑只能在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的互生互构中去探求。 一、理论衍射:教育改革的第三种逻辑 什么是逻辑?它是指事物在发展中有意无意都在遵循的自然秩序与无形之道,是导致事物生长、变化、壮大的根本机理,是用以解释事物之所以复杂多变、难以把捉的元定理。事物可以无视逻辑的存在,但不能规避受逻辑规约的命运;逻辑对事物发展的控制方式不是权力制衡、人为操控,而是来自事物自带的基因图谱与遗传性状,正是它决定了该事物只能在自身生命轨道上持续前行。“作品一旦被创造出来并显示出它的与众不同,那么,它将按照内部的逻辑发展,更加不受环境的限制。”[3]教育事业也是如此。一旦它被人类创造出来,就会走在一条本我的轨道上,任何社会主体、社会环境都不可能根本改变它的内部运作程序,或者说,它们顶多只能有限地、表面化地改变教育事业的面貌而已。外部环境可以影响教育事务本性的彰显与暴露,但却不能改变它的内部组织与自生机制。这就是本文所言的“教育改革逻辑”,它是使教育事业始终永葆本性的一种根本力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教育改革的实质是变革教育事务自身的组织形态与对外部世界的应对方式,是在自身本性的基础上通过有限的“改自己”来更好地适应社会形势、变革社会形态的一种特殊实践。因此,每一次教育改革都是有使命的,即为变革社会而发生;每一次教育改革都是有支点的,即在基因组成不变的前提下适度变革自身的存在形态。所以,“教育实践不只是追求目的,还要在过程本身彰显意义。”[4]教育改革的实质是转变自我、迎接使命,是为了通过自我内能的释放来赢得一个更好的社会生存空间。基于这一理解,我们认为:教育改革的逻辑是教育事务为了应社会需要而有限地自我转变的逻辑。 其实,现实的教育改革总是“多条腿走路”,它在遵循着多重逻辑,例如实践逻辑(布迪厄)与外控逻辑。前者是教育事业自带的逻辑轨道,是教育改革的自生逻辑,它试图让教育事业运转在一条既定的轨道上,安于其位地实现自身的存在;后者是从外嵌入的权力控制程序,是教育改革的外控逻辑,它试图让教育事业投合自己的利益诉求。显然,二者都非教育改革的本真逻辑,都有其逻辑局限性:实践逻辑让教育事业只有存在而无发展,权力逻辑试图缴获教育事业的本体存在权。教育改革既非“自动机”,亦非“权力风向标”,而是在教育事业机体内,即在理论创生与实践探索的交合点上建构着自身变革的第三种逻辑——理论衍射逻辑,即在教育理论向实践衍射中实现教育事业自构自创的逻辑。“所谓‘理性行动者’理论,它就在‘无惰性’意识的目的论超主观主义和智力决定论之间摇摆”[5],基于理性行动者的改革逻辑才是教育改革的实然逻辑,它是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黏合起来的“黏合剂”。显然,教育改革不只是自生轨道的延续与教育正统的翻版,更是一种扳道变轨行为,它必须借助理智的力量来构筑自身的合理性发展轨道,把教育理论扩散、渗透、引流到教育实践中去才是教育改革的真正萌发点。 相对于实践逻辑与权力逻辑而言,教育理论干预教育事业的方式似乎是“乏力”的:实践逻辑依靠教育事业自身的惯性力来再制教育世界,权力逻辑依靠社会性力量来左右教育世界,而教育理论变革力的实现来自实践者与社会管理者,即教育体制把持者的自觉认同与真诚接纳。这就决定了教育改革更适合“魅力逻辑”,而非强权逻辑。因此,教育理论必须扩散到改革者,即到教师社群与体制设计者的心灵世界、决策链条中去才可能生效——借助教育理论魅力的释放、辐射来“感染”教育行为,触动教育决策,是教育理论干预教育世界的特有逻辑,即衍射逻辑、魅力逻辑。依靠借力外力才能实现的教育理论绝非好理论,也孕育不出好改革;不依附体制特权就能实现的教育理论才是好理论,也才能催生出好改革。教育理论变革教育世界的方式应该是“香波”式、渗透式的,即吸引教育工作者去变革世界。一种教育理论刚刚产生,它是无法直接引发教育改革的,即便会出现许多假借“新理论”名义的教育改革,它也不会是真正的教育改革,因为这种理论在教育实践者的心目中是被“悬置”的。只有当新教育理论扩散、渗透、植入到实践者、改革者的骨子里去,转变成为他们应对教育情境、教育问题的似本能式反应时,一次完整的基于教育理论的改革才算完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理论变革教育实践的过程就是“以现实之道,还治现实之身”[6]。在该过程中,理论尽管只是给实践逻辑“精心制造的表象”与“为了阐明他们的实践而构造的模式”[3],只是研究者对教育活动运转机制的语言化表达与尝试性地把捉而已,但我们必须清楚:教育理论创制出来的新图式、新思维完全可能成为敦促教育事业变轨、重绘教育世界图景的强大推力。实际上,教育理论向教育实践的扩散之所以能带动教育世界的真正变革,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承载着理性、理智的力量,它正是研究者与实践者的公共沟通点。“人总是在特定的概念和描述下,或者从某个特定的角度来意向”[7],教育理论渗入教育实践后改变的直接对象就是行动者的教育意向。显然,这一改变对教育活动而言是立场性、全局性的,它能改写整个教育世界的色调与主题,改变教育实践者的整个教育视野。教育概念、教育意识、教育理念的参与既是教育改革的必需元素,又是诱发教育大变革的诱因。一旦教育理论的力量聚集到一定程度,在其周围就会形成一个强大的“磁场”,并将之扩散到教育实践的各个领域、层面,一场强大教育改革的形势与狂潮势必会迅速形成。“每个社会运动都是理论/实践要素的动态混合”[8]。因此,教育理论始终是教育改革的酝酿者、谋划者与执导者。没有教育理论参与的改革不可能成为真正有底气、有品位、有潜力的教育改革,教育理论“磁力”向教育实践的衍射与扩散才是现代教育改革的内在逻辑。